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六,是淮镇的农家妇女,雍正二、三年间,闹大饥荒,她丈夫觉得活不下去了,打算外出,到外地去谋求生计。临走的时候,丈夫给妻子跪下叩头说:“父母年老又有病,我就托付给你了。”
郭六的相貌漂亮,同乡的年轻人看她挨饿,打她的主意,以金钱引诱她,她毫不理睬,只以缝补衣服来养活公公婆婆。不久,靠缝补衣服也难维持生计了,她便请来乡亲们,叩头说:“我丈夫把父母托付给我,我现在无能为力了。假如不作别的打算,都得饿死。邻居们如果能帮我,那么请帮帮我;如果不能帮我,我只好卖身,请不要讥笑我。”乡亲们都犹犹豫豫地欲言又止,慢慢地都散去了,无人帮助她。
郭六痛哭着告诉了公婆目前的境遇,然后,公然与那些浪荡子,在一起鬼混,来谋取钱物。她养活了公婆,还积攒了不少金钱,从外面偷偷地买来一女子,并对她防范极严,不让外人和她见面。有的说,郭六想用这个女子来挣大钱,她也不解释。
过了三年多,她的丈夫回来了。刚刚寒喧完,郭六便和丈夫去见公婆,说:“父母都在,今天就交给你了。”又带她所养的那位女子,一起见丈夫,说:“我的身子已被玷污,不能再忍垢含耻地和你在一起生活了。我已为你另娶了一个女子,今天也交给你。”丈夫惊呆,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郭六又说要到厨房去预备饭,便在厨房里自杀了。
县令来验尸,郭六的眼睛圆睁着不闭。县令宣判把郭六葬在祖坟里,而以后不能与她丈夫合葬,理由是:“不合葬,以表示和她丈夫断了关系;葬在祖坟,表示她和公婆关系密切。”但是,郭六的眼睛仍然不闭。
公公婆婆哀号道:“她本来是个贞妇,因为要养活我们两人,她才去卖身。儿子不能养父母,反而叫隔亲的人来养。况且,身为男人不能养父母,却委托给少妇,路人也都会理解她的一番苦心。断绝了关系是谁的过错?这是我们的家事,请官府不要管!我们要她以后能与丈夫合葬!”说完,郭六的眼睛就闭上了。
(据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
我的疑惑是——郭六是因为道义,还是因为对夫君的爱而献身救公婆?她的死又是因为封建礼教所不容导致?您又怎样来评价郭六这个前清女子?现世还可能有如此女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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