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秋和春争吵的消息,熟悉她们的人都很吃惊。关系挺好的俩姐妹,怎会为5万元钱争得面红耳赤呢?
难道亲情真的就禁不住金钱的考验?
秋和春是对亲姐妹,秋是姐姐,出身于秋天,春是妹妹,出身于春天,姐姐大妹妹四岁半。
从小到大姐妹俩关系都很好,即使是后来都各自成家了,也几乎每天都联系,或约着在妈妈家见面,或互通电话。
姐姐对妹妹一直特别关爱,虽然在六七十年代,兄弟姐妹中大的带小的是常态,但秋对春尤为关照。
那时父母工作都很忙,家中的事儿姐姐总是抢着做,洗衣、做饭等,从不让妹妹插手,妹妹小的时候,还帮妹妹洗头、洗衣服。
后来,姐姐工作了,妹妹还在读书。姐姐每月发工资时都会给妹妹一元零花钱,偶尔还会给妹妹买点好吃的零食。
八十年代,姐姐的工资也不高,刚参加工作时,一个月只有二、三十元钱,每月能拿出一元钱给妹妹,已经很不少了。
随着工龄的增长,姐姐的工资也有所增加,给妹妹的零花钱随之增加了,二元、五元……直至妹妹参加工作。
长大后,姐妹俩先后成家了,姐姐也依然帮助照顾着妹妹,有时妹妹工作忙,姐姐会帮助她带带孩子,有时做点好吃的送过去,妹妹有好东西也乐于与姐姐分享。
好在,姐妹俩成家后,住的并不远,也方便她们联系。
几年前,她们的母亲身体不适,每每走路胸口疼痛难忍,喘不上气,去医院cT检查,肺癌晚期。
看到这个结果,全家人都不能接受。
由于病情较重,当地医院已不能治疗,建议立即转院。
那时姐姐在一私企上班,还差一年退休,看到母亲的病情,还是果断辞职,决定全身心去照顾母亲。
母亲重病期间,姐姐几乎包揽了照顾母亲的重任。
无论是术前检查、术中陪护,还是在术后的化疗期间,姐姐都精心陪护照料,并不时电话告诉妹妹母亲的病情。
由于工作原因,妹妹不能长时间在医院陪护,考虑到异地治疗,费用开支较大,心里很是过意不去,于是在手术后拿出了五万元钱,用于母亲治病开支。
其实她们的母亲那时并不缺钱,但妹妹执意要给,是表达心意,也是给自己一个安慰,毕竟母亲在医院治疗期间自己陪伴不多。
而姐姐在母亲转院治疗时就辞去了工作,没了收入,还要交养老保险。
妹妹不想姐姐付出了时间和精力,还要贴钱,就想拿出一点钱,用于贴补母亲治病期间的一些开支。
姐姐理解到妹妹的难,工作性质不同,请假不易,在陪护母亲的问题上,主动承担,没有让妹妹分担太多。
妹妹也念着姐姐的好,想着不能让姐姐付出太多,出力又出钱。
母亲病重期间,虽很痛苦,但看到姐妹俩互相理解,非常孝顺,也很是欣慰。
尽管付出了很多,两年后,母亲还是离她们而去了。
临终前,母亲躺在床上,一手握着姐姐的手,一手握着妹妹的手,将姐妹俩的手紧紧放在了一起。
母亲去世后,还有一些存款。姐姐就跟妹妹商量,说当初母亲在治病时妹妹拿了5万元钱,现在先给妹妹5万,然后余下的平分。
可妹妹不同意,说她一分钱不要,毕竟母亲生病时,她没有照顾很多。
姐姐生气了,说她照顾母亲是应该的,钱应该平分。
看着姐姐生气了,妹妹只好作出了让步,钱可以平分,但那5万元钱不要了。
妹妹想着姐姐现在虽然已经退休了,但退休工资也不是很高,在母亲生病的时候还辞去了工作,就不愿先拿这5万元钱。
况且母亲重病期间,几乎是姐姐陪护,去医院手术、化疗、复查,在家也是她照顾着母亲的日常起居。
她现在能做的就是在经济上给予姐姐一些补偿。
姐姐坚持要先给妹妹5万元钱,说有余钱就应该先还。
妹妹坚决不要,说就算是给侄子成家时用吧。
一个执意要给,一个不愿意要,姐妹俩为了5万元钱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最后,姐姐也妥协了一次,说先保存那5万元钱,待妹妹急需钱时,或等妹妹的孩子成家时再给她。
母亲在世时,姐妹俩争着尽孝,争着出钱争着出力。
母亲临终前曾欣慰的说,这悲子最大的幸福是养了好子女,她们不会为孝顺父母而推诿,更不会因为金钱而争执。
没想到姐妹俩竟然在母亲去世后,为了5万元钱争得面红耳赤。
但如果母亲在天有灵,知道她们争执的原因,也一定会含笑九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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