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图书馆看刚发下来的教材《现代饭店房务部概述》,突然想起两年前实习时的一些往事。
因为实习的部门是酒店会议部,所以在为期半年的实习过程中最常干的事就是扛桌椅、端茶倒水、调投影仪以及……削铅笔。
没想到吧,在酒店会议部实习是要削铅笔的,半年的实习我削过的铅笔保守估计也有上千根。铅笔在我们部门属于消耗品,每次没有会议或会议比较少的下午,主管就会拿出一整箱铅笔,四五个人排排坐着削铅笔,整个工作间里回荡着转笔刀和铅笔摩擦的声音。每人一次要削一两百根,这样一次就能有五六百根铅笔,五六百的量如果是会议淡季能用差不多一个月,如果是年末旺季半个月就用完了。每次削完铅笔双手都是黑黢黢的,俨然像是山西某个煤矿走出来的。
调投影仪是个比较轻松简单的工作,部门每个人都会,但有一次就碰到那么个年纪比较大比较奇葩的女客人,非觉得我调的投影仪比较好比较清晰,每次投影仪被碰歪了或要调整位置了都指定我去,有时候我在忙,让同事去帮她调,她不可商量的语气碰都不让他们碰投影仪,也是服气。
搬桌椅是最累的工作,由于主管是个比较怜香惜玉的男士,搬桌椅这种重体力活从来不让女同事干,所以我们这些男生就比较惨了,特别是在酒店接了百人以上的大会时。五十多斤一张的桌子要一张张的从一个会议室搬到另一个会议室(有时候还是一楼到二楼),椅子十把一摞叠的两米多高用个小推车推来送去。
端茶倒水是每天做的最多的工作,其实夏天还好,大部分客人都会选择矿泉水,我们只要在会议前每个人座位前放一瓶就可以了,但是冬天矿泉水就没什么人要了,大家都要喝茶水,茶水的麻烦之处就在于会议期间每半个小时我们就要进去给客人续一次水,小会议人少一点还好,如果是几百人的会议,等我水续到后面客人时,前面客人已经喝完了,于是陷入死循环。端茶倒水时有一种客人是我比较讨厌的,就是那种喜欢自己带杯子的,如果你带的杯子杯口大一点也还好,最怕那种自以为樱桃小嘴的女客人,自带的杯子杯口恨不得比矿泉水瓶还小,我们拿着热水壶给她们倒水时根本就倒不进去,如果把杯子放在那儿倒肯定把桌子全弄湿了,如果自己手拿着倒又会烫自己满手包。
酒店服务工作每天基本都是站着的,实习第一天,由于还没适应,从早上八点站到下午五点,一天下来双腿酸痛的我想要截肢。万万没想到,两个月后,站完一天,下班后我却还能走两公里出去玩,看来人对环境的适应能力还是很顽强的。每天站着十来个小时,除了双腿负担比较大,鞋袜的负担也很大。在实习前我从来没买过鞋垫这种东西,但在那实习的半年我买了五双鞋垫十双袜子,基本每个月都有一双稀烂的鞋垫从我鞋里走向垃圾桶,很奇怪,酒店发的那双烂皮鞋却从始至终都没有穿坏。
我们副主管是个三十多岁的女性,是个特别会偷懒特别自私特别喜欢和员工借钱也特别被大家讨厌的人。她对我们部门所有员工都态度极差,唯独对我比较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主管休息她安排工作那两天,她都会把我安排到人最少事最少的会议上去,而其他人则是根据她的厌恶程度安排会议。有一次下班时间到了,但还有一点收尾工作没做完,她拿着我的衣服就要我和她一起下班,而我在和其他几个同事还在收尾,这就搞得我很尴尬了,我走吧,怎么看我;我不走吧,显得不给她面子。权衡了一下,我还是选择了留下和同事并肩作战。
半年实习,我身体上的收获是少了十斤肉,但两年后的今天我已经一点儿不少的都长回来了,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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