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有多少人在试用期没结束的时候被公司辞退?
有多少人知道试用期被辞退也应该有补偿?
即便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绝大部分也都知道公司辞退劳动者是要有补偿的,也就是常说的“N+1”。
但是试用期内被辞退又有多少人知道应有补偿呢?又该补偿多少呢?
来自体验员“阳光下的花朵”:
以前试用期内公司通知走人的时候,只能默默的办完手续离开公司。而这次不同,我额外拿到了补偿金。
公司是做软件产品的,我和公司签了两年的合同,并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快到的时候,HR找我谈说因为我的业绩并没有达到部门制定的要求,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决定在试用期结束的时候终止与我的合同。
公司的HR在和我谈离职后,经过短暂的整理我向她们出示了从我入职开始就收集的证明,包含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合同录音,合同终止的通知。并且告诉HR我并没有见到过任何有关试用期所在岗位的录用条件。如果要因为我“不符合录用条件”而开除我,就要支付补偿金。如果不向我支付补偿金,那么我将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公司依然拒绝向我支付补偿金,我果断申请了劳动仲裁。律师在见到我在“劳资簿”上存的证据后直接表示,有这些证据肯定会赢。
最终经过劳动仲裁的调解和裁决,公司向我支付了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为什么试用期内被辞退也能拿到补偿?
首先,试用期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内,试用期也是在合同履行期间。所以解除合同也是要依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按照《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标准,不满六个月需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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