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烟火人间》
作者:老舍
丁务源是哪里的人?没有人知道。他是一切人——中外无别——的乡亲。他的言语也正配得上他的籍贯,他会把他所到过的地方的最简单的话,例如四川的“啥子”与“要得”,上海的“唔啥”,北平的“妈啦巴子”……都美好的联结到一处,变成一种独创的“国语”;有时候也还加上一半个“孤得”,或“夜司”,增加一点异国情味。
老舍先生有两本书,书名很有意思,分别是《有味儿》《有趣儿》。读他的文字,就是这种感觉——有味儿,有趣儿,过瘾。
在到处充斥着恐慌和焦虑的时候,读一读老舍先生的书,还有放松身心、解忧除烦的效果。
这个丁务源丁主任可真……厉害。再大的事儿在他这儿都不是事儿,都不成问题,因为他压根就不放在心上,更不用说用心、负责地办好了。他做事如此敷衍,却能得到众人的喜爱和信任,这样的本事真不简单。
四十来岁,中等身量,脸上有点发胖,而肉都是亮的,丁务源不是个俊秀的人,而令人喜爱。他脸上那点发亮的肌肉,已经叫人一见就痛快,再加上一对光满神足、顾盼多姿的眼睛,与随时变化而无往不宜的表情,就不只讨人爱,而且令人信任他了。最足以表现他的天才而使人赞叹不已的是他的衣服。他的长袍,不管是绸的还是布的,不管是单的还是棉的,永远是半新半旧的,使人一看就感到舒服;永远是比他的身材稍微宽大一些,于是他垂着手也好,揣着手也好,掉背着手更好,老有一些从容不迫的气度。他的小褂的领子与袖口,永远是洁白如雪;这样,即使大褂上有一小块油渍,或大襟上微微有点折绉,可是他的雪白的内衣的领与袖会使人相信他是最爱清洁的人。他老穿礼服呢厚白底子的鞋,而且裤脚儿上扎着绸子带儿;快走,那白白的鞋底与颤动的腿带,会显出轻灵飘洒;慢走,又显出雍容大雅。长袍,布底鞋,绸子裤脚带儿合在一处,未免太老派了,所以他在领子下面插上了一支派克笔和一支白亮的铅笔,来调和一下。他老在说话,而并没说什么。“是呀”,“要得么”,“好”,这些小字眼被他轻妙地插在别人的话语中间,就好像他说了许多话似的。到必要时,他把这些小字眼也收藏起来,而只转转眼珠,或轻轻一咬嘴唇,或给人家从衣服上弹去一点点灰。这些小动作表现了关切、同情、用心,比说话的效果更大得多。遇见大事,他总是斩钉截铁地下这样的结论——没有问题,绝对的!说完这一声,他便把问题放下,而闲扯些别的,使对方把忧虑与关切马上忘掉。等到对方满意地告别了,他会倒头就睡,睡三四个钟头;醒来,他把那件绝对没有问题的事忘得一干二净。直等到那个人又来了,他才想起原来曾经有过那么一回事,而又把对方热诚地送走。事情,照例又推在一边。及至那个人快恼了他的时候,他会用农场的出品使朋友仍然和他和好。天下事都绝对没有问题,因为他根本不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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