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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婴儿观察的几点思考系列之六

关于婴儿观察的几点思考系列之六

作者: 旅者_ea0b | 来源:发表于2018-10-16 12:02 被阅读0次

                                 家庭互动模式(三元关系)

    每个人个性的形成和发展与其他家庭成员的个性紧密相关,而家庭中其他成员个性的发展与变化也与他本人的个性有关。家中的孩子一般会通过两种方式学会家庭规则:一种是当他们破坏之后,会产生焦虑感;另外一种是当他们破坏规则之后,会感受到父母的焦虑。

    1.家庭分歧的处理方式

    生活在一起时,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双方之间的重大差异,就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亲密关系。①顺从。在夫妻关系中,那些“顺从”的人为了达到“一致”的效果,常常装作差异根本不存在。在“顺从模式”下,无论具体形式如何,顺从者的基本要求都是“不惜一切代价维持和平”。“顺从者”并不一定是夫妻关系中弱势一方。但是“顺从者”也会用其他方式宣示自己的独立和个性。例如,有些“顺从”的妻子会在上床睡觉时假装自己头疼,以此为借口不与丈夫发生性关系;这样一来,她就可以避免夫妻双方发生矛盾和冲突,同时又假借生病来维护自己的独立性。

    ②反叛。那些“反叛者”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想要更多的距离和独立性。“反叛者”喜欢与众不同,但是当他们真正做到与众不同时,却感到自己缺乏安全感;“反叛者”只不过是按照与别人相反的方式来行动罢了;“反叛者”很少要为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总有人站出来帮他摆脱困境。例如,夫妻中的一方扮演着“权威人物”的角色,总是试图证明自己是对的;另外一方则扮演着“反叛者”的角色,从来都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③攻击。家庭中的“攻击者”也会因夫妻差异产生焦虑,但是他们认为这种焦虑和其他一些不好的东西都是别人造成的。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攻击者”,那么这个家庭必然冲突不断。家庭关系中的“攻击者”身上常常有一个潜在的问题,那就是他们大多缺乏自信;一旦接受了对方的差异,他们就开始变得更善于妥协和协商了。例如,他们开车出去时,会轮流决定听哪个电台,而不是相互争夺和指责,他们不再相互进行无谓的人身攻击,因而能够更快地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且彼此相安无事、和平共处。

    ④断绝关系。对于一些人来说,处理人际争端的唯一方法就是离开,或断绝关系。当争端发展到一定程度,让他们感到难以忍受的时候,他们就会抽身而去,或者至少在情感和精神上貌合神离。例如,一名男子仍然和他的妻子生活在一起,而且表面上看起来对妻子非常“顺从”,但是在情感和精神上早已经“同床异梦”。

    2.家庭的“三角关系”

    从本质上来说,三角模式可以指任何一种涉及三方的人际关系。三角形的每个角都可以代表一个人,或者一群人。家庭中最基本的三角关系是父亲、母亲和孩子组成的,当双方发生分歧时,就会相互疏远,或者进行“权力斗争”。此时,其中的一方就想要把某人或者某物牵涉进来,从而形成一种三角关系。

    (1)三角关系的状态。①平静状态。处于平静状态时,关系亲近的两方和谐相处,处于疏远地位的第三方则希望能跟他们亲近一些,进入他们的“圈子”。在平静的三角关系中,处在“圈外”的第三方也许会设法引诱“圈内”双方中的一个,让其抛弃原来的亲密伙伴,而与第三方建立新的同盟。

    ②紧张状态。在紧张的三角关系中,“圈内”双方也许会因为关系过于亲密,反而担心自己在密切的关系中失去自我。这样一来,他们会变得焦虑,并且发生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处于“圈外”的一方常常对他们的冲突敬而远之,避免与之发生接触。但是原来处于“圈内”的双方却试图与被疏远的“圈外”一方建立起一种新的联盟关系。

    (2)三角关系中同盟的意义。这种同盟关系主要有两种作用:一是减少自身的焦虑;二是联合起来控制第三方。这样的同盟可以给人提供额外的支持和力量,减少人们的焦虑和无力感。新生的婴儿在自我意识产生之前就加入了家庭内部的三角关系,并且与某个家庭成员形成了同盟关系。随着自我意识的发展,婴儿要学会了利用这种同盟关系。

    “替罪羊现象”往往十分微妙和隐蔽。有可能全家人,甚至被当作“替罪羊”的人,都没有察觉到这个现象。从表面上看来,被当作“替罪羊”的人引起了家庭内部的问题。他可能喜欢捣乱,也许会生病,或者性格比较冷漠。而其他家庭成员只不过在“帮助”他罢了。

    (3)三角关系中的各类角色。在三角关系及内部的同盟之中,存在着三种最根本的角色:迫害者、受害者、解救者。在三角关系不断循环的过程中,这三个角色不一定同时出现,但是整个过程肯定全部包含这三种基本角色。

    三角关系中的角色只不过是人们在控制关系远近亲疏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衍生品罢了。虽然表面上看来,解救者似乎属于“功能过度”者,“受害者”是“功能不足” 者,而迫害者可以两者任选其一,但实际上这三种角色都可以是“功能过度” 者或“功能不足” 者。

    与受害者、解救者一样,迫害者也会感到焦虑不安。然而,迫害者的焦虑不安并不十分明显,因为他们常常看起来非常自信并富有安全感,似乎道德和正义总在他们那边。的确,他们最喜欢用的词汇是:应该、最好、必须、不得不等。与解救者一样,迫害者常常替别人承担责任,这是因为他们总认为只有自己才知道正确的行为方式,他们还喜欢指责别人做得“不够好”(实际上是别人没有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做)。与受害者、解救者一样,迫害者也认为别人应该为自己的现状负责。当受害者拒绝接收解救者提供的帮助时,解救者甚至可能转变为迫害者,而这种现象并不少见。

    3.家庭的教养方式

    美国心理学家戴安娜.鲍姆林德(DianaBaumrind)重点关注的是不同的家长教养方式所造成的结果。“好”的教养方式定义为那些能够为儿童适应成人社会做最好准备的教养方式,或者说是具有社会适应性的教养方式。相反,“差”的教养方式则定义为那些导致孩子生存技能很糟糕的教养方式。

    ①专制型父母。专制型父母的主要目标是要实现绝对的服从。如果孩子的意愿与自己的相冲突时,她喜欢采取强有力的惩罚性管教手段。她不太相信合作与让步,只认为自己的话语是不可更改的。他有两个子方式:专制—不拒绝型和专制—拒绝/忽略型。

    ②权威型父母。权威型父母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孩子的个人成长。她制定严格的规则,但同时她愿意与孩子合作对其进行修改。她重视孩子的个体性以及想法。她还认为,在设立规则的时候,应该同时用孩子能够理解的方式加以说明。他有两个子方式:权威—非不顺从型和权威—不顺从型。

    ③放纵型父母。放纵型父母的主要目标是充当孩子可以任意取用的资源。她不实施任何惩罚措施,对孩子全盘接受,并且对孩子的突发奇想总是持积极态度。在家务事以及得体的社交行为方面也几乎对孩子没有什么要求,他们认为孩子应该自己管理自己的行为。

    ④拒绝—忽略。这些父母不仅不会用制定规则的形式给孩子提供可以遵循的框架,而且他们对自己的孩子是相当排斥的,而且在培养孩子的独立性方面提供的指导也很少。

    现在研究者指出,有两个养育维度对确定基本的教养方式至关重要。一个维度是反应,一个反应敏锐的家人是一个承认、接受并且试图满足孩子需要的家长。另一个维度是控制,一个控制程度高的家长对孩子表现出来的成熟水平、照顾自己以及遵循家庭规则方面所承担的责任有较高的期望。

    4.家庭内部的主要冲突形式

    最近三十年间发展起来的进化理论已经彻底颠覆了这种和谐的观点,揭露出家庭生活中的阴暗面—普遍存在的资源冲突,特别是对父母资源的竞争冲突。①同胞冲突。在有文字记载的人类历史中,同胞之间的冲突现象也是屡见不鲜,下面这段话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它来自于钦定《圣经》中的《创世纪》篇章:“雅各最宠爱儿子约瑟,因为约瑟是他老来所得。他为约瑟做了一件彩衣,引来其他儿子的满腹嫉妒。其他的儿子看到父亲如此偏爱约瑟,他们恨透了约瑟,从来不对他好言好语。”他有三个子形式:竞争合作型、攻击战斗型以及回避忽视型。

    ②亲子冲突。亲子冲突理论产生了一些可以验证的具体假设:(a)父母和子女在断奶时间上存在冲突,父母一般希望孩子尽快断奶,而孩子却希望继续获得乳汁;(b)孩子在天性上往往更重视自己,但父母总是鼓励孩子更重视自己的兄弟姐妹;(c)父母通常会惩罚子女之间的冲突,奖励他们的合作。

    ③父母冲突。是指父母在分配资源时产生的冲突。父母亲之间的冲突主要表现为,两个人应该为家里的子女投入多少资源,对于父母亲而言,他们可以把资源保留下来用于其他的繁殖途径,这对他们本人来说非常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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