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又发微信来了,告诉我,她将给我的东西放在老妈那儿,叫我去拿。
我心里冒火,但忍着没发,只淡淡回一句:好的。
这已是N次了。拿回来的东西,往往不是我喜欢吃的东西,所以也往往是等着放坏时丢弃。因为总感觉好的时候丢了很罪恶,但是送人吧,还不敢乱送,谁也不稀罕了,对吧。送人,让我感觉是在求人一样,所以,我宁可丢了。
之前一直没有发着,但昨天发着了。
正是秋老虎肆虐的季节。我早晨六点出门跑步、买菜回来后,基本不怎么出门。再加上,小区最近修路,出行特别不方便。孩子在家里,为了让她能好好吃饭,我使尽浑身解数,每天费尽心思地做菜。这期间,还希望别乱了自己的节奏,每天的一页小楷、十页小篆、一篇文章,三十页读书都能完成。
事实上,我能抽时间出来去老妈那儿不容易。
当然,让我爆发的原因,是昨天老妈打了电话说,她送过来。如果,她真能送过来当然是没问题的,关键,她只能送到某个位置,我得到那儿去找她。如此的天气,我不可能让老人家在那儿等我,只能是我提前去等她。老妈是没有手机的,你不知道她走到哪里了?只能提前出发。而我正在写字。我之所以能坚持写字,是因为我喜欢这个过程。当我正酣时,却必须要戛然而止去做一件我极端不愿意做的事情,我怎么可能高兴得起来?
那并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奇珠异宝、生活中刚需的必须品。不过是一些小零食,甚至是拿回来我可能要丢掉的东西。
值得吗?
于是,我断然拒绝。但是恼火的情绪已打扰到了我的写字。于是,微信上一通脾气发过去。
老妈家看似离我近,实则不近,来回步行三十分钟的路程,近吗?尤其是这样的天气里,为这些不值得东西。
现在我们的生活,已丰富到自给自足,更丰富到可以只吃自己喜欢的食物了。你喜欢未必我就喜欢;你处事的原则,未必就该是我处事的准则。但,因为你的“好心”,我为成全,却必须牺牲我的选择?
另一方面,之所以东西只送到老妈家,而不送过来,说到底也是嫌到我家里来远了,难得绕。那为什么就不考虑,我过去不远吗?
当然,我会去看老妈,看看她有什么事没有。但是,不愿意以这种被裹肋的方式、近乎于被挟迫的方式去完成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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