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语》的第三个故事“南昌士人”讲魂善魄恶的故事。
说南昌有两个关系很好的读书人,以兄弟相称。
年长的某日回家后暴毙,其尸鬼深夜找到年少者,实话实说告知对方自己已经成为鬼,来和朋友诀别。
同时托付其三件事,一为照顾家中老母和寡妻,二替自己刊印书籍,三要替自己还债。
对方惊惧之余应允,且邀尸鬼相叙。等年长者的尸身将要离去时,却突然露出凶恶鬼煞状,死死盯着年少者,不肯离去。
人跑鬼追,一直到人爬墙后摔在地上晕倒,鬼尸没办法爬墙,却把头伸到墙头,口水滴年少者满脸。
天亮后,年幼者被路人救醒,年长者的尸身被其家人寻回出殡。
据懂的人说,人的魂有灵气且带善意,人的魄愚昧且邪恶。一开始找到年轻书生托付后事的是魂魄,魂占主导,所以不害人。等心愿了却后,魂走魄留,恶意显现,行尸走肉害人。
我以为魂善魄恶不可考,更多的是说人的两面性。如同光明与黑暗是共存的,善恶也是共存的。
人之所以显善,不过是因为内心的善念压过了恶念。而要达到这个程度,就需要道德约束,法律限制,还有文化引导。
直接点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看遍世事,心中自有是非,眼中自有黑白。
而且,我并不觉得故事开始时,年长者的魂就善。
成为鬼以后,要朋友帮自己照顾家人,刊印书籍以留名,还债以自己问心无愧,却未曾想过朋友是否具备这个能力,更未想过自己鬼魂之身会吓坏友人。
这种行为,更多的是一种威胁,以鬼之身逼人就范。倘若人不肯答应所托的三件事,魂死不瞑目,是否会立马露出恶鬼獠牙,与魄无异?
故事是虚构的,鬼能不能做出这样的事我不知道,但人肯定可以。
在这个善良被透支,信任成疑的时代,我们不主动以最大的恶意揣测人,也不傻傻坚持人性皆善。
识人慧眼如炬最好不过,若不能,最好为自己保留一些退一步可独善其身的底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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