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的弊端

作者: 易卜生生 | 来源:发表于2023-05-11 21:28 被阅读0次

医养结合这个名词不是新词,也走进了政府工作报告,更走进了寻常百姓的嘴头。更关键的是,医养结合成了做养老的时髦词,但凡有养老机构,就要必须配套医疗机构,似乎这是标配。事实上,养老机构一定需要配套的医疗机构吗?我看未必,而且还只能带来负担而不是亮点。

一是医和养服务内容大不同:医疗那是相当相当专业的服务内容,中国那么多民营的医疗机构,大部分都是半死不活的,如果他们能转接失能失智的老人倒是不错的选择,毕竟有了一部分医疗的基础。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含失智老人)4063万人,完全失能1000多万人,他们最需要医养结合服务,但目前的医疗服务体系不能接纳这些老人,而带有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又满足不了这么多老人的住养老院需求。医疗服务是要经过专业积累的,医生是需要培养的,不是大学毕业生招聘一些就可以达到要求的,失能失智老人是综合病症的复合体,很难照护的。

二是医和养上级行业管理部门不同:医疗是卫生系统管理,养老是民政系统管理,上一轮机构改革,为了捋顺这种管理体制,特意把中国老龄委划归卫生部门管理,这次机构调整再次回归。所以说医养结合时存在行业管理壁垒、职责交叉、业务交织等情况,"医养结合"同时涉及医疗和养老两大领域,涉及卫生和民政二大部门,管理工作非常复杂。政府部门出现多头管理,不可避免出现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

三是医和养合作不对等:在医养合作模式下,绝大部分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也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和管理机制,容易出现违约等现象。基本上都是医疗机构强势,养老机构相对弱势,医疗机构优先保障自己的患者,对于养老机构的老人只是作为一个补充的内容,当合作影响到医疗机构的利益时,医院随意性很强,说退就退出来了,难以确保合作的持续性。很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协议中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要求不够细致明确,加上老年人由于身体条件特殊,易发生事故,难以明确医养双方的具体责任,出现责任推诿现象,无法合理保障老年人的利益。

四是医和养中的养老设施增速快但是有效供给不足:我国医养结合事业面临有效供给不足,基础硬件建设形式化,部分设施陈旧落后情况,难以满足严峻老龄化带来的巨大社会需求。尽管养老床位数和机构不断增加,但我国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要,每千名老人拥有的养老床位数为32张,达到国际标准的60%,养老设施缺口较大。

五是医和养中的养老护理人员专业素质,工作积极性较低。由于缺乏对养老护理人员的规范化培训与指导,护理人员整体素质较低,我国现有的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中仅有11%拥有从业资格,严重影响了老年护理服务的质量。此外,养老护理人员普遍薪资水平低,留不住人。此外,由于老年人特殊的身体情况,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工作强度大,影响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导致人员流动性大。

六是医和养中的医疗服务质量较低。中国不缺优秀的医院和医生,各地都有自己的特色医院和权威医疗专家,但是中国和各地几乎都没有知名的养老机构和高级专业的的护理人员。于是乎,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大多流于形式,而且基本上都是普通的医疗机构,甚至是专科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合作,绿色通道还不如急诊好使。更要命的是养老机构的门诊使用医保会有限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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