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我爸捡了一只猫,养了起来。
不知道它以前叫什么,我们都叫它咪咪。是一只漂亮的小橘猫。我很喜欢猫,看见猫就挪不开眼睛。
刚来时,咪咪翘着尾巴,昂首挺胸的视察领地,完全把我家当成了自己家,是一只自来熟的猫,轻盈的跳到人的腿上,拿脸蹭来蹭去,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我妈不喜欢猫,说猫是奸臣,我弟也不喜欢,后来知道这猫是邻居家的,就说要送回去,邻居看我喜欢的厉害,说可以一起养,猫就随意想去谁家去谁家,我当成是莫大的恩赐,对猫的感情更深了。
咪咪渐渐长大了,不那么调皮了,但还是傻乎乎的,是一只快乐的傻猫。它很少喵喵叫,喜欢在我腿上睡大觉,我找了个棍,绑上绳逗它玩,咪咪能一下蹦的老高,像一只小老虎,这时候我就觉得咪咪是一只老虎,只是我太高大了,它不敢造次。但是如果咪咪能打过我,它也不会对我下手的,它把我当成它的同伙,很警觉的看着巡视四周时,看到我时,眼神是信任的。我和它的感情,我和它心里都懂。
有人说,人对宠物好,是因为人们怎么对宠物的,心里也希望别人这么爱护他。我不是,我就是觉得猫咪简直是造物者的杰作,这个生灵太有魅力了,它的爪子,尾巴,胡子所有的一切我都喜欢。
宠物总是被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我希望我和邻居的咪咪能一直把我当成它的同伙,威风凛凛,像只小老虎那样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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