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规定“入职体检不得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
规定是好的,可人是活的。
有人说,放心,拒绝你的理由一定不会是乙肝和体检。
就算明着不说,也会拐弯抹角地提到这些问题的。
这本身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从社会福利和政策方面去解决。现在却要求职者和企业来承担,其实也是一个问题。
说起来求职者是弱势群体,隐瞒乙肝还好,更多的是大众对于这个疾病的无知而引发的恐慌。可求职的时候隐瞒怀孕真的是对企业的一种不公平。
而怀孕的时候变相打压和压榨员工的企业,也是一种缺乏行业道德的行为。
总之这是一个很难完全解决的问题。除了现在尚不完善的社会福利政策,更多的是要职业素养和道德准则去约束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