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看书,不知从何时开始。
记得那时家里条件颇为窘迫,买不起新书,便只得借之。幸运的事,当时教室里风气甚好,同学之间相互借阅是常有的事。甚至一旦看到身边有同学买了新书,一定早早就到主人那里挨上号,待到好不容易将书拿到手,必然会在主人的逼迫下废寝忘食的一顿狂读,因为后面还有一大堆人早已预约好。然而就是这样的阅读模式,却为我打下了深厚的阅读基础。直到有一天,我拥有了第一份属于自己的订阅杂志。
虽时隔多年,我仍然记得,爸爸将那张用来兑换杂志的,五十元的人民币交给我时的场景。仿若忽然之间自己变成了百万富翁,心中骄傲而又忐忑。
每当杂志一发下来,我都先会给它们包上干净的透明书皮,好不夸张的说,我是个马虎而又邋遢的人,却唯独对书,心思如丝,惜如珍宝。
在我看来,书非买不能读也。从一天那紧紧巴巴的嚼头里省下的钱买来的书,与从图书馆里随手借来的书,自不可同一而论。虽然从身边的朋友手里,图书馆里,借阅过很多书,但大多都是为了按时归还而读的囫囵吞枣,有许多书,明明读过,却忆不起其中内容,更不用说其各种精妙,所感所想了。而读我自己所买回来的书,却是截然不同的结果。在书店里细细试阅,一一筛选,直至下定决心购回,当人民币交出去的那一刻,我才彻底拥有了那一本书的完整的生命,它将与我的生命融为一体,细细抚摸着它清晰的棱角,轻轻裹上干净而又整洁的封皮,仿佛将时间永远静止在这一刻。净手,落座,缓缓翻开它羞涩的面庞。一字一句,一行一段,留下轻而缓的标记的痕迹,勾勒出它最吸引人的姿态。无论过去多少年,它永远都是最初吸引我时,那青涩的模样,每每将它翻开,总能从那些清浅的标记中,忆起当时的所感所悟,然后升华出更加深刻的感动与记忆。这才是我所认为的阅读。
虽然,随着如今阅读的时间越来越少,电子书也越来越流行,但我仍然保留着那些我挚爱的书籍,望着书架里那些与我相伴多年的老友们,一腔拥有的美好感,怎是三言两语能道尽的。
故而自言:一纸薄书两厢愿,一世光阴一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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