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斌
图片来自网络最近网红诗人夫妻在网上打架,闹得沸沸扬扬。两个人在直播间里互骂互怼,将家丑占用公共资源,暴露于公共视野之中。
在网上也出现大量帖子热议此事。有同情女的弱势的,有指责男的家暴的,也有不少提出封杀的。
我在7月8日下午,在今日头条里发表文章《致女诗人——是稗草就是要被除掉》,网上阅读量3936,收到点赞323个,评论329条。
在所有的评论中除一条外,全部是支持我的观点的。
我已表达了我的观点,不想再说什么了。但是今天读到李南方先生的文章,我觉得有必要再多说几句。于是我回复说:
余写的睡诗、日诗以及尿诗,是对中国文化的亵渎,只会使淫心嗜色、苍蝇逐臭更为浓烈,这是一种文化的丑恶,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扯掉了遮羞布的一丝不挂,这和裸照没什么区别,更是动物属性的展现,而失去了做人的尊严。
艺术来源于生活,但艺术不是生活的同步录像。艺术展现给人们的是美,是对人心的启迪,而不是纵欲和无底线的羞耻。
昨天,我还在我文章下边说,社会应当宽容些。
有位中学生家长给我留言,怎么能宽容一个满嘴污秽的女流氓呢。她的诗对青少年危害极大,特别是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定型的孩子们。想睡就睡,考虑过后果吗?是负责任的态度吗?
是的,余的睡诗日诗看似很有个性,是真性情的表达。但这只能是中国文化的一种堕落和民众群体意识的坠落。
问题来了,为什么这首睡诗能够爆红?
谁是背后的推手?
网络点击率说明了什么?
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眼下,有一个不好的现象,就是社会审丑心理。
审丑,是随着互联网、短视频平台的迅速崛起而崛起的,一些网民对于畸形低俗的东西颇感兴致。另类网红抓住部分网友的猎奇心理和审丑心理,因此刻意扮丑、装疯卖傻、用低俗的东西来吸睛圈粉。比如睡诗、日诗。
人们对这类超出了正常审美价值的语言更感到欣喜,因为这是他们平时很少见到的。
人们为什么会有审丑的需求,这和心理学里所说的自尊需要的偏见有关。
首都师范大学心理系讲师严霄霏认为,我们经常要通过同他人的比较来获得自尊,我们喜欢受到周围人的重视和认同。
这位女诗人她恰恰就是审丑的提供者,她不懂得自重与自爱,她认为网络就是她家的自留地,想种什么,种什么,想说什么,说什么。她忘记了名人肩负的社会责任。
而自重与自爱是一件最重要的事情。自重自爱,让自己更优秀,让自己更优秀反过来又是最好的自爱。但她不懂,任性、狂妄、自高自大、口无遮拦,高调地在网上秀恩爱,高调地秀家丑,结果是啪啪地打脸。
女诗人不懂得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而尊重他人,就会赢得他人的尊重。
在人与人的交往中,相处最舒服的关系是,言不过界,行不逾矩,心无嫌隙。
什么是“言不过界”,就是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能说。有悖于社会公德的话,或者说骂人的话不能说。在家里不能说,在网络上更不能说。两口子之间的悄悄话,两个人之间知道就好,没必要放在网上。回自己家去“喝水水”,他人不感兴趣。
什么是“行不逾矩”,就是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要打扰到他人。你喜欢谁,不喜欢谁是你自己的事情,与他人无关。要知道互不打扰互不伤害是人与人之间最好的尊重。
在女诗人家暴事件的背后暴露出来的社会审丑现象,是可怕的。反映了全民素质问题,反映了民族文化品位问题。反映了很多人对什么是美的,什么是丑的没有清醒认识,甚至是把丑的当成美的来看待。
审丑现象的泛滥,给这个社会所提供的只能是平庸和丑陋,制造的是一种变态的低级趣味,对社会文化毫无正向贡献可言,反而会逐渐消解、腐蚀主流价值观,产生一种反向的拖扯作用,拉低整个社会文化的高度。而沉浸其中者,在满足猎奇、窥视欲望的同时,自己也成了“审丑”的共谋。(来自光明网)
身份从“无名小卒”转变为“公众人物”,此时就应该肩负起公众人物应该有的社会责任。让人心理乃至生理都不适的直播内容,低俗的语言,绝不适合在一个公共视频平台传播。(来自新京报)
因此,请停止对女诗人的报道吧,还网络一个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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