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自己做的事情大部分是因为好奇还有一部分是因为某个人,极少是因为对事情本身喜欢热爱之故。
这次呢,写这篇文章又是为何。非要追跟到底的话,是因为一个人,我们有时候会在一瞬间“喜欢”上一个人,仅仅是因为一个眼神,一个微笑或者一句话。虽然时间极短,但跟我们常说的一见钟情还是不同的,准确的说是一种迷恋,欣赏还有其他我所表达不清的情愫。总之我就是遇到这么一个人,让我这么多年死气沉沉的心又活了。最近一直在帮他做公众号,编辑排版,让我又有了想写点东西的欲望。前几天收拾家,看到了自己以前写的日记,最后一次是四年前,时间真快遗忘了回忆,生命在我身上一次又一次的轮回,丝毫没有任何进步。
缘起,钟情,不知道能有多久作者:笑笑
疯疯癫癫,爱幻想,神经大条同时也敏感脆弱(至今还没发现其他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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