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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学习第215篇《小雅 桑扈 》
原文阅读
交交桑扈,有莺其羽。
君子乐胥,受天之祜。
交交桑扈,有莺其领。
君子乐胥,万邦之屏。
之屏之翰,百辟为宪。
不戢不难,受福不那。
兕觥其觩,旨酒思柔。
彼交匪敖,万福来求。
译文参考
青雀叫得悦耳动听,羽毛光洁色彩分明。大人君子各位快乐,受天保佑得享福荫。
可爱的青雀真灵巧,颈间的羽色好美妙。衮衮诸公同欢共乐,保卫家国要把你们依靠。
作为国家的屏障和支柱,诸侯都把你们当成言行的法度。克制自己遵守必要的礼节,就能享受不尽的洪福。
在弯弯的牛角杯中,酌满的美酒色清香浓。贤者交往从不倨傲,万福来聚天下从风。
字词注释
(1)桑扈(hù):鸟名,即青雀。
(2)交交:鸟鸣声。
(3)莺:有文采的样子。羽毛有文采,喻诸侯有才华。
(4)君子:此指群臣。
(5)胥(xū):语助词。
(6)祜(hù):福禄。
(7)领:鸟颈。此句言颈羽之美。
(8)万邦:各诸侯国。
(9)屏:屏障,起护卫作用,喻重臣。
(10)之:是。
(11)翰:“干”的假借,支柱。
(12)百辟:各国诸侯。
(13)宪:法度。
(14)不:语助词,下同。
(15)戢(jí):克制。
(16)难(nuó):通“傩”,行有节度。
(17)那(nuó):多。
(18)兕(sì)觥(gōng):牛角酒杯。
(19)觩(qiú):弯曲的样子。
(20)旨酒:美酒。
(21)思:语助词。
(22)柔:指酒性温和。
(23)彼:指贤者。
(24)交:“儌(jiǎo)”的假借。
(25)匪敖:不傲慢。敖,通“傲”,倨傲,傲慢。
(26)求:同“逑”。聚集。
诗歌赏析
与《小雅》中的多数作品都被指为刺诗一样,这首诗也被《毛诗序》认为是“刺幽王”之作。孔颖达疏据毛序郑笺说:“以其时君臣上下升降举动皆无先王礼法威仪之文焉,故陈当有礼文以刺之。”但从诗的本身来看,似乎仅为周王会宴诸侯时助兴的一首乐歌,而与讽刺无关。
乐歌的首两章均以“交交桑扈”起兴,这是《诗经》作品常见的一种表现手法。它的作用在于以一种浅近的自然物象,引出全诗所要记叙的事件或抒发的感情。在起兴的物象和表达的内容之间尽管没有什么必然的直接联系,但两者往往会在某一方面具有内在的通融性,从而使人在不可言传中获得联想和意会的妙趣。如这首诗起兴中欢然鸣叫的青雀,光彩明亮的羽毛,就为以下陈述宴饮营造了一种明快欢乐的气氛,仿佛自然界的青雀与宴饮者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作用的心理感应。这种表现手法的运用,大大加强了作品的生动性。
从内容来看,这首助兴的劝饮乐歌还有点政治色彩。它上来便指出君子的快乐,是来自上天所赐的福禄;接着又强调君子也就是与会诸侯对于国家的重要性。前两章的述写在先扬中已暗伏后抑的因素,所以后两章即在此基础上向与饮者提出“不戢不难”和“彼交匪敖”的要求。应该说这种劝说是很尖锐也很严厉的,但由于前面“之屏之翰,百辟为宪”的铺垫,和后面“万福来求”的激励,使之显得从容不迫、合情合理,所以也就更具有理性和感情的说服力。
另外,“兕觥其觩,旨酒思柔”两句的表面作用显然是点出饮酒,在全诗中立一基点,我们也据以认为它是周王宴饮诸侯时所奏的乐歌;但在第四章的前面,它的特殊地位又对以下的“匪敖”,起着一种隐喻的显示。它似乎是在告诉人们:正和性柔能使酒美一样,人不傲才能福禄不断。这种隐喻是很有深意的。
《桑扈》学习的反思探讨
鸟儿作为审美对象
《诗经》中有许多的鸟儿,常描写的鸟儿有鸿雁、仓庚等。如《小雅·鸿雁》中写道“鸿雁于飞,肃肃其羽”“鸿雁于飞,集于中泽”“鸿雁于飞,哀鸣嗷嗷”,从鸿雁振翅飞翔,到鸿雁飞至泽中,再到鸿雁嗷嗷地哀鸣,写出了鸿雁的几种典型的神态。
《小雅·沔水》将汤汤的流水作为疾飞的隼的背景,描绘出一幅水天相接处,鸟儿奋飞的图画。然而令人心情不能随鸟儿的高飞畅游的是,这疾驰的鹰隼,并没有义无反顾地翱翔于天空,而是“载飞载止”“载飞载扬”,在忽飞忽止之间,形成了鸟儿飞行的节奏感,同时也形成了诗的节奏,而这外在的节奏却来自于诗人内心的郁结和忧郁。在这里鸟儿的飞翔既是诗背景,又是诗人心境的外在写照。
《小雅·桑扈》写了青雀交交的鸣叫声,写了鸟儿身上的羽毛和颈上的美丽花纹。《豳风·东山》中“仓庚于飞,熠耀其羽”,将仓庚飞翔时,毛色的光亮鲜明作为描写的对象。《大雅·凫鹥》以野鸭和鸥鸟起兴,写它们在泾水里嬉戏,在沙滩上晒太阳,在水中小洲上,在两水相会处,在水边等各种不同的神态。《周颂·振鹭》也将群飞的白鹭作为歌咏的对象。
《诗》中还细致地写了鸟的鸣叫,如雎鸠之“关关”、仓庚之“喈喈”、鸣雁之“雝”、鹤鸣于九皋;写了鸟的动作,如“鹑之奔奔,鹊之强强”、“燕燕于飞,差池其羽”、“鸳鸯在梁,戢其左翼”、“鸿雁于飞,肃肃其羽”、“鴥彼晨风,郁彼北林”、“弁彼鸒斯,归飞提提”;写了鸟的色彩,“交交桑扈,有莺其羽”、“莫赤匪狐,莫黑匪乌”;写了鸟的活动地点,“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有鹙在梁,有鹤在林”、“肃肃鸨羽,集于苞栩”、“绵蛮黄鸟,止于丘阿”;写了鸟的特性,“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于嗟鸠兮,无食桑葚”、“鸤鸠在桑,其子七兮”。另外,还写了有关鸟的神话,“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以及鸟与时节的关系,“七月鸣鵙”,等等。
可见,在周人的眼中鸟儿的存在是何等重要,鸟儿有着能与人的情感相通的灵性,因为鸟儿的点缀,整部《诗经》也具有了令人感动的灵性。
《诗经》学习的背景知识
垂陇之会
我们知道,在春秋时代,《诗经》中蕴含着宝贵的政治纲领,又是必要的外交辞令,甚至是不可或缺的政治语言,那么一旦在诗句上犯了错误,那也就不仅仅是文字错误而是政治错误了。
所谓“诗言志”,在那个时候重要的还不是指创作诗歌来表达心志,而是指引用通行的诗歌来表达心志。正因为诗歌是现成的、固定的、通行的,才恰如其分地充当了贵族圈子里的交际用语的角色。
所以,“诗言志”重要的是赋诗应当得体。而所谓得体,一是要符合礼仪的规定,不可以放纵,要有节制;二是要以诗歌内容恰当地展现自己——不是展现才华,而是展现心志,需要的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小心。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记载了一则国宴赋诗的故事:
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赵孟曰:“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kuàng),武亦以观七子之志。”子展赋《草虫》,赵孟曰:“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当之。”伯有赋《鹑之贲贲》,赵孟曰:“床笫(zǐ)之言不逾阈,况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闻也。”子西赋《黍苗》之四章,赵孟曰:“寡君在,武何能焉?”子产赋《隰(xí)桑》,赵孟曰:“武请受其卒章。”子大叔赋《野有蔓草》,赵孟曰:“吾子之惠也。”印段赋《蟋蟀》,赵孟曰:“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公孙段赋《桑扈》,赵孟曰:“‘匪(fēi)交匪敖’,福将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辞福禄,得乎?”卒享。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将为戮矣!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幸而后亡。”叔向曰:“然。已侈!所谓不及五稔(rěn)者,夫子之谓矣。”文子曰:“其余皆数世之主也。子展其后亡者也,在上不忘降。印氏其次也,乐而不荒。乐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后亡,不亦可乎?”
郑简公在垂陇这个地方设宴招待赵孟。赵孟是晋国执政大臣,而晋国又是诸侯盟主,是郑国不敢不依附的强国。所以郑简公对赵孟的招待规格很高,非但自己以一国之君的身份亲自接待,郑国最重要的七大贵族也一同作陪。赵孟感到相当荣幸,于是请求七大贵族各自赋诗,也好使自己可以借诗歌“以观七子之志”。
在垂陇之会上,郑国七大贵族向赵孟一一赋诗。先是子展赋《草虫》:“喓(yāo)喓草虫,趯(tì)趯阜螽(zhōng)。未见君子,忧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没有见到君子的时候,我忧心忡忡,等见到君子了,我的心这才平静下来,喜悦起来。
在垂陇之会这个特殊的外交场合里,“未见君子”之忧很容易会被理解成子展对郑国国事的忧心:郑国必须仰赖晋国才能生存下去,而在见到赵孟这位“君子”之前,子展对赵孟的人格修养与外交倾向并不十分确定,不清楚赵孟会给郑国带来怎样的命运,所以“未见君子,忧心忡忡”;但当他见到赵孟之后,这颗心才终于放了下来——至少他是这样期待赵孟的。所以,子展的赋诗不仅合乎身份、场合,也是一种恰如其分的外交策略,是以仰慕式的口吻,妥帖而合礼地把赵孟捧到了一个不方便走下来的高位上。赵孟的答复也很巧妙得体:“讲得真好啊,您不愧是国民之主,可惜我还配不上您的诗句。”——既称赞了对方,又给自己留足余地;似乎表明了态度,却让人抓不到实据,这也是典型外交辞令的风格。
接下来赋诗的是伯有,赋《鹑之奔奔》:
鹑之奔奔,鹊之彊彊。
人之无良,我以为兄。
鹊之彊彊,鹑之奔奔。
人之无良,我以为君。
这首《鹑之奔奔》,毛诗和三家诗都认为是卫国人讽刺卫宣公或宣公夫人而作的。卫宣公是春秋时代著名的淫乱之君,不但把儿媳妇变成了夫人,还安排强盗劫杀自己的嫡长子,而宣公夫人夷姜和宣公的庶长子私通,居然还生下了孩子。春秋时代的宫闱丑闻以此为最,被人们写诗讥讽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作为郑国大臣,在重要的外交场合上赋诗言志,前边又有子展赋《草虫》开了一个好头,伯有却偏偏赋了这样一首诗,实在让人想不通他究竟要表达什么意思。这也给赵孟出了一个难题:出于礼节,必须给伯有一个评价性的回应,但这话究竟应该怎么说呢?
赵孟的答复居然相当直接,没给伯有留面子:“床笫(zǐ)之间的话连家门都不该出,何况在野外呢。这不应该是让别国的外交官听到的话。”赵孟知道《鹑之奔奔》这首诗是讥刺淫行的,那么在当下这个场合,你伯有究竟在讥刺谁呢?是对我赵孟有所不满,还是有什么别的意图呢?
是的,伯有应该是另有所指。所谓“人之无良,我以为君”,这几乎可以算是最露骨的暗示了:“那个品德败坏的人凭什么做我的君长呢?”恐怕在座的每一个人都会联想到郑简公,伯有的意图也几乎可以算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那么,他之所以当众赋出这首诗来,如果不是过于懵懂无知且不学无术的话,显然就是在向郑简公以及同僚们公然施压,并且颇有自信地希望得到赵孟的支持。
对伯有的诗,赵孟的表态很有分寸,也很有技巧。他虽然直接传递了“不以为然”的意思,但抓住的偏偏只是诗中的次要之处;他似乎完全没听懂“人之无良,我以为君”的僭越意味,而只是批评伯有将床笫之言宣之于外是很不得体的做法。言下之意是:你所想的事情是你们郑国的内政,应该关起门来自己解决,不该让我这个外国人为难。
接下来,在伯有之后,子西赋《黍苗》第四章,把尴尬的气氛扭转了回来:
肃肃谢功,召(shào)伯营之。
烈烈征师,召(shào)伯成之。
这几句诗是歌颂周朝开国贤人召(shào)公的,当初召公与周公一起辅佐年少的周成王,施行封建诸侯的礼制,奠定周朝数百年基业。所以这几句诗很容易使人想到:当下的晋国成为诸侯霸主,像当年的召公一样辅佐王室,统摄诸侯,而当下的郑国能够在险恶的国际环境里幸存下来,特别要仰赖晋国的营建成邑的壮举,正如周朝初年谢邑的营建仰赖于召公一样。子西以《黍苗》一诗向赵孟表达了仰赖与感激,赵孟谦逊而得体地回复说:“对贵国的帮助都是我们国君的功劳,我自己并没有做什么。”
接下来是子产,这位孔子最佩服的政治家赋诗《隰桑》:
隰桑有阿(ē),其叶有难(nuó)。
既见君子,其乐如何。……
涵义简单而直接,相当于对赵孟说:“见到您真是太高兴了!”而对这样似乎过于泛泛的客套之辞,赵孟的回答是:“我请求接受您这首诗的最末一章。”《隰桑》的最末一章是: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意思是说:既然心里爱着这个人,为什么不对他讲出来呢?推想赵孟的言下之意,是希望子产不要只讲些泛泛的客套之辞,而是应该认真地对自己有所告诫。——当然,这也许仅仅是外交辞令上的必要的废话,但外交的特色就是这样,总是要以连篇累牍的必要的废话来小心翼翼地传达感情、维系秩序的。
接下来,是子大(tài)叔赋诗,赋《野有蔓草》:
野有蔓草,零露漙(tuán)兮。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ráng)瀼。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
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这是一首标准的情歌,描写诗人偶遇了一位美女,为她动心,想要和她永结欢好。
以情歌来表达政治隐喻,这是中国诗歌一以贯之的传统。子大叔大约是第一次和赵孟见面,所以将赵孟比作邂逅相遇的美女,一番示好,表达自己的倾慕之情,既希望彼此之间永结欢好,当然也暗示着希望郑国和晋国永缔良缘。赵孟的回答也很有意思,兼顾了字面义和引申义:“这是您赐予的恩惠。”
依次,印段赋《蟋蟀》。这是《诗经·唐风》里的一首:
蟋蟀在堂,岁聿(yù)其莫(mù)。
今我不乐(lè),日月其除(zhù)。
无已大(tài)康,职思其居。
好乐无荒,良士瞿瞿。
蟋蟀在堂,岁聿其逝。
今我不乐,日月其迈。
无已大康,职思其外。
好乐无荒,良士蹶蹶(guì)。
蟋蟀在堂,役车其休。
今我不乐,日月其慆(tāo)。
无以大康。职思其忧。
好乐无荒,良士休休。
传统诗歌里感叹时光流逝的作品数不胜数,《蟋蟀》的作者理性得异乎寻常,流年似水让他得出的感悟是:及时行乐当然是很必要的,否则就会辜负这大好光阴,但行乐千万不能过分,还是要时常记挂着自己的本职工作,甚至连分外的事情也要操心一些才对,因为一位称职的贵族总应该有个勤勉的样子,不可以有任何懈怠。
不过,在公元前546年的垂陇之会上,赋诗的印段和听诗的赵孟绝对不会将“及时行乐”当做《蟋蟀》一诗的宗旨。就印段和赵孟所理解的诗意,《蟋蟀》诗句里的训诫意味远远多于审美意味。诗歌虽然分为三章,每章表达的却都是同样的意思。这是典型的民歌手法,只是换上了贵族的内容而已。赵孟因其诗而观其人,回答说:“真好啊,您真是一位能够长保家族的族长,我对您寄予厚望。”
依次,公孙段赋《桑扈》:
交交桑扈,有莺其羽。
君子乐胥,受天之祜。
交交桑扈,有莺其领。
君子乐胥,万邦之屏。
之屏之翰,百辟为宪。
不戢不难(nuó),受福不那(nuó)。
兕觥(sìgōng)其觩(qiú),旨酒思柔。
彼交匪(fēi)敖(ào),万福来求。
这首诗大约是贵族们在国宴上的祝酒辞,既有老生常谈的吉祥话,也有温和适度的告诫语。赵孟抓住诗的最后两句来做回应说:“如果一个人做到诗中所说的‘既不求侥幸也不骄傲’的话,福分还会跑到别处吗?只要以这句诗作为准则,福禄就算想推辞也推辞不掉啊。”
宴会结束之后,赵孟和本国大夫叔向开始对那几位郑国贵族评头论足,外交话语至此转入私人话语。宴会上给赵孟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伯有,这一点都不令人意外。赵孟对叔向说:“看来伯有难逃被杀的命运啊。诗是用来表明心志的,伯有对自己的国君心怀不满,通过诗歌把这种不满公之于众,甚至以此来取悦宾客。对于这种人来说,逃亡出境已经算是最侥幸的结局了。”叔向很赞同赵孟的判断,说道:“伯有确实太过分了,老话所谓‘到不了五年’说的就是他这种人。”
赵孟继续点评其他人说:“其他几位大夫都是福泽绵长的人,家族的地位再传几代也不会动摇。子展的家族应该是最后才会灭亡的,因为子展虽然身居高位却不忘记贬抑自己。印段的家族应该是倒数第二个灭亡的,因为印段享乐而不放纵。享乐是安定人民的必要手段,但只有把握好分寸才行。印段能够做到这点,他的家族能够比其他家族绵延得更长久,不也是很自然的吗?”
通过这只言片语就来判断一个人,乃至其整个家族几代人的兴衰,这在我们看来简单得近乎幼稚,但这种看法一直绵延在中国诗歌史上,诗歌在古人心中一直有着某种神秘的力量。
当时在伯有赋诗的时候,赵孟虽然拂了他的面子,但毕竟碍于场合、身份,说话还是有所保留的。此刻宴会已散,身边只有自己的同僚,这才开始直言无忌地品评得失。在那首《鹑之奔奔》里,“人之无良,我以为君”,这是赤裸裸的诋毁、谩骂,语义明确。当着外国大臣的面,在本国国君与若干大臣在场的情况下,毫不隐晦地批评本国国君品行不端,在外交场合上恐怕不会有比这更加失礼的事情了。
在垂陇之会的三年之后,《春秋》有记载说:“郑国的伯有逃亡到许国,又从许国回到郑国,被郑国人所杀。”事情的前因后果,在《左传·襄公三十年》有详细的记载。当时的郑国,伯有与子皙争权夺利,互不相让。伯有嗜酒,专门修建了一处地下室以供长夜之饮,连天亮了也不知道,完全不把国事放在心上,他那骄奢淫逸、目中无人的行事作风也在郑国群臣心里激起了越来越多的不满。子皙终于忍无可忍,带着家族甲士攻打伯有,烧了伯有的房子。伯有先是逃到许国,随即带人潜入郑国都城,最后战斗失利,被杀死在卖羊的街市上。伯有死后,春秋历史上的著名贤臣子产主持郑国的国政,郑国总算乱后有治,过上了一段太平安定的日子。
一个人赋出什么诗句,可以说明这个人的心志如何,因而也就可以说明这个人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并且,一个人是怎样的人,就会有怎样的命运。“诗”与“命运”就这样具有了神秘的对应性。这种对应性在《左传》里再一次地得到验证。
参考资料
《先秦文艺思想史》,李春青 主编;李山;过常宝;刘绍瑾 副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5月
《诗祸》,得到课程“熊逸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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