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地都是六便士,而他却抬头看到了月亮
虽不出自此书,却也因此书广为流传的一句话。
这句话将“他”的形象美化得淋漓尽致。
让一切让那些为了六便士而苟活得人群,在他面前黯然失色。
但是我却很难喜欢这样一位伟大的艺术家,书中所描绘的大多事件,都让我觉得异常压抑。
一位普普通通的银行职员,长得平常、业务凑合、为了自己的家庭勤勤恳恳、形象呆板。
一个不管在哪里,都很难让人注意到的人。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做出了抛弃妻子,丢下一切去巴黎的行动。
从这里开始,在往后的情节里。我按照毛姆的描述,对他的形象不断修正。
从平庸到令人震惊,从耐人寻味到令人失望、令人痛恨,最后令人心生怜悯,也令人敬佩。
这是一个疯了的天才。
他有着超脱思想,对一切伦理道德藐视。
让深爱着自己的妻子,撕心裂肺,最终心灰意冷。
让无私为他付出的施特略夫,家破人亡,最终郁郁此生。
无论我怎么去读,我都无法在他的心理,找到一丝愧疚之情。
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一颗心里的。
很多人为他洗白:天才或常人,他们各自选择了自己的生存方式,各得其所。思特里克兰德不过是做出了超脱常人的选择而已。
但我认为,这种超脱常人的选择,建立在了抛妻弃子之上,顺道拆散他人的家庭,让原本幸福的一对夫妻,阴阳两隔。
打破了世俗的禁锢,也脱离了生活该有的样子。
他最后的惊世大作虽然值得敬仰,但是脱离了生活,谈什么艺术。
就像奇葩说里讨论过的一个话题:一场大火,你只能救小猫和名画中的一个,你怎么选?
最后选择救小猫的得到了一致认可。
我觉得就是这样,艺术是值得尊敬、敬仰。
但是脱离真善美、脱离了生活该有的样子。
就不值得被称之为艺术。
所以,你们尽管去膜拜他,我依旧保持着我的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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