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当我看到那个女孩子时,我的心里还是一颤。她很瘦,目光躲闪,她的旁边坐着她的母亲。
会面之前,我和这位母亲已在电话里沟通过。她是我爱人的同事,我们见过几次面,印象不深,但是可以认得出来。只是这次的她,脸色暗淡,疲态尽显。
我轻轻地清了清嗓子,开门见山对她说:“李老师,鉴于我们认识,而你又是我爱人的同事。我不能给你家女儿做心理咨询。这次见面只能算是一次针对性谈话。如果你和孩子愿意的话,我们就继续。要是不愿意,也没有什么。”说完,我看了他女儿一眼。
她朝我笑了一下,接着看了自己女儿一眼,眼里刚刚升腾的东西,瞬间落回原地。
不等她回应,她女儿使劲点了点头。她眼睛里闪过一丝惊喜,朝我点了点头。
二
女孩的情况我是基本了解的。我爱人给我说过一些。李老师在电话也给我说了不少。今天我想听孩子的说法,避免被他人的转述误导。
我和孩子的谈话持续了四十几分钟,她把事情的原委从头至尾给我细细地说了一遍。
事情是这样的:女孩叫小欣。今年十三岁,上七年级。班主任王老师让她负责收取班里同学带到学校的电话手表或手机。班里的大多数同学很配合,也有极个别同学故意把东西藏起来,不交给她。结果,王老师在课堂上发现,有学生看手机不听课。她就狠狠地批评了小欣没有认真完成她交代的事情。小欣一肚子委屈,说她挨个收了,只是有的同学藏起来不交,她也没有办法。王老师觉得小欣不但没有做好事情,还和她顶嘴,就打了她三个耳光。
中午回家,小欣把这件事告诉母亲。她说自己头晕,耳朵不舒服。李老师带着女儿去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女儿有轻微的脑震荡,而且听力有损伤,需要留院观察。当天下午,李老师带着检查结果找到了王老师,了解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并要求等小欣出院后,让她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给自己的女儿道歉,被其当场严词拒绝。无奈之下,李老师又找了学校的教导主任和校长。校长满口承诺,让王老师给还孩子道歉,并且校方愿意支付小欣看病检查的所有费用。
小欣住院期间,校长和教导主任先后多次去看望了小欣,王老师却始终没有露面,连微信也没有发一条。一周后,小欣出院,王老师在班上只是说了句:手机的事情,是自己错怪小欣了,然后就开始讲课了。这样潦草的道歉让小欣失望难过。
三天后,她告诉母亲,自己不想上学了。因为一踏进教室的门,她就开始头晕、耳鸣,并且浑身发抖。李老师提出给她转班,小欣不同意。李老师只好给学校提出,让学校换掉王老师换到别的班。学校的回复是:只能给小欣换班,做不到换老师。
三
就在这时,李老师把小欣的事情告诉了我妻子,让我给出个主意。我觉得孩子目前的状态并不适合继续上学,所以就建议先请假在家里休息几天再看。
小欣在家里休息了三天,再次回到学校。学校关于此事的态度有了一些变化,说是要看看小欣的诊断结果。
李老师把检查结果出示校方,校方表示要看诊断证明。她只好回到医院,请求当时的主管大夫开具诊断证明。
刚走出医院的大门,李老师发现诊断证明上赫然写着:无明显脑震荡,听力无损伤。
她怀疑是自己看错了,便折回去问大夫。那位大夫一口咬定自己只是去如实填写。她拿出检查结果,大夫只是瞟了一眼,便说:检查结果上写得清楚,有脑震荡的指征,听力有可能受损。她便说,可以再次检查的,孩子的听力明显受损了。我给她说话,都需要大声才行。大夫说,出院前检查过了,听力没有受损。她说,孩子出出院前,他可不是这么说的。他说孩子听力受损,还需要复查。大夫不慌不忙地说,她可能记错了,他从来没有这么说过。
四
和大夫理论无果,李老师又带着孩子去另外一家三甲医院做了检查。检查结果与上一家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完全相同。李老师彻底傻眼了,女儿的听力明显不如以前,怎么能说听力没有受损?
她突然想到,是自己在临走之前,向那个大夫透露过,自己还要去中心医院给孩子再次检查。原来如此!
因为诊断证明的缘故,校方的态度完全变了。除过付了所有医药费,其它的事情就当完全没有发生过,至于之前承诺的对孩子进行伤残鉴定,追究王老师责任的说法瞬间化成泡影。
五
不久学校放了暑假,李老师看到女儿日渐消沉,带着她去北京玩。在当地的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显示听力有损伤。
当她从北京回来后,她把学校和王老师告上法庭。结果,法庭建议私下调解。
调解的前提:一是王老师为其打人行为在全班学生面前道歉。二是为小欣进行伤残鉴定,王老师为其支付后续看病的费用。根据鉴定结果,对小欣造成的伤害进行赔偿。
六
庭外调解没有结果。王老师动用自身的关系,调离了原来的学校。学校把所有的过错全部推给了王老师。
其间,我妻子收到学校某个老师的拜托,让她劝李老师善罢甘休。她和我一样无语。
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形同虚设。没有人执行,更没有人过问。
小欣已经快一年没有上学了。李老师带着她四处求医,这次不是看耳朵,而是医心。
当我看到小欣的时候,她在我们这个三四线城市里已经被不少心理医生看过。从她的脸上看,她心里伤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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