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我的17岁,很快过去了。
18岁的我,自己去县医院做了鼻炎手术,我初中最好的两个兄弟,守了我一夜。到医院来看我的有三位女同学,但我没有遇见她们,只得到了她们留下的礼物。到医院来看我的也有几位男同学,他们给我带来了很多书。我声明过,不希望班里的同学来看我的。
在医院里,我还成了一位少女的偶像,她父母是石油局的工人,守护着一口天然气井,而她那时还只是附近乡中的初一学生,在她妈妈的陪伴下,也来做鼻炎手术,并不漂亮的她后来跟我通信,还爱上了我,放假的时候,几次来到我家,因为只有他们一家人留守那口天然气井,那份孤独,我是真心知道的。
那时,我很老实,的确,几年以后,我们再相遇时,都是成人了,我是大学生,她是石油工人,在月光下,在河岸的沙滩上,只有我们两个人静静坐在那里聊天,我分明感觉到了这个胖胖的朴实女孩的异性气息,对还是大学生的我来说真的是一种莫大的诱惑,她这么主动送上门来,我的胸中涌动着野兽般的欲望,却尽力克制住自己,没有干什么出格的事情。我不是自豪于这件事情,好像我多么高尚,我只是想说,那时的我是多么单纯,放到今天,再让我这么坐怀不乱,就没那么好的定力了。
在医院里,我第一次读到了《绿色之王》这部法国小说,以后几年里,我曾把它反复读了很多遍。还有《茨威格短篇小说集》,在医院里,我无疑是看完了的。还有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和《野狼》两本书,我也看完了。唯独没有看完的是《红与黑》,我似乎从来都不喜欢于连这个人,他给我的感觉实在太猥琐了,就毫不犹豫地止步在这部书的三分二处。当然,在医院里,我也看到了我对未来生活的一种可怕的担忧,那就是我读到了一本好像叫《大城市》的日本小说,儿时的好友竟然在残酷的社会竞争中最终互相残杀掉了,冷酷。我是个从农村出来正在县城上中学的乡下孩子,我暗恋的那位女同桌红菱就来自于大城市,是大学老师的女儿,而这本书中的大城市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冷酷无情,没有温暖。
其实,更冷酷的,大概是自以为是的自己,我终于在住院那天打倒了多年来奉为偶像的父亲。在办理住院手续的过程中,我看到了他的软弱,看到他在陌生的县医院里面对生人时无法应对那种无力的样子,我知道,自己长大了,很多事可以自己去做了。
那一天,我可能真的以为我长大了。或许,这就是17岁那年,班主任给我们在《青年心理学》讲座中提到的“断乳”——心理断乳;然而,从断乳以后,我无论再喝什么,都像是在吃奶,唉,我竟至没有长大,到今天也没长大,还这样任性地让自己漂流在自己的17岁里……
17岁,我的17岁,我在班级工作中表现出色,得到了应得的表彰。17岁,我的17岁,在文科班那些考试里,每次我都说自己没有准备好,但每次考出来,同行的伙伴们都说我骗人,又考得那么好。到了18岁,在住院耽搁两个星期之后回到班里,半期考试,我竟然空前绝后地考出了自己在高中阶段最好的成绩,好像是全班第四。可是,工作出色并不能帮助我长大,考试成功也并不能抹去我心中的恍惚和伤痛。
17岁,我的17岁,如今我坐在这里,远远回望过去,在时空走廊的另一头,17岁,我的17岁,成了我一生中最为恍惚、最为凄楚、最为朦胧也最为美丽的雨季,在那个雨季里,我没能和梦中的她拥抱在一起,甚至都没有过跟她牵牵手、抱一抱这样的期许,些许的遗憾,永远的伤感,都留在这一头的我心底。还好,我永远都没有忘记在医院里,在笔记本上抄下的那句香港诗人舒项成的诗句:“十七岁那年,他是个多梦的少年。”
真是的,从那以后,我就真的就成了一个织梦少年,直到永永远远地把自己的钥匙弄丢了,丢在了那个巨大的时代梦里,再也没能走出来,我还活在我的青春期、我的17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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