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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已经睡着了,被隔壁吵架的小情侣吵醒,男的吵着吵着就想摔门而去,并已经把门拉开,女的堵在门口不让他离开,把男的推进去,一把将门关上,然后传来争吵与摔东西的声音。
听争吵的内容好像是男的工作上不太顺利,喝了些酒,女的认为男的每天不好好工作,只知道喝酒,于是两个人吵了起来。
好在没有打起来。
正当我准备起床去管管闲事儿(吵架不要吵到别人休息阿喂!)的时候,房东及时出现,避免了预想的悲剧的发生。
随即二人消停了,可能是男的喝太多,醉得睡着了,女的也没有再说话。
结果躺回床上的我睡不着了,就在那儿想:
一是这两人打起来的,其中一个导致另一个达到轻伤及以上,会受到什么惩罚?
二是房东有没有责任?
首先是第一个,如果是轻伤及以上。
根据我国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是轻伤以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其次是房东有没有责任?
这个问题昨晚我查阅了相关法条(没查到)及今天问了律所的律师,展开讨论了一下,房东不承担责任。
瞧瞧,大晚上因为隔壁小情侣吵架还能学到东西,真好。
只是睡眠有些不太充足。
(马岭河峡谷--部分)-2-
上午约了租赁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到所办理委托手续,顺带复印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并同步向同办案件的Y律汇报目前的进展。
送走当事人后,在自己的案件进展情况中,新建了当事人的案件进度表,保持同步的更新,便于自己对案件的进程在每时每刻都能有一个确切、清晰的了解。
在O律到办公室时,询问了O律关于之前所做案件的进展情况,是否有修改完毕,并告知开庭时间。
在得到确切答复后,开始自己的阅读,看的是一本讲解微文案的书籍,因为自己最近在思考如何对个人进行营销,同步还跟Z哥讨论了一下,Z哥提醒我不要触碰到规则的红线,这也是我之前一直在担心的问题。
因为作为实习律师而言,不能违反《实习律师管理办法》中的禁止性规定,在确定个人营销之前,一定需要将这些规则全部了解透彻,才能开始行动。
现在也只能前瞻性地思考一下,整理出自己的营销初步路径。
下午午休起来,开始看民间借贷相关的司法解释及相关的案例,为后续手上的民间借贷案件做准备,因为跟着有两个民间借贷的案子也要立案了,现在因为证据还未收集齐,只能暂时停摆。
但并不影响我开展类似的辅助性工作。
这两天加周末,觉得自己有些懒散,一方面是因为手上的事情都处于待确定,另一方面更多的是觉得要适当的给自己的“鸡血”进行补充,于是多懒散了两天。
晚上参加每周一晚固定的晚培训,因为内容都是我已经提前学习过的,大部分都还记得,于是我点开了一本关于复盘方面的书籍,虽然没能阅读完,但学到了以下方法论:
复盘包括以下几个理念:自我改变、凡墙皆是门、时间永远不够、0.1>0、错的永远是我们。
(马岭河峡谷--部分)-3-
首先是“自我改变”
复盘首先要求我们做到的,就是停止抱怨,从我做起,重新去审视自我价值,发现我们所蕴含的无穷能力,因为“我”才是一切发生的根源所在。
其次是“凡墙皆是门”
这个理念理解起来很简单,意思是我们所认为的不可能,在很多时候恰恰是我们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门,关键在于我们持有什么样的心态。
再次是“时间永远不够”
我认为书中的一段话完美的解释了这个问题:
“当我们回顾过往,发现因为给对方做了很多额外的工作而导致项目延期或者出现问题的时候,会把问题怪罪在时间上,或者把矛盾聚焦在时间上,但却忽略了双方在争夺时间资源上的矛盾。”
我们在对某个工作进行回想的过程中,就会发现,甲方总是会要求我们做一些计划之外的工作。在大多数情况下,对方并不是不知道这份工作是额外的,但仍然会强硬地要求我们完成,其目的就是将我们的时间抢夺到他们手里。这样一来,我们可利用的时间少了,而对方可利用的时间却多了。
再再次是“0.1>0”,个人对这部分感受较深。
其实也不难理解,我们可以尝试着将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分解成几个“解决起来很困难的问题”,然后将困难问题再分解为“好解决的问题”。这样依次分解,我们就会发现,最终落实到行为层面0.1的时候,一切都变得豁然开朗起来。
在任何时候,我们都不应忽视0.1的作用,因为0.1大于0。
如果0.1还觉得困难,那就0.01、0.001,总之,它们都比0大,哪怕只大那么一一一一一点点。
最后是“错的永远是我们”
简单说就是在任何时候都不应单纯地把发生了的事情归因到其他人或事上,我们应该首先从自身的角度去问自己:
在什么情况下,我可以推动整个事态的发展?如果一定要解决,我应从几个方向入手?对方这么做,一定是有原因的,我该如何做,才能让事情有所扭转?既然对方没有错,那一定是我哪里做得不到位,到底是哪里有待加强呢?
这样不断地进行自我提问,最终我们会发现,对于绝大部分的问题,我们最终都可以找到解决方案。
培训完,写完实习日记,又是22点后了,时间真的是永远不够。
实习的第四十一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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