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吃播3

作者: 丢由 | 来源:发表于2018-09-14 16:09 被阅读20次

    1/

    我最喜欢的一道菜叫扁豆焖面。这面各家有各家的风味。奶奶喜欢加肥肉,说煸出来的油星子香,焖在面条里能香上好多天。应着我的要求,她也会多焖些时候。毕竟扁豆半熟有毒,更重要的是口感脆得像荷兰豆,和那酱香面混起来吃有些不伦不类。最好是焖得扁豆软烂,配上透黑的酱青,像是一条皮开肉绽的里脊。

    我常常带马珺回家吃扁豆焖面。我一大碗,她一小碗。最后她总会剩下半碗,趁着奶奶不注意,我再心满意足地吃掉。填饱了肚子,我总会午睡一小会,马珺则躺在我身边自拍个不停。

    我的午睡不会太久。因为我眼皮薄、家里窗帘就要厚,这样白天的阳光就不会把我刺醒。可是午休时,这厚窗帘又把这小房间封得像个蒸笼。

    我大汗淋漓地醒来,昏昏沉沉地和妆容精致的马珺去北大,找宋睿智。马珺是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她明白我在大学没什么要好的朋友,所以约会也带着我。不过这是互利,因为马珺也需要我的帮忙。

    如我所说,她从小木讷。和男孩子的相处模式无非是像小鹿一样忽闪着眼睛、屏住呼吸逼红脸颊。除此之外,她一无所知。作为她的御用爱情军师,我必须好好指教一番。

    我没谈过恋爱,更算不得情圣。但我懂爱情。爱情嘛,就是吃荤素皆有的扁豆焖面。你爱吃肉,就吃,把扁豆挑出来。爱蔬菜呢,就把肉给别人。什么料都嫌弃、就爱那酱味,干脆就捞面条来吃。简单来说,就是喜欢的就多吃,不喜欢就别碰,千万别怕浪费。毕竟你不喜欢的,有人喜欢。

    我最喜欢和他们去图书馆。我总会很懂行情地刻意坐远点,也方便我观察宋睿智。

    马珺真的很不懂他!

    宋睿智喜欢看硬知识,我喜欢名著,而马珺喜欢言情。而且马珺自拍上瘾。每次宋睿智看书认真得左右眉毛都要交换位置了,她便悄悄凑过去、像只偷腥的猫,索要合影。宋睿智只好对着镜头惨笑、眼里都是绝望。

    除此之外,马珺喜欢“碰”宋睿智。他正端着板砖一样的大部头苦读,马珺就会恰到好处地把脑袋镶入他的肘窝、搭上他的肩头、贴上他的后背。就连宋睿智吃饭,马珺也要蹭在他怀里、一只大白腿搭到他的膝盖上。

    我看得出宋睿智的不耐烦。如果我有了马珺的皮囊,我一定把他“收拾”得服服帖帖。我虽硬件条件差,但自尊心却很高,这是遗传。我绝不会像马珺那样像只小哈巴狗、天天黏着主子。

    厌烦是宋睿智的第一反应,但逐渐地他也会沦陷。因为马珺挺漂亮、烦却也温柔、爱美说明精致、大白腿虽重但肯定撩人。每次在北大食堂蹭饭,那桌子都要颠一下,米饭上的溏心蛋黄也要晃荡一轮。我就知道马珺又把腿翘到宋睿智膝盖上了。

    这是,宋睿智的喉结会“咕噜”滚动。他掩人耳目:“咽口水。饿得。”

    我的喉结也“咕噜”动,因为生气。

    2/

    我总劝马珺,谈恋爱要酷一点,不能总像个宠物。

    她回答:“我不会装酷。宋睿智不讨厌我撒娇。”

    “那是他年轻,喜欢温柔漂亮的。等他再大点,就该烦了。”我苦口婆心:“男人嘛,不同阶段喜欢不同人。你要想和他终成眷属,你就得听话。”

    “好,我听话。”

    可是马珺的承诺从不算数。不只是爱情,她借钱不还、作业不交、还老是放我鸽子。这不,答应“变酷”几千几百次了,她还像个癞皮狗一样在宋睿智的腋下玩闹。而我只得心里默默着急。

    不幸中的万幸是,马珺虽不懂风情、也不太能配合男人的事业心,但她有女人味。至于女人味为何物我还没思索明白,但我会为她的眼线、唇彩、被脸颊粉底填充的小痘坑着迷。我也喜欢她的发型:齐头帘、两边梨花烫,染成半罗兰紫、半酒红的颜色。宋睿智显然也沦陷在她的温柔乡。

    这是极完美一件事。我不是说他们是完美的情侣,而这组合是我们三最佳的平衡。他们彼此有着轻浮外貌挑起的好感,但距离太近总会被截然不同的性情排斥。他们相吸、又相斥,成不了灵魂伴侣,又做不到分道扬镳。就这样弹簧般地伸缩,达成奇妙的平衡。而我,就是上帝的推手。我这只手还没准备好,不打算轻举妄动。

    3/

    宋睿智在北大学医,想去美国读研。他每天都会去北大英语角。马珺也跟着,我也是。

    我也是想学学英语的,毕竟语言的融会贯通有益于我的文学梦。这是我猜的。每次和别人随口说上两句英文,总会逼得自己脑门子冒汗。趁热打铁地捧着羞红的脸蛋子回家写作,总会感到思路里有奔腾的血液、无比畅快。

    但是,我不懂马珺去英语角干嘛。学英语?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她最讨厌英文。虽然马珺生活里没主见,对于自己的人生还是说一套是一套:她的梦想做个宠物。主人会英文就好,她不需要。

    那唯一的可能就是陪宋睿智。可我看她分明像个反动分子。每次宋睿智尝试和白脸金毛们英文沟通时,马珺折腾得比宋睿智口腔里的舌头还勤。

    宋睿智发个卷舌音,马珺就开始尖叫“很厉害”。人们都转过来,火辣辣的目光烧得不爱出风头的宋睿智耳根子都紫了。

    我十分着急。我不能理解马珺吃错什么药、竟自毁爱情。曾经,我将她视为头号情敌。如今,我视其为棋子,并猜测自己下了一盘好棋。现在我开始担心,马珺可能需要一个替补队员。

    马珺每次在英语角发羊癫疯时,宋睿智总会面无表情地望向窗外。他清爽的短发直立,像仙人掌。窗外偶尔晴、偶尔阴、偶尔有小雨。有时候,来往的人们打断他的凝视,他便重振旗鼓、鼓足勇气继续和马珺好生相待。有时,会有人没长眼,一屁股坐在窗前,宋睿智的脸上便贴了一块人形阴影,非常渗人。他便匆匆眨眼,让凝固的目光像乌云般飘到别的角落。

    我希望马珺能长点心,因为我早就看出,这英语角是个战场。首先,这是北大英语角,因此这里的女孩说起英文听上去像是披着中国皮的美国佬。其次,这都是高考各省市、校区的状元。她们待人接物分外周到,像马珺这样一惊一乍的简直应该被笼子关起来。

    这些有才华、有涵养,万一再配上好相貌,那我的“棋子”马珺可能就要遭殃了。

    4/

    令人吃惊的是,真正让马珺和宋睿智分手的并非是马珺的不懂人情事故,而是因为一碗面。

    那是一碗清汤寡水的牛肉面。牛肉面也可以清汤寡水,只要那肉皮肉筋肉腩全都剪掉,只留下那干巴巴地粘在一起的瘦肉丝,这面汤也会晶莹剔透,丝毫不被污染。葱花像是平静湖面的泛舟,而寥寥无几的面条像是白色水草。

    那是一碗百年老店的面。我们三个人各排队一小时、共三小时才等到的面。多么宝贵。

    宋睿智是从心底子讨厌追求潮流。我知道他在想什么:这三个小时能背多少单词啊。

    可是他心里的碎碎念马珺完全听不见。她马不停蹄地念出一大串网红的名字,说这是被社会的中流砥柱宠幸的面,是被时代选中的面。吃到面,是她的荣幸。跟她来领略味蕾顶峰,我们应感恩戴德。

    以往,马珺追这种潮流,都是我跟着默默受罪。我不想看宋睿智嫌弃她的样子。我想让宋睿智看到我的衷心。

    这衷心被弹嫩爽滑的肥油层埋入胸腔。我要做很多事情、表演很多角色,才足够从宋睿智的满目烦躁中吸引出一丝兴趣。这兴趣就会像吸脂针,扎透我的皮肤、沁入我的脂肪、穿过我的骨架,再触及我的真心。

    我会大叫:“啊,宋睿智应该要去忙,我来陪你。”

    马珺总会暗自不爽,但她对我绝对信任,坚信我在暗中操作数一数二的好计划。

    宋睿智走后,马珺才会忍不住埋怨:“为什么不让他陪着我?”

    “哦,因为他不喜欢做这些。他喜欢学习,喜欢成长。吃饭的话,花几个小时排队,会让他讨厌你。”

    “可以我也在陪他去图书馆。我也非常烦英语角。”

    “你要是想和他长厢厮守,就要听话。”

    马珺点点头,却心有不甘。这次,无论我怎么拉扯、打马虎眼,她都铁了心要宋睿智的陪同。

    宋睿智默默地在队伍里看书,马珺邀他自拍,他也没有好脸色。我明白,这个总是温文尔雅、想被全世界接受的男孩生气了。他要失去理智了。

    我心里慌,怕我们三的平衡断了。帮他们保持爱情弹簧的平衡是我为数不多的游戏。要是断了,我和宋睿智的纽带也没了。马珺总不会离开我的,可是我会为了宋睿智放弃她。当然,我这样的人没有选择的资格。

    当务之急是打马虎眼、把火药味驱散。我快步上前,粗壮的胳膊搭上马珺的肩膀:“来,跟我自拍。”

    我也很爱自拍,却很少让别人拍照。我知道几个独数我的角度,能让我一瞬间改头换面、美若天仙。马珺不知道这些角度的。但为了缓解宋睿智的紧张,我只能豁出我的脸,容忍世界记录我的真实面目。

    自拍过程极不顺利。错在我。是我脸太大。我低头露着大脑门,来显得脸尖,可是这让我脖子挤出的肥肉圈像是一双托住下巴的手。我仰头,高高的颧骨会像两个山头,一对眼睛像是要顺着这山形滚落。

    我不能坦然面对,脑袋便前仰后合。马珺受不了我的不配合,就又去扑到宋睿智身上,震掉他的书。那书像只坠楼的狗,四仰八叉地黏在浅水坑里,干燥的白页哗啦啦地从序言跑到尾声。

    有时,我会幸福地想,我和宋睿智是马珺的妈妈和爸爸。我是甘心去被这样误解的,毕竟公共场合也会有人盯着我鼓出来的肚子给我让座。可是宋睿智不可以,他恰同学少年,不能多个拖油瓶。

    他掉的书是一本《飘》,英文是《Gone With Wind》。宋睿智勃然大怒。不是因为这书是名著、更不是因为他忘记放书签,而是因为那可是限量版的硬壳、镶金边的正版英文书。那书真的非常漂亮,我为他挑了很久。而且非常贵,他生日前一个月我就开始蹭吃蹭喝。

    他怀里抱着脏书,水顺着手指滴下来。宋睿智的目光像狼,好像那书才是他的情人,马珺是人书情缘间的小三。

    我觉得他的目光非常有男人味。这样凌厉的眼神、充满野性的呼吸深深地吸引了我。

    他望着白兔一样发抖的马珺半晌,便开始擦拭书籍。直到分手前,他们的目光再未交集。

    餐桌上,我们吃面,宋睿智看书。他眉头紧锁,马珺不知好歹地要开锁。

    我想拦她,却又被那清汤寡水的牛肉面勾走了魂魄。那面汤极鲜,像是虾尸烧成的舍利熬成。那面像白蛇,在舌尖挑逗,让人情欲大开。那精致肉片像是从少女酥胸新鲜取成,红中透粉,下肚前总要用喉咙来来回回吞咽几次,好似对尤物的反复舔舐。

    马珺又扑上去:“帮我和面照相好吗?”

    书又掉了。真不愧是我送的书,处处帮我展露我的大气。

    那书打倒了面,那面缠住了书。

    “我的书!”宋睿智尖叫。

    “我的面!”那一瞬间,虾尸、白蛇和酥胸全消失,只剩下一桌狼藉。

    “分手吧。”宋睿智很绅士地丢给我一个歉意的目光,破门而出前还不忘帮我们结账。

    马珺激动得脖子通红、毫毛竖起。她拖着高跟凉鞋就要追。

    “干嘛去?”我明知故问。

    “追他啊!”

    “别追了。他不会回来的。好好吃面。分手面。”

    “我提过那么多次分手,他都求情过。这次我去追,他肯定回来。”

    她哭着喊着说追,却乖乖坐下。

    我不理她。这段爱情没救了。我很恼怒,因为我没有理由和宋睿智做好朋友了,我也没有资源去布置新的三角关系。但是,他把我送的书抱得那么紧、那么心疼,还止不住抚摸凹凸不平的烫金书标题。这场景在我人生的每个节点回味起来,都那么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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