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拎着超市里大包小包蔬菜、猪肉、面条的我,因为看不清前面的路,硬生生撞进了电梯,脚趾头硌到了电梯门口的挡板,疼得我倒抽了一口凉气。回到家,检查刚刚硌到的地方,一触碰就有轻微疼痛感,伤口周围开始泛红,继而变紫,特别丑。
给妈妈看了我的脚趾,时间渐长,伤口慢慢愈合,脚趾周围的淤血衍生出很大一块的紫色斑点,看上去有点触目惊心,只轻轻磕一下,不该是看上去这么严重。妈妈说,小时候流一点点血就哭的稀里哗啦,现在磕成这样还是不痛不痒。
其实也不是不痛,对疼痛的忍耐,似乎更加符合成年人的心理。
想到幼儿时候的我们,一跌倒就会哭个不停。好像小孩子一生下来,就能体会疼痛的滋味,也知道如何去表达疼痛,哭便是一种最直观的宣泄方式。饿了会哭,拉屎撒尿会哭,疼了更会哭,幼儿的各种感官都被放大很多很多,包括痛感。
随着我们渐渐长大,感官变得越来越迟钝,经常发现膝盖上又多出了一块淤青或者手指上划拉出一道不深不浅的口子,细想想,也想不出究竟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生出这么一道伤疤。又或者,被疼痛打击后,只嘶溜一声,不一会也就过去了,痛感只在那一瞬间才直入心肺。
只是,那细细的口子有时会伴随我们许久。淡忘了疼痛,却留下一块不深不浅的疤痕,时不时提醒着我们,曾经受过这么一次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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