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习惯了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评判是非曲直,慢慢地也就形成了很多看似正确却害人不浅的思维习惯,甚至是社会风气。
做了好事就该得到回报
《吕氏春秋》记载: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这话讲的是:孔子的一个学生子路救了一个落水的人,那个人用一头牛来答谢他,子路接受了。孔子说:“鲁人以后都会勇于搭救落水者了。”
做好事不留名,助人不求回报似乎才是正道。但是,在不是所有人都能达到如此无私的境界之时,并不宜推广。如果子路拒绝接受馈赠,是可以留下美名,但是如果其他人做好事接受了馈赠,那不就显得很没有品味,甚至有人怀疑其做好事的动机是不是为了物质回报。所有做了好事的人光明正大的接受回报,因为这是你应得的;即使你不需要,也请你收下,因为这也是你的责任。
丢失的钱包为何难以找回?
尽管我们时而看到新闻,某个环卫工人拾金不昧,将厚厚的钱包交还给失主,失主感叹社会的美好,给人一种无比和谐的假象。但是,关于丢钱包的社会现状是大多数丢的钱包找不回。不信,你把钱包忘在公交车上或者扔在广场试试。
顺便讲一下:我们觉得钱包能够失而复得的在于,我们时常看到类似新闻,却不知道现实中有更多的人钱包丢了就再也没有回来。这种错觉其实很容易破,如果真的丢的钱包都能找到,那么上新闻的就应该是丢了钱包却没找到,要知道,媒体报道的肯定是少数,不然哪来的新闻价值。类似的情况还有,你觉得飞机出事的概率比其他交通工具大,跑题了,就不细说。
如果有一种机制:所有捡到钱包的人都可以得到钱包里面的20%作为回报,那么,丢失的钱包被找到的概率将极大的提高。这样的话,假如有90%的丢失钱包能够找回,对于失主的回收率将达到80%*90%=72%,肯定比现状要好。更重要的是,钱包里面除了现金,还有很多对失主相当重要的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这些东西对捡到钱包的人几乎没有任何价值,这将进一步提高失主的回收率。
对捡到钱包的人而言,可以确定的得到20%回报,还可以赢得拾金不昧的美名,并且不用承担私吞钱包的内疚感。
从人性上讲,要让人拱手相让“囊中之物”是不合逻辑的,毕竟是如果他上交失物就意味着“失去”这个捡到的钱包,如果他从来没有占有过,他不会觉得痛苦;但是,如果他知道可以得到20%,那么对他来说也是更好接受的,并且还能让自己产生一种助人为乐的快感。
基于此,如果有条件,开发一家这样的网站,全国各地专门找丢失钱包,网站提取5%作为手续费,捡到钱包的人在找到失主后,拿20%回报,失主的损失只有25%,还不算非现金的找回价值。如果可以结合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捡到钱包的人还可以提升个人信用等级,就更好了。
形成这么一个机制,首先得让人改变之前纯粹的“拾金不昧”的思维。这不仅仅符合市场经济,更符合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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