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试学会讲故事002
----阿拉丁956
小章的口才一般,似乎不是那种特别能说的,但往往获得的实惠不少,只是没有过于张扬的表达,大家一时半会意识不到而已。日后,回头看,发现还是小章略胜一截。于是获一谈判专家之美誉。
领导交代了,准备和小章公司洽商核算一笔费用,其内容是合同提前终止之后的酬劳。其实,合同关于相关费用的表述载明得清清楚楚,准备工作也已经就绪,预判这次洽商应该完胜小章。
洽商开始了,小章依然是惯用的姿态,首先是诚恳地就合作一段时间的关心、关怀表示感谢,其次对不能完全履行协议深表遗憾,再次就是相信大家都能实事求是地核算相关费用——这些客套话,洽商前的过渡,履行程序罢了。
接下来的核算,真刀真枪谈不上,其实挺简单的一件事,事情不复杂、核算也简单,但就是结果达不成共识。按合同约定的费用与小章的诉求差距较大,仅仅执行合同条款大家应该都心知肚明,但小章似乎想得更多一些、欲求更多一些。
诸如:之所以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根源之一在于作为甲方的合同主体有履行不到位之嫌,而且属于影响合同履行的关键因素,甲方应该承担过错原则,但过程中乙方一直没有主张过有关甲方过失行为。
就算没有及时主张权利,小章也还是不同意核算的结果。至此,洽商陷入僵局。如果没有合同条款做支撑,大家就缺乏洽商的基础;如果有条款作为依据,不依照依据却另辟蹊径,缺乏共识基础,如何洽商?既无法商量,也不符合契约精神。但不管种种,小章就是不松口,非得达成自己的诉求意愿为止。
这就有点蛮狠劲了。咨询之前参与洽商的同事,是不是每一次都大同小异,都是表现蛮狠劲头最终甲方妥协。回答和预判大体一致,原来如此。其实,洽商大家对标的已经不是对合约履行的业务水平高与低了,是超出业务之外的另一项“业务”了。如此的善于谈判,着实也是让人耳目一新。
也不知道哪来的底气,敢跳出约定条款天马行空思绪乱飞。业务部门只能依赖合同这一依据参与洽商,超出合同约定之外的东东,谁赋予了权利?既然没有,为何之前的洽商有成功之案例,不得不让人三思?
德要配位,这些道理对不想入脑者讲烂了都是白费口舌,还遭人嫌。但,不说,憋在心理是自己遭罪,不吐不快啊!原则底线都没有了,谁来保护你?不敢想象。
如此的善于洽商之美誉,我等不敢奢望,宁缺毋滥。
今天是戒酒的倒数第99天,有一点点小瘾但短暂就理性起来了,才第2天,才哪到哪啊!记录在册也是提醒约束自己。
2022年6月1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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