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没看电影了,也几乎没写过影评。如今,令我有创作的冲动的,一是《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确实令人心动,催人泪下;二是有段时日没写文章了,笔头又有些生疏了,我觉得,我应该有写点文字的必要了。
我是和妻子一同去看电影的。妻子坐我旁边,观影过程中,我看到她被剧情所感染,眼眶湿润,甚至有抽泣的声音。她是位容易动情的人。当然,我也被这部电影所吸引,所打动,眼睛也数次湿润,几度潸然泪下。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有时候也会情不自禁。情动于中,自然发诸于外。
这部电影是根据真实题材改编的。剧中主人公生活中有其原型。它反映了现实,让我们深入一群白血病患者,感受他们的心声和凄楚命运。电影也揭示了百姓看病难,大病面前不堪重负的严酷现实,可以说是戳中了社会的痛点。确实,现在百姓看病难已成为一大社会问题。一个感冒,动辄就要数百元的医药治疗费。特别是当一些大病来临时,几十万元的高昂治疗费使不少家庭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债务。有的不堪重负,陷入绝境,只能坐等悲惨的结局了。
影片采用了纪实性的手法,在对主人公程勇的人物塑造上欲扬先抑。程勇是卖保健品的,和妻子离婚,儿子又要被前妻带去国外。剧情一开始,程勇的人生就似乎陷入了窘迫的境地。交不起房租,经营的小店被封。电影开头的程勇,似乎一点也不高尚,他脾气暴躁,修养不够,和妻子协议儿子出国的时候,还动了粗,打了他前妻。他具有许多商人的特性,追求金钱和利益。当他得知可以靠贩卖印度格列宁治癌药赚钱时候,一度动心,但又怕遭受法律的惩罚。他是个孝子,他父亲也患白血病,需要此类药来治疗。在利益和孝心的双重驱动下,他不惜铤而走险,远走印度,寻觅机会。程勇是一个有良知的商人,他卖的是良心药,价格非常便宜,一盒药才二千元。而同等药效的瑞士“格列宁”,在医院的定价是4万! 后来,在面对国家法律的严酷现实和不法商人张长林的利诱下,程勇放弃了继续贩卖印度治癌药格列宁,把经销渠道告诉了张长林,把经销权拱手让给了他。
程勇拿了张长林给的三百万元开了制衣厂,干起来正经行当。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却叫他欲罢不能。张长林把药价从一盒一万加到了两万。他的行为也自然引发了病患的不满,被人举报。张长林被追捕在逃,印度格列宁药也停了,众多的患者又只能靠医院的高价药来维持生命了。程勇之前的合伙人吕受益因为无力负担昂贵的药费,不想给家庭增加负担,选择了自杀。昔日的好友及事业伙伴的含恨去世,让程勇痛苦万分,他的内心也充满着负罪感,假如他继续卖印度格列宁药,吕受益就不用去吃高价药,不会酿成这个苦果了。程勇的良知被唤醒,他义无反顾,决定重操旧业,他召回了小黄毛和酒吧女思慧,还有张牧师,几个人又开始卖起了印度格列宁药。这个时候,他明白,如果他不去卖药,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人由于负担不起高昂的药价而陷入绝境,和吕受益一样成为天价药的牺牲品。程勇的举动是治病救人,他是出于良知的,他也从一个商人升华为一个救赎众生的德道高尚之士。正因为这样,那些病患很感激他,他们知道,假如没有程勇,就会有很多人吃不起药,就活不了命。所以当警察缴了他的药,并对在场的当事人进行问讯,威胁他们如果不说就要受牵连治罪的时候,出于良知,在场的几十人都鸦雀无声,没有一人出来供出程勇。一个老太太含着泪对警官曹斌道出了一番肺腑之言:“求你们不要再查什么假药了,这药假不假,我们还不知道吗?我们想治病,想吃药,我想活着……”老太太的话可以说是句句实在,又句句锥心。她的话也是在拷问大众的灵魂——生命和法孰大孰小?是法大于情,还是情大于法?无疑,这一问题会带给我们诸多困惑。法律是人为制定的。法律的制定在于约束人的不当行为,规范社会秩序,使社会和谐。但是当一个法律枉顾生命,凌驾于生命之上,把治病救人者绳之以法,那这个法本身是有问题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警察也是人,也有父母,家中也会有人生病。老太太的话着实感动了警官,也触动了他的道德良知,最终下令把人全部放了。
电影还有几处感人的地方。印度格列宁厂商后来被查封,没有药可进,只能到零售药店购买,但价格飙升到2000元一盒。此时的程勇,不但没有给药物加价,反而以500元的低价卖给患者。为此,程勇每个月要亏损几十万元,他只能从制衣厂的利润中补贴。此时的程勇,已经不是一个商人的角色了,他的良知和道德仿佛使他升华为一个救世主了,他也因此被人尊奉为“药神”。他的低价药,让众多陷入困境的患者仿佛重见了曙光,看到了生之希望。程勇的善举,真的无愧于“药神”!他一人肩负起了挽救众多白血病患者的重任。想想如今,这世上还有多少这样的人物?当今之世,可谓是浊浪滚滚。芸芸众生,为钱而来,为利而往。不为钱不为利者,恐怕是难以觅着几人。
影片中令人感动的人物除了吕受益,还有一个就是黄毛。他处于社会的底层,由于有一个得白血病的母亲,他生活极度贫困,买不起高价药,只能去投偷。因偷药被追打,也可说是不打不成交,他成为了程勇的卖药团队的得力人手。他血气方刚,仗义,嫉恶如仇,当程勇被张长林利用,为了利益,放弃卖药,解散团队时,他打碎玻璃瓶,愤然离去。当他得知程勇的义举,低价卖药,他又主动帮起了程勇。当有一天发现警察查药来了,为了不让程勇暴露,黄毛毅然决然地跳上了车,独自驾驶货车汽冲了出去,把警察引开。当冲出关卡时,黄毛的车却意外撞上一辆货车,遭受了严重的车祸,最后由于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黄毛出车祸,程勇贩卖印度格列宁药的事自然暴露,他被告上了法庭。因为印度格列宁治癌药没有在中国注册,没有进入医院的治疗药物清单里。程勇触犯了中国的法律,成了销售假药的不法商贩。但是程勇的举动确实对患者有益,是在救人,而且他卖药不仅没有牟利,而且是亏本贴钱。他实实在在是在做善事,在救人!正如程勇在法庭上的陈述:“看到他们吃不起药,没药可吃,家庭陷入困境,生命遭受威胁,我心里不好受。”面对此种情况,法律如何裁断?我想此刻法官只要是有良知的,也会酌情考虑这些因素的。最后,程勇被法庭判决有期徒刑五年。影片的最后,出现了动人的一幕,当押解程勇的警车经过时,街道两边出现了成百上千名白血病患者,他们自发来给程勇送行。他们默默摘掉了口罩,目光中带着感激和遗憾,目送程勇远去。这些令人同情的患者,这些可怜又可爱的人儿,他们用自己默默的行动,似乎在无声地给这不公的法律抗议。为什么好人还要获刑遭受惩罚?这是否公平?是否符合道义?
这部影片确实触及了当前社会一个深刻而敏感的话题。在催人泪下之时,发人深省。我们的社会机制如何完善?药物如何管理?高价药物如何治理?医疗腐败如何根治?当前的医疗体制是否合理?是否有益于广大百姓?把医院推向市场的做法是否合理可行?我们是否应该借鉴西方等发达国家的做法,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从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使老百姓病得起,不因大病致穷,倾家荡产?法律究竟如何完善?如何真正做到惩恶扬善?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都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
《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自放映后,观众反响热烈,在网上一度引起了热议,这部电影从刚开始的不被人看好,而到后来的热映,一度延长放映。一些媒体大咖也纷纷给以好评和推荐。据闻,此部电影还引起了中央高层的关注。文以载道,文艺作品,不应一味的媚俗,以博人欢笑,引人刺激为乐事。它应该直面现实,反映现实,为现实把脉,令人深思,发人深省。我想,只有这样的艺术作品,才是积极的,有意义的,才称得上是上乘之作。从这个方面来说,《我不是药神》是成功的。一石激起千层浪,《我不是药神》,在当今的电影界,可以说是一个转折,亦不愧是一个里程碑似的杰作。
《我不是药神》的成功,在著名影星刘晓庆和黄晓明的评价中也可见一斑。刘晓庆说:“真的很不错,真的很棒!很久没看到这样成功的作品了。”黄晓明更是直接爆了粗口:“真他妈太牛❌了!你们太棒了,真是太好了!以后有这么好的题材一定要我去演,就是贴钱我也愿意。”
我想,《我不是药神》的成功,更在于它触动了大众,唤醒了一代国人。我们社会的沉疴,是需要来这么一股猛烈的劲风,涤荡污浊和黑暗。改革也需要更加的深入,下一剂猛药,刮骨疗毒,才能让正气和良知回归,让清风荡漾。如此,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百姓才会更加康健幸福,中国梦才能真正的实现!
期待这一天能早日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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