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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烟火 ——“儿媳妇”(第八章 共二十八章)

人间烟火 ——“儿媳妇”(第八章 共二十八章)

作者: 袖手围观有来有去 | 来源:发表于2019-10-25 08:58 被阅读0次

    第八章  “儿媳妇”

        两情若是长久时

        就不该朝朝暮暮

     

      我也不知道柏拉图式的爱恋观到底是怎么回事,但若即若离绝对不是我要的爱情。可是现实中就是“若即若离”,也不得不若即若离。是时代的特色,是中国特色,年轻的特色,更是这份工作的特色。我珍惜那份工作,因此,但凡公司的决定我都会去履行。

      我又出差了。

      年底我去了雅安驻点,带着原班人马跑遍了雅安大部分地区。几个伙伴一起,一待就是两个月。

      此次出差成绩非常好,当时在公司非常轰动。春节假期前老板还非常诚恳地要开车送我回家去。我觉得那样很不好,其它同事怎么议论我?我执意拒绝了他的好意。

        我的组员们个个神采奕奕、遵纪守法,他们说,“老大,你走到哪里我都跟你!”我知道,如果不成功,他们不会说这些不长脑子的话来。

      出差期间,珊洙每天都要给我打电话,向我“汇报工作情况”。我觉得二当家的真够可怜的,好不容易培养一个徒弟,竟然首先向我汇报工作,还有被我拐走的危险。有时一天有两三个电话,这一切都是秘密之中进行的,连涛辉、小师妹都不知道。

      “跟你说个事情,”珊洙在电话那头跟我说,“上周黄助理招了一个叫余淑群的女孩,挺漂亮的。”

      “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说,“无聊。”

      “你听我说嘛,”她说。

      “说吧——”

      “那天我回办公室里做资料,几个人,还有我姐夫,就是你说的‘二当家的’,”我笑了一下,她也笑了,“我继续跟你说——他们几个人围着黄助理,黄助理翘着二郎腿(我都能想象他跷二郎腿的神情,一定很帅,我认为他是除了永恩外最帅的人,永恩的帅气是面容和善良,而黄助理的帅是属于硬气的帅),得意洋洋地说,‘……那个妞真漂亮!她来招聘会找工作,从我们广告栏经过时瞟了一眼,走了。我就盯着她走了一圈,又来了。我说,‘嗨,美女,帮我去前台服务区给我拿点简历表来。’那女孩果真笑眯眯的去给我拿来了资料。我叫她坐在我旁边的座位上,她就乖乖坐下了,她听我给求职者讲的天花乱坠,我都口干舌燥了,她还帮我接开水;嘻嘻,那妞居然帮我说话,招聘人员了,七嘴八舌的,她口才真好。一直等到招聘会结束,最后要散了,我说,‘你来填一份,明天到公司来,老板面试。’那妞果然填了一份,笑死我了,啧啧,那妞太漂亮了。’黄助理太邪气了,呵呵,更搞笑的是,那天同事们围着他讲‘那妞’的时候,老板突然袭击,搞得他脸上干瘪瘪的傻笑,我都为他捏了一把汗。”

      “然后呢?”我问,“来了吗?”

      “来了,第二天就来了,公司录用了,试用一下——”珊洙说,“黄助理一有空了就帮她,亲自带她跑客户,就像当初你带我一样,老大。”

      “嗯哼……”我说,“二当家的才是你老大。”

      “你才是。”

      “好吧,但是不能跟外人说,后来呢?”

      “后来?”她笑了起来,“后来他们好像放电了,老板也拿他们没办法,你知道的,黄助理业务能力很强的(我认为是号召力)。看来……看来老板也只能欺负一下小屁孩,嘻嘻。”

      “你就是小屁孩,”我说。

      “也是你的小屁孩。”

      “好吧,小家伙,是不是很失落呀?”,小家伙又成了珊洙的代用名。

      “也是你的小家伙,”她说。

      “好吧,我问你是不是很失落呀?”

      “失落?我为什么失落?”她显然没听懂我的意思。

      “算了。”

      “不行,你必须说!不然我三天之内不跟你打电话了。”

      “我认输了,我是说没人带你,你是不是很失落。”我本来是想说黄助理有了新欢,她是不是很失落。

      “他只带我两天,而你带了我五天,我为什么失落?我现在已经能独立工作了,等等……”她好像发现了什么,说道,“你不是说这个!不准你开这样的玩笑,不然我说到做到,我明天来雅安找你,要你把话说清楚。”

      “好,怕你了,小屁孩子。”

      “不要带个‘子’好不好?太难听了。”

      “好好好,好个小家伙。”

      “嘻嘻,我好开心呀!”她是真开心,完全没有感到我们分别已经有一个多月了。“我很开心,黄助理找到妞儿了。”她说。

      “你学坏了呀,”我说。

      “他都叫她是妞儿,我为啥不能,不过你不准说我是‘妞儿’。”

      “是的,妞。”

      “你不想活了?”

      “还不是你说了算?”

      “贫嘴,”她嘟囔一句,“我发现黄助理不那么讨厌了;对了,你还出鼻血吗?冰糖醋还喝吗?”

      关于出鼻血的事情,对我来说是一个非常糟糕严肃的问题。我一度认为是遗传,因为我爸爸也爱出鼻血,我外婆也出鼻血,那时候我外婆已经九十高龄了。外婆之后又活了十年,一百岁时去世的。外婆出鼻血时是这样的,她说,“让它流,流一会就不流了。”

        还有一个原因是小时候晒太阳,老家人说晒太阳除了可以预防佝偻病,还可以出鼻血。什么逻辑,佝偻病倒是防了,可是新添了出鼻血。

        有昧良心的朋友开玩笑说,“你一个月出一次?”真想给他一大耳刮子。

      珊洙每次打电话都要问这个事情,我曾经一度认为这个病永远也不会好,就像阿喀琉斯之踵。有几次,我都怕了,我甚至联想到了死亡。

      到公司以后,出鼻血的情形好多了,也是偶尔出鼻血,尤其是珊洙亲自为我调制的冰糖醋。她说她以前也出鼻血,后来喝了几次就治好了。

      “冰糖醋真有效果,”我说,“我很久没有出鼻血了。”

      “看到美女也不?”

      “要的。”

      “嗯——?活腻歪了吧?”

      “告诉你吧,我这两个月想到你时才流鼻血。”

      “变坏了哈你。”

        ……

      每天都是这样,重复重复再重复,不厌其烦地煲电话粥。与此同时,公司的一些信息也源源不断地流入我的脑子里,有些是垃圾,剩下的一部分也是垃圾。

        一般情形下很少人能容忍“何必朝朝暮暮”这种折磨的,那不过都是一些酸不拉叽的骚人不能实现梦想,把痛苦诗意化,其实就是自我说服与自我安慰罢了。

        如果我的生活由我来做主,我的工作由我来做主。那么我会说,“去特么的朝朝暮暮。”

        现实情况是,我不能做主,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活。

        可怕的生活。

        春节前夕,我们都回了成都,公司举行了盛大的欢迎仪式。恰逢过年嘛,得热热闹闹的,开开心心的。我们那帮人像打了胜仗的勇士一样凯旋,公司同事在领导的注目下纷纷来“分享”我们的喜悦和欢乐。其实我心里明白,那些同事没有几个服气的,彼此互相看不起,尤其是一些资历比我高的同事。吃饭的时候争着来敬酒说热突突的话,吃过饭后,大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该怎么冷漠还怎么冷漠,不背后拆台就很有素质了。有时候,苏地主也不屑一顾。不过我是理解他的,他一直都是冷漠的人。但是他还是笑眯眯的和我喝酒,说了两句好话。之前,我在说感谢辞的时候首先就提到了他,连老板都不提半句,更别说二当家的和黄助理了。团队还是要重重的赞美一番的,一些新的队友多次想到我的团队来,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倒是高堂说,“未来的美国,USA,美国,你们又多了一个榜样,一个竞争对手。”小胖子总是喜欢别出心裁地刺激一些跃跃欲试的同事,还能搞活一点点气氛,只不过稍纵即逝。

        我和高堂之间也越来越多的话题,人总是喜欢附庸风雅,和有学问的人在一起,自己也会感觉高尚一点。

        所以,我改变了之前对高堂的一些“不太喜欢”的意识。

        随后几天,我与珊洙消失在公众的视线中,通讯也中断了。当然了,晚上还是各睡各的——我还是不忘初心的;想不到吧,我们很少牵手——记忆中那时好像没有牵手,尤其是被黄助理撞见过后。

      这一切都在秘密之中进行的,感觉像做贼一样。在公司里竟然没有任何人怀疑,我觉得我甚至适合干一份保密工作。

      春节是这样的,我准备回家过年了。珊洙叫我初二就来成都,她会在成都等我。她的两个姐姐都在成都定居了。我说至少要初四了,两人争执了很久,从上午争执到下午,从下午争执到晚上,最后还是决定初三来成都。真是脑子被驴踢了,放七天假,我初三来成都干什么?她见我觉得初三都嫌早了,对我说了如下一番话:

        “你必须初三来,这已经是底线了,”她霸道地说,“我不关心你窜门的事情,别跟我说三姑六婆多,如果我初三没有看到你,我就告你的状。”

      “告状?向你老师告状?”我笑,她也笑。

      “我,我……向刘老板告状,”她红着脸,“我告你……就告你在跟公司……跟公司女孩谈朋友。”

      “谁信?他没有证据,”我说。

      “我就是证据!”

      “何苦呢?”我说,“有你这样拼命的吗?”

      换成现在,她就是反-腐先锋,一个可怕的女孩。

      “不想后悔,你就乖乖听话。”

      我满口答应,“我听你的,我妈的话都不听。”

      她摸摸我的头,说道:“这才乖。”

      她自然不会告状,即使我十五来也不会。

      实践证明,男人的承诺永远是靠不住的——

      在老家的那些天非常无聊,做啥也没心情,打牌老是输,吃饭也没胃口;到了初二,窜门更没有精神。

        初三就闹着要走,我妈妈是真生气了,“才回来两三天,你就要走,你大半年没有回来了。你表哥从北京回来了,你们多少年没见了?初五等他过了生日(每年初五团年饭都在他家),随你什么时候走,前几天姨妈还问你什么时候回来。”

        母亲大人历来就是不可翻越的一座大山,不似父亲“通情达理”。

      “初五?不可能,最迟明天吧,”我说,“再说,表哥两年没有回来,他为什么不回来?他回来为什么不来看我?我不管这些,我今天就要走。”

      “你不听话哈,你回来几天就像丢了魂似的,心不在焉的,别以为我不知道。”妈妈眼眶都有点红了,当妈妈的总怕自己的孩子常年在外变了习性,沾上不三不四的朋友。尽管我历来表现都令她放心的,或许是女人的天性吧。也希望我能和同年与童年一起长大的表哥比一比,看谁进步更大。母亲是先进分子,我小的时候村里评选三八红旗手,她差不多每年都得奖。现在想起来挺光荣的。

      “好吧,我听你的,”我还是妥协了。

        那时家里还没有安装电话,那晚上,我的传呼一直叫不停,直到晚上12点半,收到了很多数字。我心如乱麻,迷迷糊糊昏到东方发白。

        我今天必须走了。

      “谁初四出门嘛?”妈妈说,“不吉利。”

      我准备撒个弥天大谎,那时妈妈正在洗一只碗,碗上沾了一些垢,她用盐来擦拭——洗碗垢和茶垢我们家都用盐。我悄悄给妈妈说,“你儿媳妇昨天就在等我了。”

      “啊——”碗在手中转的时候是滑的,所以,碗很自然地掉在地上,摔的粉碎,“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呸呸呸,碗又碎了。”母亲摔碗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她的大儿子(我哥)个人问题让她操碎了心,头发都开始白了。

      “碎碎平安,”我说,“碎了才好呢,吉利。”

      “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你再说一遍呢,”妈妈说。

      我向上翻翻眼睛说了一遍。

      “那吃了午饭就走,你昨天咋不说?让人家白等你!”接着又说,“算了算了,吃了早饭就走吧。”妈妈转身帮我收拾东西,还给未来的“儿媳妇”装了一些吃的果品。

      “我还是吃了午饭再走,”我说,“我只跟你一个人说哦。”

      “我才不得乱讲呢,”妈妈说。

      其实,我这话是多余的。母亲从来都是守口如瓶的人,也从不家长里短,我认为跟娘家的家庭教养有关。她们两姐妹关系非常好,品性也相同。

      我母亲骂我“没良心”,到底是我没有告诉她“我的事”呢,还是让她“儿媳妇”等呢?我一直没有想到过问她。母亲在我记事以来,从来没有骂过我,这也算是教育界的奇迹了。

      可是这句话,还是有点伤人;我也有点“缺德”。

      家人见我执意要走,也不太开心。妈妈却说,“人家公司有事情,别耽搁了。”

      “你们公司也是,年都不让人好好过,”姐姐他们说。

        我走的时候,妈妈很开心,低声说,“要是今年不把儿媳妇带回来,就别回来了。”

        我笑着低声说,“这话才不吉利。”

        “你乱说!”

        两年后才把儿媳妇带回家,她也不知道是成都等我的那个还是不是那一个,妈妈也不敢问,我也忘了说。

      晚上五点到的成都。

      我也不拐弯,直奔女生宿舍敲门,那时已经下午六点过。

      “哪位?”我听到珊洙有些颤抖和慵懒的声音。

      “沈爷。”

      验明正身后,门开了,她披头散发穿着拖鞋掉头就走,她回到自己的床上翻身捂着被子蒙头假睡。

      宿舍只有她一个人,哪个神经病这么早就来。

      我隔着被子推了推她,她不理我,一度很难堪。

      我无意间看到写字台上一本翻开的日记本,我觉得她是故意让我看到的。上面写了三段字——

        第一段字:“他不喜欢我,他不在乎我,他骗了我,我真傻,我等他到凌晨两点多钟……”

        第二段字:“不会的,他喜欢我,他是在乎我的,他不会骗我,我太脆弱了,两点钟都没来,他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他……”

        第三段字:“我要睡觉,不然就不好看了,沈爷会难过的,我要做梦,梦见他来敲门……我见到他了,我醒了,他真的来了……”

        我合上日记本,百感交集,全身血液到处乱窜,脸烫心跳。失信、难过、自责、激动、兴奋、幸福……

      我坐在床边发了好一会呆,我知道她是装睡。

        “诶——”不知发了多久的呆,我又推了推她,她动了一下。

        “是我不好,”我说,“千错万错,都不能洗脱我的罪过。”她还是不应,我继续说,“我知道你假睡,我也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女孩纸。”

        她腾地揭开被子,吓我一跳——披头散发,皮肤干燥,眼睛血红,像贞子……

        “你是个大骗子,说话不算数,你以为我是三岁小孩?我给你发了那么多信息你也不回,我以为发生了什么意外,我一宿没睡,你不知道我多么担心你!我要向公司告你……”

        “是我不好,”我真诚地哀求她,“是我不好,我太有错了,我有罪,不,我罪大恶极,可以说罪恶滔天,就是砍光我家的竹子也写不完我的罪过(我老家早就没有竹子了),我认罪伏法,我悔过,我立刻忏悔。”我在头上画十字,上年初我有过皈依基督教的经历,虽然我并不怎么用它——不到万分危急不用。我十指交叉紧握挨着胸前,诚恳地说胡话:“主啊,愿在天上的父,请求您赦免我们的罪过吧,请用您知道的方式帮帮我,请仁慈的您将我交给眼前的这个女孩纸。我不求她原谅我,我任凭她怎么惩治我、处罚我。过两天上班后我就去向公司投案自首,去请罪,我要交代我们的全部罪行……”我都还没说完,没来得及说“阿门”更没有划最后的十字。

        “噗呲——”她笑了起来,捏着俩拳头不停地捶在我胸口上,嚷道:“你一个人的罪过,为什么要说‘我们’?连累我。”

      “我一个人怎么谈朋友?”我说。

      “好吧,我怕你了,真是低估你了,沈——爷,你是我的天才。”

      我把和家人争论初三回成都的事情跟她说了。她羞红了脸,并说,“谁是你妈妈的儿媳妇?!我才不是呢。”

      “我也没有说是你呀,”我说,“再说了,你要是承认就应该说‘咱妈’而不该说‘你妈妈的’好像是骂人的一样。”

      “你又成心气我!”她佯怒着说。

      “我想抱抱你,”我张开双臂,没等她回话,我抱了她。她将下颌深深扎进我的肩窝,我的肩窝都扎疼了,我觉得她是故意的。她喃喃细语,“我等你好久……总是骗我……”俩脑袋碰在一起,脸贴在一起,耳朵黏在一起……

      沈爷的称呼好像由来已久,在之前一家公司上班的时候几个同事就互称爷。不久后换到这家公司,我把一个相处的不错的同事引荐来了,随后,就传开了。再后来,老板在一些场合也逗着我叫“沈爷”。有一次老板当着全公司人的面说,我们将在眉山为沈爷塑个雕像,像苏氏三父子一样。事后我觉得这事挺损的——死人才塑像。

        “你的沈爷”,“你的珊洙”,或“你的小屁孩”、“你的小家伙”就成了我跟珊洙之间的留言落款。包括传呼台的小姐用甜美的声音说,“刚才有一位叫珊洙的女孩说,‘沈爷,……’”

        多年以后,我在另外一家谋职的同事有时也呼“沈爷”,貌似沈爷成了知名品牌,我听起来也挺舒服。

        抱了很久,我手臂发麻,全身酸痛,现在想起来手臂还酸呐。

        她竟然呼呼睡着了,我轻轻地把她放下,帮她盖上被子,她嘤咛一声。我拿了一个矮凳子坐在床边,我理顺她的头发,捉着她的左手,摩挲着,她的手指像葱管一样光滑细腻。她呼吸均匀,面色宁静、安稳。她的睫毛总令我怦然心动,不过很快,我就平静下来了。我趴在床边也睡着了,我也太困了,中途醒过两三次。幸好有个电烤炉,不然那晚上准感冒。

      她从晚上八点钟睡到第二天七点钟才醒来。其间,我一点犯罪动机都没有:我竟然也睡的很好。

        她醒来后,就容光焕发了。好像去年我带她跑业务的那些天,不对,完全超越那些天。

    初稿:2019-8-(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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