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粪案件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案件。
一个人雇佣了两个工人捡拾马路上的粪便做庄园的肥料,两个工人在马路上进行劳作堆了两堆粪便。然后两人去牵车。两人离开后,有一个人看到两堆粪便就问巡逻的人这些粪便是谁的,巡逻的人答不知道,接着这个人就带走了粪便。工人回来后就找到那个人与他争论,两人各持己见不愿退让。后来雇佣工人的人与带走马粪的人对簿公堂。你若是法官,你判给谁呢?
若是我,我会判一人得一半马粪。马粪是公共的,谁搜集便是谁的,工人并没有留下守着粪便,粪便并没有标记主人。在我的评判标准中,这样是公平的。
那么,这个法官是怎么断案的呢?
法官选择将全部粪便判给了一方,雇佣工人的人那一方。
为什么呢?为了公平。法官考虑的是倘若将粪便判给了后来运走粪便的人会给人们传递一种错误的信息,不劳而获是可以的,顺手牵羊也是可以的。让人们有不劳而获的品质是危害的,应当鼓励人们创造自己的财富。
这是个高明的法官,比我要睿智 比我要高明。他思考的高度在后代品性风气上,相比之下我的考量就高度低多了。毫不客气的说,我的做法就是息事宁人,不是深远的见解。幸好我不是个法官,起码我现在的思想做不了合格的法官。
书中写公正的背后是效率的考量,这个效率是为了社会更有秩序,人民向着美好的方向前进而存在的。
我想到一个现实生活案例就是,开水房不允许学生将热水瓶放在开水房占位。“我”在等热水,这时你来了拿着你放在下面的热水瓶来接水说这是你的位,“我”付出了时间等待,而你只是“捡漏”,倘若是你接到热水,这并不公平。人人都直接把热水瓶放在茶水房时不时过去看一看接热水,这样就拥堵,争论不断,无秩序了。
(暂时的想法是这样,欢迎提出你的看法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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