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看过一个小故事,印象还比较深刻。
有一个人把他养的一只鸡带到热闹的市集上去卖。他在鸡笼子外边竖起了一个牌子,牌子上密密麻麻的写着,我这只精致的笼子里有一只肥大的母鸡,准备非常便宜的价格出售。
尽管市集里人潮络绎不绝,但是他站了老半天,他的鸡就是无人问津,这时有个善心的人对他说:“你这牌子写的啰哩啰嗦,谁有闲情静下来慢慢的读,不如我替你重写吧。”
那个人就在他的牌子上简简单单写了一个字“售”。
奇怪牌子一换,那只鸡立马就等来了主顾。
这则趣味盎然的小故事,让我得到了无穷的启示,长了赘肉的文字,不但有碍观瞻,而且影响效益。长了赘肉的文字,确实会影响整部作品的质量。
我写的这几部小说基本上都是原封不动的地搬上去,只是偶尔改了自己发现的错别字。当自己有空再回顾的时候发现,有的章节确实很水,甚至废话满篇。
那一行行的文字,就感觉旁边有一个个多余的赘肉。当有个读者回复我的作品,说有点罗嗦的时候,我就已经意识到,确实有点罗嗦。
既然知道不足,那就改呗。现在我基本上写作的时候都要多读两遍,刻意的把手中的笔杆当成手术刀,开始有点心疼,那些字一个个都是从眼睛里生生抠出来的,要按删除键确实有点可惜。开始这个手术刀,只是浅浅地下刀。
所以平时把自己写过的东西,偶尔还要经常去多读两遍,再读一遍的过程中才发现,文字残留的赘肉,真的太碍眼。
平时我写完作品发上去,很少再去回顾,偶尔看一遍的时候,不但发现文字里的赘肉颇多,而且错别字也很多 ,那些有赘肉的文字,还有错别字,就像一个笑话,杵立在那里,真的让人汗颜。
基本上我们在写第一遍的时候,也不会发现文字里有这么多的赘肉。每次再读一遍就会有新的发现,读的遍数越多,越发现赘肉丛生。
只有多读几遍才能毫不痛惜心狠手辣,大刀阔斧地把文字的赘肉,一层一层的剥离。
不但要剔除赘肉,而且还要学会捉虫子,在文字里面找错别字。一个个错别字,杵立在文字里,就好像是用橡皮擦过的钢笔字,不但有碍观瞻,而且就像自己一个擦不掉的污点。
我知道,在写作中一定要深挖知识面的光度和深度,那些虚浮没有营养的文字,没有几个读者愿意去读。
英国导演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伟大的故事就是活生生的人生,只是把庸庸碌碌的部分给剔除掉了而已。”
这背后的逻辑是:每个人都浸泡在生活的漫流里,好的作家能把多余的部分去掉,点石成金;蹩脚的作者既分不清良莠,又啥都不舍得放弃,最后黏黏糊糊地搅一块儿。
击杀流水账,不是在它上面雕花,而是另寻柱梁,要让故事情节精彩。所以在写作中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
既然发现自己文字里的赘肉就是一种进步,赘肉放在哪个地方都有碍观瞻。就是放到人身上,都浑身不自在。
目前就是要在自己的文字里寻找赘肉,然后拿出手术刀慢慢地剔除。爱上文字,它在我心里就像花朵一样。所有的文字在一起,就像一美观盆栽,用剪刀把它旁边的枝丫剔除掉,让它以最美的状态开放,让它在我涉足的角角落落,静悄悄没有杂质地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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