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管教》的作者,简·尼尔森曾经提到管理孩子的逻辑后果法,这种方法坚决抵制惩罚孩子,而是通过父母正面的干预,通过预设的结果影响孩子的行为,让他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应有的后果,可以让孩子变得自律和有责任感。
比如孩子拿着画笔在桌子上乱涂乱画,妈妈告诉他,是想拿着抹布把桌子擦干净,还是把画笔没收?给了孩子两种结果,然后让孩子选择,孩子选择拿着抹布把桌子擦干净,这就是逻辑后果法,父母参与到孩子的行为中去,让孩子体验行为带来的后果,他下次就不会这样做了。
那么如何判断父母的育儿方式,是逻辑后果的方式呢?主要有四个准则,一是相关,就是后果必须跟行为是相关的,第二是尊重,后果不一定是责难和羞辱,也不见得是痛苦,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体验到了被尊重。第三是合理,父母不能借题发挥,让孩子认为这种后果的承担是合理的,他应该做的,第四,就是预先告知,当孩子选择一种行为,父母要告诉他这种行为引发的后果,如果四缺一,那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逻辑后果法”,效果就会差很多。
举个例子,还是孩子拿着画笔涂抹桌子,如果妈妈要求他清理桌子的同时,加上了羞辱性的语言,就变成了“你怎么这么皮,赶紧把桌子擦干净”,这是缺少第二条,尊重。如果借题发挥,让孩子去罚站,这不是逻辑后果,这是惩罚,这是缺乏合理性,而很多父母误以为,惩罚可以让孩子长记性,但这往往会让孩子内心不服气,他只是屈从,而不是真的觉得自己错了。
所以多年来,简·尼尔森一直在提倡使用逻辑后果,但效果很差劲,原因就在于父母给予的逻辑后果的实例中,更多的是伪装后的惩罚,但是惩罚会带给孩子什么影响呢?就是上面提到的吼叫和说教的后果,一种孩子会认为自己是坏孩子,是没用的,一种孩子会报复,会借机消除内心的不公平,当这种持续的斗争在孩子和父母中间继续时,父母会感到非常震惊,他们惩罚孩子从来不是为了让孩子产生自卑或者反叛的行为,而是成为更好的人,但是效果却是截然相反,所以他现在不提倡使用逻辑后果法,除非父母真的了解逻辑后果法的实质。
逻辑后果法跟惩罚的最大区别
逻辑后果法的目的是停止孩子的不良行为,并找到解决的方法,它跟惩罚的最大区别是“相关、尊重、合理和预先告知”,也就是不让孩子感觉到痛苦,当一个逻辑后果能够让孩子的行为转化为有用的行为时,就是有效的逻辑后果,所以打骂和说教,孩子都是感觉痛苦的,父母应该把关注点放在有用行为上,比如孩子不早起,总是迟到,父母可以把闹钟设定好,告诉孩子,如果不早起,你就会迟到,要接受老师的惩罚,路上也可能很着急。当孩子一旦晚起,父母也不需要责骂,只是平静地告诉孩子这个结果而已,他自会承担行为带来的结果,并觉得应该承担结果,当他下次早起时,就证明,这种逻辑后果是有效的,他在转变。
父母要使用“逻辑后果法”,还需要怎么做?
父母要转变自己的态度
尊重和合理是逻辑后果法的实质,所以父母必须转变以往对孩子的态度惯性,忍不住指责和居高临下,都会让孩子感觉不被尊重,父母对待孩子的问题,更不要借此发挥,新账旧账一起算,当你学会尊重孩子时,会发现一切都不一样了,孩子也会以同样的态度对待父母,他会在父母这里感受到价值感,并以此为努力的目标。
不妨让孩子参与进来
对待男孩采用逻辑后果法,不放孩子也参与进来,进而约束自己的不良行为,可以跟孩子讨论,让孩子为自己制定一些行为规范,这比父母直接制定要有效的多,比如孩子从不收拾玩具,父母可以跟孩子讨论,这些玩具的去留问题,如果不想要的,可以送人或者捐赠,孩子很可能会提议收拾自己的玩具,并给自己的玩具分类,不然玩具就可能不再属于自己,很多自律的孩子,都是这样训练出来的,这会节省父母大量的时间,也会让父母不再发火和吼叫。
但逻辑后果发也有短板,当孩子寻求父母关注时,逻辑后果法是有效的,但如果孩子的目的是寻求权利,那么逻辑后果法是无效的,父母还可能陷入跟孩子的权利争斗中,比如孩子想看电视,父母会告诉他,看电视伤害眼睛,还会影响睡眠,但是孩子会跟父母讨价还价,为什么你们可以看呢?你们看多久我就看多久,这时候的父母,可能需要反思,是不是平时以身作则的事情太少,要求孩子的同时,自己却没有做到,又或者平时给予孩子的自由太少了,他不得不通过斗争的方式,才能获得一些权力,父母不妨试着改变跟孩子的交流方式,比如一天可以看一次电视,时间为20分钟,除了写作业和睡觉前,他可以选择任何时间去看电视,当孩子使用完了这次权力,再要求就是不合理的,他得到了应有的权利,就不会再跟父母陷入权利争斗了。
教育孩子从来不是容易的事,但只要抓住本质,也不是难事,尤其是面临难管的男孩子,父母更要用对方式方法,不妨研究一下“逻辑后果法”,其实还是受益匪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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