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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外国语的最初印象来自电视上的外语教学节目。
当时我也就六七岁吧,一个外语单词都不认识,却可以坐在电视前,一动不动地看完整个节目。吸引我的,不是别的,而是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外国人居然可以用完全不同的一套发声系统,像我们一样自由地交流。我非常好奇,他们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
我的好奇心直到上初中才得以满足。不过在此之前,我姨妈家的表姐先我开始学习英文,偶尔会教我一两个单词。我印象最深的便是Christmas这个词,其实当时并不大清楚所谓的圣诞到底是什么样的节日,是这个词本身的读音让我难忘,以一个摩擦音开头,然后卷舌,最后闭嘴,中间穿插着两个“嘶”音,实在是好听。
二
十一岁的时候,我终于上了初中,这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因为我也要开始学习英文了。
我清楚地记得我的启蒙老师叫吕继华。她长得白白净净的,身材算得上高大,头发却很稀疏,有很多漂亮的衣服,几乎每天都不重样,尤其是夏天。教我们那年,她还十分年轻,只有二十岁的样子,刚刚从中专或中师毕业,对教育事业充满希望和梦想,书教得相当认真,我们有幸成为她的第一批学生。
然而,我最开始却并不是一个好学生。我的很多同学在升初中之前的那个暑假,参加了英文热身班,一入学就比我高出一大截,这让我很难过。我的同桌叶涛,是个留级生,脸上有一道明显的刀疤,目光显得桀骜不驯,心事重重却并不喜欢与人交流,显得早熟。尽管如此,我还是非常崇拜他,因为每次英文考试,他都是90多分,而我往往只有60多分,好一点的话,70多分。
这种状态持续了整整一个学期。有一次老师叫我起来读课文,我刚一开口,同学们就哄堂大笑,连老师都忍不住笑了,可以想象我当时的发音是多么糟糕。我对自己很失望,对英文也很失望。我被英文的发音和文法完全弄糊涂了。我想,也许我不是学语言的料。
三
到了第二个学期,我们开始学习国际音标,这是我第一次觉得英文的发音原来也是有规律可循的。以前考试的时候经常有“下面哪一个单词中的a与其他三个发音不同”这类题目,我都是瞎猜,有时候甚至靠数这个字母在单词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来判断。学了音标以后,我觉得豁然开朗,原来只要记住一些基本的原则,这类题目就很好做了。
在此之后,老师开始讲句子的成分。说实话,在此之前,我连中文当中如何区分主谓宾定状补都不知道,更不用说英文了。可以想见,很自然地,我又陷入了痛苦当中。可是因为有了学音标的经历,我就觉得不能轻易放弃。我仔细地看书,听课,然后终于,在老师早已讲完句子成分之后的某一天,我醍醐灌顶,顷刻间什么都明白了。然后,我又触类旁通,很快弄明白了中文里的句子成分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语音和文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之后,我的成绩直线上升。老师教得认真,我也学得认真,常常能考到和叶涛同样高的分数。我对英文的兴趣又被重新点燃。就这样,我从此告别了英文差生生涯,进入优等生行列,并且再也没有回头。
四
大概因为吕老师是新手,到了初三毕业班,我们就换了一个老师。我一度有些伤心,不过又有什么办法呢。
新老师叫董荣,胸前戴着十字架项链,应该是个基督徒,比吕老师年纪大些,显得成熟,也更严厉。这个老师的教学方法与她的前任有很大不同。初三一上来,就领着我们唰唰唰学完了整本书的生词,而不是像以前那样,一课一课地学。坦白地讲,我不大习惯这样的教学方式。
死记单词从来都不是我的强项,直到现在依然如此。我的很多同学和同事都曾经背过GRE红宝书之类,我从来没有。大学期间曾经买过一本类似的书,似乎叫做《星火记忆法》,结果刚背完A打头的单词,我就放弃了。后来大学毕业,同学的一本托副词汇留给了我,我试图像同学那样背单词,结果又重蹈覆辙,大概B打头的单词都没有背完。
董老师其实是一个相当和蔼的人,她表面上的严厉掩盖了她的温厚。我很快适应了她的教学方法,学习成绩进一步提高,不仅在班上名列前茅,在整个年级六个班上也都算佼佼者。后来中考的时候,正好是董老师带我们去参加考试。我不知道为什么,非常紧张。董老师安慰我,说我是最不用紧张的一个。结果也证明她是对的,我的英文考了95分。
高中三年,我都没有见过董老师。不过后来上了大学,有一年寒假回家,竟然在大街上碰见她,当时她骑着自行车,没注意到我。我叫她,她看见是我,有点喜出望外。我向她问好,她问我考到哪个大学。我告诉她郑州大学,她明显有些失望。我知道,她对我的期望远比郑州大学更高。
五
我以班上总成绩第三名考上了本地最好的高中。第一节英文课,就是摸底考试,我到现在依然记得是油印的考卷,散发着浓重的油墨气味。我们刚刚升入高中,还处在兴奋状态,根本没把这次考试当回事,还互相说说笑笑。老师看样子也没把它当回事,根本不监考,说让我们自觉,这次考试只是为了了解大家的基础如何。过了几天,考试结果公布,我居然考了全班第一名。
高中阶段我们一共有三位英文老师。第一位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士,我对他印象不深。第二位是一个年轻的女士,人挺好的,教得不错,后来考上了研究生,走了。第三位是一个高度近视的老头,人相当和蔼,带着玻璃瓶底厚的眼镜,喜欢练气功,经常跟我们宣讲气功的好处。有一次,他连续缺课好多天。回来之后,说是视网膜脱落,去郑州治病去了。有同学跟他开玩笑:“老师你不是练气功吗?”他宽厚地笑着说:“气功也有失灵的时候啊。”
大约好学生总是容易得到老师的宠爱,我的英文老师对我都不错。不过高中三年,基本上是在考试中度过的。虽然我每次都能考出不错的成绩,但是我对英文的兴趣几乎被消磨殆尽。当然,任何事情都是有利有弊。中国式英语教学的一个好处,就是给我打下了扎实的语法基础。中学六年,基本上除了语法和词汇,我们没有学任何别的东西,再学不好,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很多人批判中国英语教学方式,我当然也认为教学方法确有改革的必要,但是对于那些因此走到另一个极端,也就是极度强调听力和口语而完全不管语法是否正确的教学法,我也是相当怀疑的。对于我来说,坚实的语法基础是至关重要的。能听懂别人的话,开口讲英文,当然是好事,但如果讲出来的都是文法错乱的蹩脚英文,而自己还压根不知道错误在哪里,也是同样可悲的事情。
我后来做了职业翻译,常常遇到法律条文要翻,而法律英语又是出了名的让人头疼,常常一整个段落就是一句话。要翻好这样的文件,必须有深厚的语法基础,才能从繁冗的句法结构中抽出主干,正确理解原文的意义,进而完成翻译。
六
高一的时候,我就决定大学要报考外语类。犹记得文理分科前夕,学校贴出通知,说以后想要报考外语类的,必须选文科。后来事实证明并不是这样,我研究生有些同学就是理科生。不过鉴于高中时代我的物理化学都不好,选文科也就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我爸爸一直希望我能像我的叔叔们那样做医生,担心我学文科找不到工作,因此要我学理科。我从小体弱多病,看医生是家常便饭,长大后一进医院就要腿软的,哪里拿得了手术刀,所以坚决地拒绝了爸爸的提议,他老人家自然很不高兴。
后来高考结束,我考得并不十分理想。英文虽然是我五门功课考得最好的,但与我期待的分数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政治和历史这两门文科课程更是考得一塌糊涂,幸好语文和数学考得差强人意,所以总分还是勉强够了重点大学分数线。报志愿的那几天,爸爸碰巧在外地出差,我就擅作主张,第一志愿报考了位于昆明的云南大学英语系,并同意调剂到日语系(我不介意学一门新语言)。17岁之前我从来没出过远门,对于地理上的距离没有任何概念;加上整个青春期与父母相处得也并不是很好,所以当我终于有机会离开家门远走高飞时,我选择了千里之外的云南。不知道当时为什么特别喜欢西双版纳(大概只是因为名字比较独特),以为这个地方和昆明很近,上学期间可以方便地去西双版纳旅行,多么天真的想法!我的同学也怂恿我,说以后可以找我一起去玩。若干年后,我真地去了昆明和西双版纳旅行,对两个地方都无比失望,很庆幸自己没有被录取。
我爸爸回家后听说我报了云南大学,气得半死,拿着报考院校名单研究了好几天,选了几所他心目的好学校,可是已经太晚了。因此,后来得知我的第一志愿云南大学没有录取我,我爸爸开心得不得了。我在第二志愿随便填了本省的郑州大学,本来以为第一志愿落空,第二志愿应该也没什么希望了。我却很幸运地被录取(因为我的语文和英语成绩还比较高),免除了我复读的命运,所以我也就平静地接受了现实,并没有感觉太失落,毕竟郑州大学在河南还算是最好的了。
七
十七岁暑假结束,我背上行囊,北上去了郑州,从此开始了独立生活。
在短暂的不习惯之后,我很快适应了大学生活,并且感到如鱼得水。这一方面是因为从刚从高三的地狱中解放出来,心理压力没有了,而课业并不太重,我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譬如看小说;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学了自己喜欢的专业,从前很厌恶却不得不学的一些科目现在都不用再学了,我可以把精力集中在英文上,而英文又被分成听力、口语、精读、泛读、语音等各种更细的课程,让人耳目一新,我一度被考试浇灭的对语言的热情又死灰复燃。
不过,刚一入学,我还是碰到了跟刚上初一时相似的问题,那就是我的一些同学们在高中已经学过听力口语之类的课程,而我在大学之前连语音室都没有进过。老师放磁带,那些同学已经能够百分之百地听懂,而我只能勉强听懂几个单词,这给了我一些压力,不过我相信只要我努力,总有一天我可以赶上他们,因为大学不是100米200米跑,大学是马拉松;再说也不是所有的同学都能听懂,也有很多跟我一样刚刚接触听力课的同学。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买了一个索尼随身听和一个德生收音机,随身听用来听磁带,收音机就用来听美国之音(VOA)。印象中,那个随身听似乎没有发挥太大的作用,更多的时候都被我拿来听歌了,到我大三或是大四,随身听出了问题,我也懒得修,就扔掉了。那台收音机现在还在,被我爸爸拿去了,放在老家,有时候他还会打开听无线电广播。我对这台不到50元的收音机,有着十分深厚的感情。在大学的前两年,我几乎天天都拿它听VOA,遇到不认识的单词就查字典,并且抄在我的单词本上。我的大多数同学也跟我差不多,一到晚自习,整个班上人手一台收音机,到处都是银白色的天线,蔚为壮观。我从最开始的慢速英文(Special
English),听到后来的正常语速的新闻,两年间不知花了多少个小时在这台收音机身上。也正是这两年的坚持,让我的听力有了质的飞跃,同时也大大增加了我的词汇量,扩大了我的视野。等到大二结束,我早已经赶上并超过从前领先于我的那些同学了,期末考试常常能考到全年级第一。
当然,有时晚上熄灯后,我也拿收音机听当地的中文节目,往往听着听着就睡着了。我当时睡在上铺,有一次半夜,我的收音机一下子从上铺掉到地下,吓了下铺的同学一大跳。等我把它捡上来时,频率外面的那层透明塑料壳已经脱离机身。我重又打开收音机,发现还能听,于是就找来透明胶,把塑料壳重新粘到收音机上,虽然样子有点丑,但不妨碍我听。这台收音机后来读研的时候又被我带到北京。因为北京是政治中心的缘故,干扰信号非常强,我那台简易的收音机就基本上派不上用场了。不过尽管如此,我也依然舍不得丢弃它,直到我参加工作以后,它还在我身边。再后来有一次搬家时,我说不要了,爸爸坚持留下来,并把它拿回了河南老家。现在我每年回去看父母,还能看到它。一看到它,就又想起许多温馨往事,对它的感情,便又深了一层。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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