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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宁为什么卖那么贵?

格列宁为什么卖那么贵?

作者: 泓清5368 | 来源:发表于2018-07-07 19:52 被阅读0次

            最近一部国产电影引起了观影热潮---《我不是药神》,无论同事还是朋友茶余饭后的话题中,肯定有关于这部电影的讨论,在点映期就获得了好评爆表。

            电影讲述的是:一位不速之客的意外到访,打破了神油店老板程勇的平凡人生,他从一个交不起房租的男性保健品商贩,一跃成为印度仿制药“格列宁”的独家代理商。收获巨额利润的他,生活剧烈变化,被病患们冠以“药神”的称号。但是,一场关于救赎的拉锯战也在波涛暗涌中慢慢展开..... 为了避免剧透,只好引用网上的一段剧情描述。其实这个电影是有原型的,下面用原型的经历做一下内容的延伸。

            2004年,陆勇发现一款印度生产的仿制药品,价格便宜得多,效果与原药品几乎相同。陆勇直接联系到了印度经销公司,并开始直接从印度购买抗癌药物,此后他通过网络QQ群等方式向病友推荐。随着病友间的传播,从印度赛诺公司购买该抗癌药品的国内白血病患者逐渐增多,药品价格逐渐降低,直至每盒为人民币200余元。

            为了方便病友汇款,陆勇购买了3张用他人身份信息开设的银行借记卡。2013年8月下旬,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在查办一网络银行卡贩卖团伙时,将曾购买信用卡的陆勇抓获。2014年7月21日,沅江市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对陆勇提起公诉。

            陆勇被抓后,数百名白血病病友联名写信,请求司法机关对他免予刑事处罚。

            2015年2月27日,湖南沅江市检察院对陆勇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案做出最终决定,确认“陆勇为病友们提供的帮助全是无偿的”。虽然陆勇“违反了金融管理法规,但其目的和用途完全是白血病患者支付自服药品而购买抗癌药品款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决定对陆勇不起诉。

            此案引发社会高度关注。2017年2月,慢粒性白血病的主要药物“格列卫”被纳入国家医保范围。今年5月1日起,国家使我国实际进口的全部抗癌药实现零关税。

            陆勇7月5日接收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今随着医保等新政策的推广,来找自己寻求仿制药购药方式的人少了很多。谈到热播的电影,他表示其中很多情节都是当年他和病友们亲身经历过的,并曾为电影中的这些片段流下了眼泪。

            陆勇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确实“不是药神”,“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白血病患者,是一个真实的人。”

            介绍到此为止,这部电影的确是赚足了眼球,也赚足了观影人的眼泪,尤其电影中老太太攥着警察衣袖哭诉的那一段,简直了戳心啊。可是感慨完再回来想想,为什么格列宁会卖那么贵,动辄几万一瓶,一年的药费就要几十万,物价部门就不管管吗,毕竟他们限制房价还是很有一套的,其实还真管不了,因为药的成本就是那么高,肯定有人会说,你胡扯,人家印度为什么能卖几百块钱,那就是你错误的理会成本的含义了,这里所说的成本可不仅仅指那药片,如果这样计算,其实这个药片的化学组成成本估计也就几块钱。可是我们还要看到,在这种特效药的背后还有它的研发成本、审批成本、专利成本等等。下面引用去年在美国通过FDA认真的CAR-T疗法的过程给您介绍一下(这也是一种抗癌甚至是治疗癌症的有效疗法):

        在美国,一种新药的上市要经历世界上最严格的流程:

        需要先向 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提交申请,批准后开始做一、二、三期的临床试验。

        第一期解决毒性和剂量的问题,完成以后写报告,送去审核;

        审核通过了才能进入第二期,这时候招募几十人到一两百人,做疗效的测试,做完写报告,送去审核;

        还能通过的话,再进入第三期,第三期招募几百人到几千人,做更大规模的疗效测试,做完写报告,送去审核;

        如果还能通过,药就可以上市了。

        从最初申请到最后通过三期临床试验,大概的比例是:100款新药物申请,大约有2-3款最终是可以披荆斩棘上市销售的。大概需要花费10年时间和20亿美元左右的成本。

        绝大部分药物都夭折在第三期临床上。

        而三期临床试验是否有效,是否安全可用,这个判定就是由我刚刚说的那个专家审核组决定,在 CAR-T 疗法上,这10位专家投票,过半数就可以上市。

        一般来说很少有全票通过的,但是 CAR-T 竟然拿到了10比0的结果,专家小组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剩下的行政性审批工作就是把流程走完,批准上市,这个走流程的工作大概花了一个半月。

        可是印度为什么能够几乎完美的复制格列宁嫩,现代药品的研发是这样:

        它必须标明有效成分是什么,不但要用文字写清化学式,还要把化学结构也给写清楚。你可以拿说明书看一下,就是标着各种图案的,那个就是它的化学结构。因为同样的成分,是完全可以有不同结构的,结构不同,功能就完全不同。

        咱们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石墨,那就是铅笔上用的,可是金刚石那就贵了呀,它们的成分是一样的。所以这就是化学式相同,可是结构功能完全不一样。

        其实当一个药企把有效成分的化学式跟化学结构都标出来之后,这款药物对任何企业就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了。可是,这些分子结构之所以能够对某种病有效,它是经过10几年的研发,最终在大量的实验中被确认是有效的。

    法规要求标出,那其他厂商一看,马上就知道怎么做了,直接想办法把这种分子合成出来不就行了吗?

        所以为了防止这种不公平,药品都有专利保护期,是20年,这期间其他厂商就算知道怎么合成这种小分子了,也不允许制造生产。只能等到专利保护期过了,这时候大家才可以生产,而这个时候已经卖了十几二十年了,该赚的利润,该收回的研发成本也已经收回了。今天,从一款新药当初最重要的论文发表算起,到新药上市,通常需要20年的研发时间,投入20亿美元的研究经费。而前面一半时间基本上都是动物试验,这中间可能就会申请专利了,大部分专利是在临床试验开始之前申请的。

        因此,等到新药真的上市,平均也只剩下7年的专利期。药厂必须在7年间把20亿美元挣回来,否则就无法继续投入新药的研究,这也就是新药很贵的原因。

    也就是说这么高昂的价格只是在专利保护期内,确保研发厂家能够顺利收回巨额投入并实现相应利润才会有的,过了保护期,大家都可以生产,届时药片的价格就会降到类似与仿制药的价格。那肯定会有人跳出来“伸张正义”,这段保护期内会多少因为吃不起药的病人因此而死去,这是在本末倒置,反过来想一下,没有这种专利保护机制,哪里有药厂肯花那么大的投入去研发,没有格列宁的成功研发,又会有多少病人过早死去。再引申一步,没有格列宁销售收回的成本和赚取的利润,这些药厂又怎么会再把大笔资金投入到另一个20年专利的研发之中,去研制更好的药救更多的人。

        其实在美国还有一个机制的,那就是特殊的病人可以直接找医药公司谈判,估计时至今日咱们还没有这样的机制。如果你真的负担不起就可去找到医药公司,医药公司也不是很绝情,对于特殊的病人,又没有支付能力的,它们其实有一个特殊的通道可以申请打折的正版药。比如辉瑞公司降胆固醇的特效药立普妥(Lipitor),在美国正版药一年的花销是3600美元左右,如果你真的吃不起,又没有医疗保险,可以申请辉瑞的特价,一年是720美元。

        但是,这些医药公司有一个原则——有困难找我,我可以帮你解决,但是你一定不能用盗版。这也就可以看出电影中医药公司的代表为什么对盗版药那样的憎恨,不过可能这个人也不知道在美国有这样的机制,他仅仅是知道:你不可以用盗版。但是不知道为了防止盗版,医药公司还有自己的怀柔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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