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索瓦-马利·阿鲁埃,笔名伏尔泰(1694-1778年),法国启蒙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是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泰斗和灵魂, 他崇高的威望、广泛的社会影响和大无畏的斗争精神,推动着法国启蒙运动的发展并使其影响扩展到整个欧洲。被誉为“法兰西思想之王”、“法兰西最优秀的诗人”、“欧洲的良心”。主张开明的君主政治,强调自由和平等。代表作《哲学通信》《路易十四时代》《老实人》等。享年83岁。
他从自然法论的立场出发来揭露和批判封建专制和教会的统治。
他把法律分为两类,即自然法和制定法。
自然法,适用于所有的人,对所有人都有好处,不偷盗,不杀人,不淫乱,不撒谎,敬父母,重互助等,这些都是自然所颁布的法律。
制定法包括国家制定的法律和教会法。法律是政治的法律,是任意制订的、纯粹民政的法律。
伏尔泰认为,自然法是制定法及其其他一切法律的基础。
伏尔泰开创了理性主义史学,在对人的理性备加推崇的同时,批判和否定压抑人的理性的封建专制和基督教神意史观。
他的政治主张,伏尔泰反对君主专制制度,提倡自然神论,批判天主教会,主张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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