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印度公司于康熙三年(1664)派船一只来华。那时适经大乱之后,澳门景象十分萧条。葡人口口声声地诉苦,说“鞑靼”人如何蛮横,船一进口便不许出。这船白纳了二千两的船钞,原货皆装回去。与中国直接通商既然这样困难,公司改在台湾设法。康熙九年(1670),公司居然与“国姓爷”郑经订了通商的协定:公司得在台湾及厦门通商,但须输进若干火药及炮位。五年以后,公司在厦门设立总栈,在台湾分栈。除供给军火外,尚派人教练郑氏的炮兵。虽然,买卖仍旧不能发达,因为郑氏在大陆上所辖土地有限,并且年年缩小。到了康熙二十年(1681)郑氏失厦门,大陆上就无寸土了。康熙二十二年(1683),郑克塽薙发投降,台湾也入了清朝的版图,东印度公司驻华经理之失望可想而知。最奇怪的是,英人并未因协助郑氏而以后吃亏,正如荷兰人之未因协助清政府而占特殊便宜。
其实在十七世纪,英荷海权膨胀的时候,中国与西欧的关系并无新发展。在明末清初的时候,英荷两国虽同因通商对中国的内战有所偏袒,但并没有影响以后的关系。在这百年之内,近代世界大变局,在东南方面,进入了一个凝滞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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