最近最火的作家是新疆阿勒泰的李娟,据报道说,全国有24万人都叫李娟,而只有写阿勒泰的李娟是唯一一个的,我也曾经读过她的文字,也正在w信读书平台读她的这本书,她的文字如疆土上的俊马一样狂野、率真。
在一次访谈节目中,李娟说自己是讨好型人格。写作的时候也总是会想别人会不会喜欢。写完要以读者的身份再去检视一番,就觉得要修改的很多。“ 其实这种挺不好的。”甚至是“算计式的”。
后来的她改变了写作方式,不再顾虑什么,而真实随性地去描绘笔下的生话,我们普通作者若写母亲时,都是写美好的一面,也不敢写母亲真实的缺点。而李娟写母亲张风侠是写一个既善良又率真的母亲形象。
我发现自己在写作时,也有李娟当初的讨好型人格,笔下不敢去写不好的一面,生怕打破了读者的最初对小文的感觉,每次写某个人或某件事时总是顾前赡后的,后来,读的关于写作方面的书以及一些名家和文友的文字,已渐渐地改正过来,也少考虑那多么多,但写某个人时,用的都是假名假地点,关于这个还是不用真名好,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曾经一位简书作者,因借用别人的图片,被人索取了一些银子,不然得告他侵权,他为了求稳,用钱了事,还被人逼着删了那个几万粉的号。
后来有位文友采访我,我对她说,我一个普通人,没什么可写的,我拒绝了。
关于这事也差点若祸上身,那是五六年前,一位家乡文友,他也是在上海工作定居,有一天来我这里见我,回去后写了一篇文,发在家乡知名的某号上,我之前也叮嘱过,不要写我的过去生活。他说,我不会写的,最多一笔带过。
那篇文他都没有用我的真名,用的是我的网名雪梅,而且也是一笔带过我的过去,那篇文被我前夫看到,他在我女儿面前扬言要告我那位乡友。我女儿说,又没有提到你名字,你有什么权利告。而前夫说,文章里放了你妈妈的照片,人家见到照片当然联想到是我抛妻弃子了。我女儿气愤地说,是我妈照片又不是你照片,真以为你是名人,你的行为早已在镇上人人皆知,若怕为什么当初去做,你这是诬告,真的没事找事,你若告,我就不认你了。
被我大女儿怒怼后,他也没有找事了。
经过这件事,我写别人的故事,都是用的假名假地点。
想必李娟笔下除了母亲用的是真名,其余也应是假名,不然她现在这么火,若用了真名,肯定有人找上门来寻事,人心如海底的针是捞不见的。
写作可以随性的真,但写具体的人或事时,为避免不必要的真,还是用假名最妥。
若是记者写报道新W或写某好人好事,经过当事人同意,另当别论,而我们普通作者写生活中人物时,还是少用真名。
我写作的缺点是难以跳出自己的圈子,也难跳出三届之外,那就真实地写些眼观耳听的生活小事吧,留着给自己慢慢细品生活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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