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3 12:41
一,
中国鸟法鸟条法,
只因出自鸟专家。
专家只顾爱惜鸟,
不管同类啥活法。
二,
中国鸟法部门出,
实际国情从不顾。
公民缺少法治念,
执法应忌不教诛。
三,
民生国计多可焦,
却拿鸟事下狠刀。
主观臆断难成器,
司法笑话成菜肴。
四,
1,当事人是否明知贩鸟的刑法责任,是否刻意逃避法律的约束。2,现行法律规定是否合理,是否用刑太重,是社会共识,还是专家意见或部门利益?3,人和鸟不能等价,再珍贵的鸟也是物,应以鸟的经济价值比照盗窃罪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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