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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振忠:刑事辩护的基本功

郭振忠:刑事辩护的基本功

作者: 小好 | 来源:发表于2015-05-19 14:12 被阅读27次

    2006年5月全国律协找我谈话,因为2005年规划了一套律师的规则,我提了一个要求。我是一个坏的律师,不是一个好的律师。2006年8月23号-2007年的3月底,7个多月的时间也没有多干。我今天本来想拒绝,后来想想不好意思,来开会一句话不说也不对,但是说一点什么呢?因为我关注的点,或者说近十年来我关注的是:什么是合格的律师?为什么律师的刑事辩护这么受到责难?刑事辩护律师有什么优势?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什么样的环境,我们律师业在整个中国的法律体系中是怎样的地位,大家心目中都有数。当你到历史的门槛,你面对的是什么样的体制?你面对的这个体制你能做什么?当然了我不否认很多人想进来。我们这一代人做律师是为了理想。我认为每一个律师必须办一起案子,这是做律师最基本的东西。香港的大律师都是出庭的律师,我们现在中国也有大律师,但是有一大半是没有开庭的。他们确实影响着律师业的规整。作为一个律师,当你进入这个门槛的时候关心的就是职业。所以上海和重庆、吉林和北京,在考核的时候就是关注对职业道德的掌握度,依据是什么?依据还是规则。律师办理案件的时候,还有一个角色我不知道大家注意了没有,就是受害人的角色。我们很多的人关心律师被打,你们关心过受害人是什么样的心态吗?当然了我们收的是委托人的钱,但是作为一个律师职业伦理来讲,你怎样处理和受害人之间的关系?过去开会的时候检察官提出来了,律师禁止和受害人接触。但是我们作为律师还有一个角色代理,就是被害人的代理角色。哪一个律师不死磕呢,只是死磕的方式不一样,所以说我非常赞成上午有一个学者总结的,表演型的辩护它是一种营销方式,我是赞成的。因为确实它们这种表演对中国的法制进程是有推进的,只要对法制进程推进的东西都是好的,因为我们确确实实存在着体制内和体制外的问题,我们的律师每一步都是在死磕。说难听一点每一个法制的进步背后都有律师的身影,而这背后可能都是死磕。因为刑事辩护带来的东西,对一些现代大家耳熟能详的案例来讲是很有帮助的。如果说你办过林权的案例,你把案卷的材料看清楚了,你就知道当你做林权核查的时候,你很清楚的知道应该怎么做。刑辩律师给律师提出了很多基础的东西。比如说鉴定,比如说看法医的报告。刑辩给你带来的东西绝对不是负面的,它是一种成就感。刑辩带来的绝对是成就感,而别的地方没有。像王律师讲了一个忠诚与怀疑的问题,我个人最深的感受是什么?刑事被告当事人没有傻瓜,这也是给我们职业伦理提供的方式。对刑事被告来说很多的东西是靠经验,靠你自己的体会,所以说律师不是师傅教着会的,而是自己学会的。

    对将来的律师伦理我负有一定的责任。我们希望这套书可以倡导律师应该做什么,不应做什么,而不是做一些简单的徐徐,因为历史已经发展到了这样的程度,反过来这些东西能够促进另一些东西。目前国内没有看这样的东西。重庆有243个工作组,李庄到重庆没那么容易嫖娼,如果说李庄没有嫖娼的话,那就是遇到了黑律师。我想表达的就是说职业伦理这个东西是和律师的基本功是有关的,你表达到位了,你给自己训练够了,这些问题很容易解决的。我们可以保护好自己,让自己的伦理达到一个要求,这就是好律师。

    来源:蓟门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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