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乃雅事
蒋国良
一位仁兄作七绝《寻梅》诗,投稿某诗刊。诗曰:
天晴雪白红梅俏,
问韵寻香竟哈腰。
化作仙风情最绝,
觅来精彩看今朝。
编辑看后,不觉莞尔。先回复曰:“哈字,平占仄位。出律矣。”
发出后,感觉言不尽意。忍不住又写道:“诗乃雅事,请使用诗言,避免俗语。谢谢。”
老蒋观之,感觉“哈”字的确不妥,编辑老师所言极是。
忽又忆起某君之七绝《西域》诗:
千里戈壁万里沙,
大漠夕阳骆驼花。
楼兰娘们今何在?
独过阳关向天涯。
现在看来,立意极佳,但平仄不合;尤第三句,过于直白,粗俗不堪,实则对历史对古人不敬,乃学诗之大忌。改为“女子”亦强于此语,否则读之惟哭笑不得,继则心生厌倦。窃以为此兄天性幽默,有意为之,但此语当真万万不可。
诗乃雅事,信夫此言。
写于20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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