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有一个胡搅蛮缠、天马行空的字:“所”。本文仅就“所”字结构(所+动词,变成名词短语)进行分析。
什么是“所”字结构呢?“所”字结构是“所”+动词,变成名词短语,它要么作主语,要么作宾语。比如:所见,所说。
所见:见到的事或人。(名词短语)
所说:说的话,说的事。(名词短语)
作主语:你所见不足为据。
作宾语:我怀疑你所见。
为方便起见,以下“所”字不再加引号。
语言表达遵循一个基本原则:能省就省。包括所字结构在内的许多语言结构就是基于这个原则诞生的。比如(括号里的词省去):
•我站起来,(我)朝他大喊。
•我(在)昨天就走了。
•(天)下雨了。
•你虽然有缺点,但(你)还是好人。
•这是我的(东西),不是你的(东西)。
你看,能省就省,多简洁。所字结构也是为了表达简练,否则它没有存在的必要。看下面三句话:
a.我同意你所说
b.我同意你所说的
c.我同意你所说的话
上面三句话,a项符合所字结构要求,因而是规范且简洁的表达。bc两项是语病,所字多余,不符合所字结构的要求,去掉所字便符合语法了。但是,读者觉得bc两项顺畅,a项别扭。原因是习惯了。谬误重复一百遍就成了真理。为什么谬误会被不断重复呢?原因是现代汉语“收编”古汉语某些语言结构时,摈弃了古汉语的传统用法或含义,给它们套上新衣裳。就所字结构而言,现代汉语已不把它当作名词短语来用,直接废掉“所”的结构助词的固定功能,草草将它归入“音节助词”的篮子里。这样,所字后面的那个动词依然是动词,用法不变。再回顾比较一下:
b.我同意你所说的。(我同意你说的)
c.我同意你所说的话。(我同意你说的话)
你看,去掉所字,完全不影响句子的表达。原因就是“说”字的动词性质不变。如果从所字结构的用法来理解,这两句话分解开来就变成这样:
b.我同意你说的话的。
c.我同意你说的话的话。
这不闹笑话了吗?
那么,要不要拨乱反正,恢复所字结构的正确用法呢?当然要,只是语言这个东西,只要约定俗成,便难以改变了。就我个人来说,我坚持这样说:
a.我同意你所说。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