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澳门为特区,乃我之成见,后从海关志专家梁冬梅嘴里得到印证,立即引为知音。
龙思泰《早期澳门史》专门辟了一节讨论澳门和中国的关系,主权问题他归为政治关系,为葡人在澳门租地上贡的臣属关系,类似于朝鲜、暹罗政府,治权他归入司法关系,列举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商务事件以及设关、收税和造船各节,说明清朝的完全治权,以我的理解,中心思想就是说,澳门是中国的特区,明清两朝均允许澳葡人有限自治。这里不作进一步的讨论,简单介绍一下粤海关给澳门特区的一些优惠政策。
鉴于澳门华夷杂处,跟省城大关一样,为“紧要”之地,不仅有海关监督行馆,还跟大关一样,派有一旗员防御驻澳门总口。雍正八年,设香山县丞,乾隆八年,设澳门同知,目的都是加强对澳门特区的管理。
既然是特区,自然得有些特权,除了澳葡人有限自治,主要就是通商特权。
其一,象征性地租,每年纳地租税银五百两。这个地租银几百年没变过,不像现在的房东,逐年递增,一不高兴,还撕毁合同。澳门葡人很聪明,得了便宜,也不声张,偷偷在岛上大搞违建,做二房东,大发其财。地方官兼有城管责任,实在看不过眼,就过来干预,议事会就从房租里匀一点出来打发他们,后来的澳门就是这样建成的。你看龙思泰画的澳门全城图,说得难听点,就是一个村子。别小看这地租,它可是个主权象征,交纳地租的仪式相当隆重,双方代表大张旗鼓,搞得像过节一样。这仪式还是从明朝传下来的,是汪柏的后任为了自证清白搞出的名堂。
其二,额定货船25艘,编号发证,只征船料(为他国商船应纳船钞的四分之一),不纳货税,仅此一项较他国之税省银不下数十万。
按龙思泰的说法,澳葡人在明朝就享受优惠政策,从广州运到澳门的货税较他国少征三分之二,而且在1699年之前,没有资料证明中止了这项优惠。1724年澳门议事会致信葡属印度总督称:皇帝陛下允许澳门享有6%的税率。1792年粤海关监督想提高关税,议事会宣称,所征税率应与1699年相一致。果然是特区,想加个税人家就是不答应。
对其他外国商人,外洋货物,除自用物品,进口洋货,一律征税,在其他口岸交过税的到澳门则免税,这说明当时澳门跟广州一样,为同一关境。
内地货物到澳门本来也是准备免税的,后来发现一旦免税,内地商人可能会混水摸鱼,难以监管,于是照例纳税,跟广州又有所区别。
澳门也是华商贸易往来的集散地,澳门口同时也对华商征收沿海贸易税(内贸税)。
澳门葡商的这种特权每每让英商羡慕忌妒恨,成为英商闹事的一个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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