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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镜,需要冷静吗?

破镜,需要冷静吗?

作者: 南柯神仙梦 | 来源:发表于2020-12-28 22:57 被阅读0次

    我们苦于伤疤被揭开

    民法是众人之事。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与交易习惯不断积累并被规范化,渐渐就会发展出民法。所以,用我最喜爱的钟脑师的话来说,民法就是生活,人人都能学好民法。好吧,我对最近“离婚冷静期”条款挺感兴趣,决定讨论讨论。

    我们先来解读一下本条款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其一为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到登记机关民政部门离婚,这叫协议离婚;其二由于针对财产子女问题为达成合意,诉至法院,是为诉讼离婚。所谓“冷静期”条款即协议离婚的夫妻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后,经30日思考期后领取相关证书方能产生效力。

    表面来看本条立法目的在于防范非理性离婚,其实更深层次似乎潜藏着某种意味。首先,近几年来我国离婚率呈现一个升高的趋势(非严格学术论文,偷懒不找数据了),这一点可以从新闻报道中看出来。其次,夫妻离婚会对相对稳定的家庭和个人情感、心理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间接增加社会激荡的风险。再次,年轻夫妻离婚也会使原本可怜的生育率更加可怜。倘若这些公家不想看到的结果是由于轻率的抉择造成的,公家自然会采取措施调整社会关系。以前用政策,现在政策、法律双管齐下。

    站在公家角度考虑,这么做是有依据的。从历史上看,我们是有相关经验的。新中国成立后,50年代至70年代,即便是夫妻协议离婚也需要单位初具介绍信,诉讼离婚得“三看一参”,即看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理由,参看子女利益等。可见对离婚是有限制的。不难想到,那时人心朴实,对离婚多有抵触,此外百废待兴需要家庭稳定和新晋劳动力,因而公家对离婚是有态度的。现在呢?我们需要稳定和劳动力,因而几十年前的思想会回潮。此外,我们如今的发展已进入“前辈”、“先富”国家们所处的某个阶段,大家疲于奔命,工作与个性已大于社会安排,因而我们可以引入他们采取的措施了。这是“冷静期”条款的外来借鉴。比如,90年代末英国就设立了九个月的考虑期;21世纪初的韩国设立一个月的熟虑期。

    从以上角度来看,公家出台“冷静期”有一定考量。

    但网友给出不少反驳。有的反驳有一定道理,有的反驳理由实则不专业、非理性的。先说大家对因虐待、家暴而得不到解脱的疑虑。我们要知道“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在我的理解中,都动手了,女同胞们难道不想进法院搞点事情,去诉讼离婚,还“协议离”干嘛?同时,都动手了,这30天还要呆在一起吗?因而可以人为避免,即便立即离婚,真就能保证那一位不整天上门找你麻烦?所以,这个观点是立不大住的。此外,还有的说,复婚程序这么容易,还可以复婚啊。其实,人都是偏执和要面子的,有时候真的覆水难收。上面分析了,通过“冷静期”条款设障碍其实背后起到一个引导的作用,即从法律层面告诉大家——别轻易草率地离婚。总之,公家站的高度和所持的视角与个体是不同的。公家会更重视法律的指引,个体则更强调自身的感受。

    个体反驳最凌厉的一个理由是,“冷静期”规定对权利和自由这两个敏感词汇有些限制。因为结合有自由,分开当然也要自由,不能人为的施加负担。对于这个问题,可以这么想:离婚率升高总伴随着社会产生某些特殊情况,而出现特殊情况,公家一定会采取行动的。就像小时候我们有某些走向歪路的倾向,父母老师一定会采取措施,而事实是可能长辈们了解的信息可能是不全面的,对我们的心理把握可能是不充分的,我们心里是不服的,可是其好意也是真挚的。在特殊时期,公家和私人都会采取大量措施,起码求个心安理得,无可厚非。当然了,我们看发达国家的措施,比如英国,在思考期中有配套的咨询与调解制度。只有在咨询和调解中和平达成协议,英国法院才判决离婚。公家在限制了某种自由同时,也给出相应的服务。因此,我们学习不仅仅是制度和法律层面的学习,还需要完善相关配套服务。我们这里,在某些相对不发达的地方,离婚的配套服务自然跟不上悲剧给自己带来的伤害,怨言多一点,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更想把这种现象当作社会问题来研究:

    前一段时间大家反对永居条例,我觉得其反驳理由很大程度上是不专业很盲目的。但仔细想想,为什么大家这么“义愤填膺”?因为法律戳了我们的伤疤。社会矛盾突出,这段时间大家焦虑感强,幸福感相对弱,很敏感。永居一来,控制不住情绪也属正常。为啥又反对“冷静期”呢?专业的人会说权利啦,自由啦,公家管的太多啦。其实,人们是喜欢把自己的经历代入进来的——可能这个条款使很多人想起来自己不快乐的婚姻或者对结婚的恐惧。

    时代的焦虑感使婚姻也不那么幸福。当然,婚姻作为社会关系的产物,像“社会关系”这个词一样,不是啥幸福的词汇。其本质就是完成任务而非爱情,“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嘛。我们80、90后过于浪漫,很多时候这个道理想不通,直到结婚后才开始明白,有的时候“婚姻”还是挺残酷的。真的要跟这个人相守一生吗,ta有趣吗?浪漫吗?慢慢会产生一种倦怠的,新一代跟老一辈对婚姻的认识是不同的。因此,对婚姻保有的希望越大,结果可能不尽如人意。

    那婚姻都不好吗?什么样的婚姻稳固呢?我认为稳固的婚姻得有两个条件,第一有思想的交流,第二共同经历过风雨。很多时候大学出于好奇也好,寂寞也罢,各种原因也好,找对象可能关注颜值啦,money啦,对时尚的看法啦等等。这些都不是共同生活的基础,我觉得必须得了解对方的思维和想法,知道了对方的内心世界才能把握啊。很多人大学时没有形成三观,等在一起了有自觉意识了才发现三观不合,不就不幸福了嘛。在一个是一起经历过风雨考验。古代有“三不去”之说,就是三种情况下不许男子休妻,有一种就是“前贫贱后富贵”。一起经历过风风雨雨,这种考验都没分手,婚后肯定稳固。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年轻人具备上述两种条件吗?很显然,大多是不具备的。先说思想交流,现行教育体制下,考试优先,大部分人年轻时是连三观都没形成的,有何来思想交流呢?未经深沉思考的交往是不牢固的。另外,现在上学太顺,也没啥风雨。如果大家看过《倾城之恋》的话,就知道苦难对男女之情的塑造,范柳原和白流苏就是逢场作戏,可一场封城的灾难让两个人不离不弃。很多时候,我们年轻人的婚姻没有经历过考验。后来,我们发现自己的感情陌生而脆弱。

    如今,大城市生活压力大,三观形成后不合,又未经考验,当然离婚率就高了,或者勉强维持婚姻的各位也不快乐,自然看到冷静期条款如同揭了自己伤疤一般。其实,这真不仅是法律问题,而是社会问题。现在有情人不一定成眷属,以前大家都生活在村镇,二娃翠花哪怕生活在异地,不过就是两个村子嘛,家里不同意大不了也可以结伴去城里打工。现在呢?异地可能是北京广州这样的天南海北,各种重压也使人不堪重负,合适的人可能就分了。到了年龄,急切间找个人,肯定是会出问题的。

    按我的理解,虽然是社会问题,个体的努力和坚持也是可以发生作用的。婚姻真不仅仅要考虑物质,精神上合得来也很重要。说浪漫点,发现一个精神上能合得来的人,哪怕有种种阻力还是要一起克服的,这样思想交流有了,共担风雨也有了。一定要有勇气啊,眼前有困难,结局不一定不好。

    要我说,婚姻不是我给予你什么,你给予我什么,而是我们一起创造什么。我们还是要相信交流的力量,相信爱情,相信勇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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