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一定要给他另外起个名,他配不上小明这个名字。
叫他小江吧。
因为他开一部老掉牙的破轿车,这辆车的名字是以江开头的,我不能说车的全名,以免惹上麻烦。
小江开的那辆车,不仅破,而且连保险也没有。说没有也不对,不是全裸,有个交强险,没有其他的商业险。
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那天,小江开车外出,在过一个隧道时撞上了前面的车。追尾,稍有点常识的都知道,后车基本上是全责的。
前面的车是辆奔驰,虽算不上顶级豪车,但也不便宜,去4S店一修,花了4万多。
这种车,刮掉点漆,补一补就要上万。这也是常识。
保险公司理赔后,就找小江追偿。小江态度蛮好,说会赔的,会赔的,但一直没有实际行动,连给个靠谱的调解方案也不肯。
小江说,这个赔偿金额对他这个打工仔来说是个天文数字,他赔不起。这也是实话。小江这种没文化没技术的打工仔,一个月也就三四千元的收入,这个赔款,他一年不吃不喝也不一定攒得起来。
可你要是花个一二千买个保险,出了这样的事故,你一分钱也不用自己掏。你该买不买,怪谁呢?
那么只能打官司了。
保险公司拿出了交警大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小江说,责任认定不对的,交警为了省事,就直接让他签字了。
可你是成年人呐,知道签字的后果。你可以不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要求交警全面调查,调个监控,看看对方有没有违法违章行为。在现实中,追尾也不一定全责的,比如前车随意变道,后车追尾最多定个次责。退一步讲,对交警认定不服的,还可以申请复议,责任认定书上交待得清清楚楚。
小江说,复议什么的,都是骗人的。
不知道这又是从哪里得出的结论。给你了机会,自己却不去争取,怪谁呢?
保险公司又拿出定损单,小江又说全是套路,钻了法律的空子,定损时没有通知他到场,猫腻太多,修理的项目超出范围了,只是撞了车右后部,凭什么要换左边的灯啊?那个价格更是高得离谱,一个保险杠就要上万元,自己修修半价也用不了。
保险公司又拿出新证据,证明当时是用短信通知小江去参与定损的,时间、地点、内容都交待得清清楚楚。
小江说,为啥不打电话啊?为啥不通知清楚啊?短信是收到了,但没看。
可你是初中文化程度,这条短信还是能够看懂,能够理解的,自己不看,怪谁呢?
你那个破车定个损也要大几千,后来因为定损价超过了车价,只能报废处理。人家一个奔驰,怎不要修个几万呢?表面看上去只是撞坏了保险杠,但只有拆解了才知道有没有内伤,撞在右边,左边的灯破了坏了,完全有可能的,就像你被人胸前打了一拳,最后发现背上出了问题。你自己不去参与定损,怪谁呢?
在法庭上,问你问题,你要么不作回应,要么答非所问,扯东扯西,不得要领,传达的只有冤气,对解决纠纷没有一点用处。耐心再好的法官,也听不下去。这又能怪谁呢?
有种人,处处觉得别人在欺他,他就是最苦最弱的那类人。但给你的权利,你倒是好好利用啊,该用不用,谁也帮不了你,怪谁呢?
记得有位哲人说过,用好手中的权利,就是在帮助自己。你自己都不帮自己,谁也帮不了你。怪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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