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催收费用的回复如下
1、物业费
业主在与海景的合同到期日2020年1月1日曾经到酒店收房,是因酒店方设置层层阻碍,以及物业未达到收房条件,导致业主不能在当时收回自己的物业。在2-5月上旬疫情期间酒店作为中海油定点隔离点使用,业主们依旧无法收回自己的物业。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是大多业主都是在6、7月才收回自己的物业,还有些业主的房子还是在酒店手里不肯交还给业主,业主们如何要缴纳管理费呢?同时在业主们收回房屋的时候,物业管理公司也没有提出此物业还拖欠了物业管理费。业主们认为收回了自己的物业后,在自己使用过程中按要求缴纳物业费是合情合理的行为。所以,物业费的收取应该是从业主收回房屋后开始计算。请物业公司重新进行物业管理费核算,核算清楚后我们再进行缴纳。
重点:疫情期间作为隔离酒店的收入以及3~4楼和大堂外的停车收费这个怎么跟全体业主分配呢?
2、网络费
业主们买房合同规定,交房时要有网络设施到户的,也就是说本栋楼内的网络设施在交房时开发商应该建设好了。管理处现在以网络设备是其他公司提供为由收取多余费用没有相关的事实依据。而现在了解到本栋楼内的2条网络专线每月的总费用为7000元,管理处却按照每户50元收取,每月总计可收入357 X 50 =17850元,总共盈利超过10000元。
解决途径有两个:
A、把网络费用降到合理的范围内,大家自然会按需求开通使用和缴纳。没主动开通则不计费。
B、归还本楼内的网络设施给广大业主,广大业主自己去找相关的运营商来申请网络。以后本楼内的网络设施有广大业主自己负责,不需物业管理公司插手。
3、电视费
每月10元相对较为合理,但是应该从业主收房后按开通需求开始计费。没主动开通则不计费。请管理处重新核算,核算清楚后业主们再按实际费用缴纳。
4、公摊费
按照相关的物业收费管理规定,我们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中已经包含了相关的公共部分的照明,消防设施,电梯等费用,这里有出来公摊费用,依据在哪里?我们40平米左右的房子公摊面积大多在30%还多,就是有10多平是公摊面积,而这些公摊的面积的管理费我们已经按照2.5元/平米交了,何来还要交0.68 * 房屋面积的费用呢。按照当前的算法,我们的物业费是不是该按套内2.5元,公摊0.68 元来缴纳呢?请物业管理公司给出明确的回复,公摊费用到底是什么费用,0.68/平米是如何核算出来的?请给出至少3个月的相关数据取平均值才能制定标准吧。标准出来后大家认可才能收费,现在大部分业主不认可公摊费的。而不是先收费后制定标准。
5、热水费、水费
1)、业主们在收房之前都没有使用过怎么来的水费和热水费,现在又说不用交,这是什么情况,是否存在偷用房子的现象,请问是什么情况?
2)、现在的水费是4.50元/方,经与自来水公司联系,期收费标准为:商业4.45元,居民(住宅)用水价格更低,显然是按照商业用水的价格来收的。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个问题,请管理处确认清楚。
最后,只有把以上问题都理顺清楚,业主们只认可合理的缴费,请物业管理公司尽快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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