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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作者: 依心室 | 来源:发表于2021-02-05 10:05 被阅读0次

           昨天接了一个投标人打来的电话,询问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事宜,按照以前的惯例,都会直接告诉她打财务电话询问,然后她问完以后如果有问题再找我们,没问题也就不用再联系。可是昨天,我询问了投标人的各项关键信息,并且告知她会联系项目负责人帮她询问。

           以前那样的回复习惯形成以后,仿佛退保证金的事只要材料交到了财务部门,就与我们业务部门毫无关系了。我对此总是有一种“会不会太不负责任了”的感觉。这就好像以前我们去政府部门办事或者给政府部门打电话一样,电话转来转去最后都没有一个愿意负责的人,而实际上这是政府部门内部的问题。对于我们,退保证金实际上是整个公司的事,我们内部部门之间的流程却转嫁到了投标人的身上,这显然是一种责任转化,完全可以说是“没有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而很多政府机构已经做出了调整,让老百姓最多跑一次打一次电话,全部由政府部门内部转接。我觉得这样的调整是非常合理的,多次拍手叫好。反观公司,也是一样。

           在上次的部门总结会上,我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认为我们应该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给予投标人更多的关怀和方便,因为有可能这样的投标人就会成为我们未来的客户。所谓的关怀和方便,可以从两方面来考虑,一是语言上,二是流程上。语言上,我们可以表达自己的理解,然后回复会去财务问一下并请对方留下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稍后回复;流程上,我们可以简化流程,退保证金尽量原账户返款避免提供资料的耗时耗力,并且加快办公电子化,这样就可以不用询问,所有退款流程在平台上就可以显示。

           然而,我处理完昨天的电话以后,就开始了另一个思考,好像自从我提完上次的建议以后,确实没有听到同事们再说“打财务电话自己问”了,但是这样的情况又让我心生苦恼,会不会有一种“己所欲而施于人”的错觉呢?本来是我想做的一些服务,自从我提完以后大家都“不得不执行”,这显然给大家增加了工作任务,因为以前这样的工作任务是不需要完成的。而我在总结会上的发言,只能说实现了“语言”上的关怀和便利,在流程上并没有什么改善,可是流程才是处理这些事件的关键点。

           我一方面觉得自己的提议没有错,一方面又深感自己“己所欲而施于人”,内心无比纠结。真的是很难两全。记得蔡元培在《中国人的修养》一书里有一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现摘录于下,希望自己多读几遍,从中有所收获。尤其是这一句“言所施必以立达为界,言所勿施则以己所不欲概括之,诚终身行之而无弊者矣”。想来,自己想要广传于世的,必须自己先做到,而自己不想做的也不应该强求别人。而这其中的深意以及如何在行为上去实践,就需要更多的磨砺才可知了。

    子贡问于孔子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孔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日,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我亦欲无加诸人。”举孔子所告,而申言之也。西方哲学家之言曰:“人各自由,而以他人之自由为界。”其义正同。例如我有思想及言论之自由,不欲受人之干涉也,则我亦勿干涉人之思想及言论;我有保卫身体之自由,不欲受人之毁伤也,则我亦勿毁伤人之身体;我有书信秘密之自由,不欲受人之窥探也,则我亦慎勿窥人之秘密;推而我不欲受人之欺诈也,则我慎勿欺诈人;我不欲受人之侮慢也,则我亦慎勿侮慢人。事无大小,一以贯之。

    顾我与人之交际,不但有消极之戒律,而又有积极之行为。使由前者而下一转语曰:“以己所欲施于人。”其可乎? 曰是不尽然。人之所欲,偶有因遗传及习染之不善,而不轨于正者。使一切施之于人,则亦或无益而有损。例如腐败之官僚,喜受属吏之谄媚也,而因以谄媚于上官,可乎?迷信之乡愚,好听教士之附会也,而因以附会于亲族,可乎? 至于人所不欲,虽亦间有谬误,如恶闻、直言之类,然使充不欲勿施之义,不敢以直言进人,可以婉言代之,亦未为害也。

    且积极之行为,孔子固亦言之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立者,立身也;达者,道可行于人也。言所施必以立达为界,言所勿施则以己所不欲概括之,诚终身行之而无弊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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