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0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患者医药负担。要求继续推进国家层面药品集采,各地对国家集采外药品开展省级或跨省联盟采购。同时要加强监管,确保中选产品降价不降质。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地方联盟集采做出的统一部署,2022年将按照工作安排,拟重点推进联盟集采。常态化制度化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将提速扩面成为重要的国家总方针,不仅有利于进一步使患者受益,节约医保基金的支出,而且可以促进国内医药产品的研发和质量的提升。
一、集采规则日趋完整
国家集采已经历了六轮的集中带量采购,在集采规则方面正在不断地规范和完善。如采集的原则是常用药物、选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药品分组划分原则是根据集采药品的性质可按给药途径(口服、注射)或成本、按不同剂型(胶囊、颗粒、片剂)、按处方用量和日均治疗费用、按采购金额和市场占比以及企业规模的大小等因素。为引导合理报价,分成入围和中选两轮,对企业多的产品采用竞价入围、对企业少的产品,通过议价中选。根据联盟省市销售份额(亿元)以及从样本医院销售额占全国销量的比例,推测采购总金额,制定出有效申报价,同时了解涉及的企业家数和各家所占市场比例来确定中标企业的数量。
二、科学形成价格机制
带量采购是发现药品和高值耗材价格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市场竞争和以量换价的机制,促进药品和高值耗材的降价。但是降价的幅度的影响因素是众多的。在西药和中成药中涉及到原材料的价格、企业产品流通环节的加价率、药品的质量和创新程度。有的药品如血液制剂和罕见病治疗药物,原料稀缺或治疗对象有限,通常的“以量换价”的原则就不一定适用,需要从其他方面的因素考虑。可以通过与联盟采购地区之间的最低价格比较、明确采购量的规模,让企业有一个收益的预期。
三、扩容增值探索前进
省际联盟采购的意义正如前述,起到了对国家带量采购工作的提速扩面的作用,提高集采的频度,尽量做到“应采尽采”。前五批化学药的集采已节省2600亿元的药费,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2022年底各省份(含省际联盟)自行开展集采的药品品种数累计不少于100个的目标,包含化学药、中成药以及骨科创伤、口腔种植体、药物球囊等耗材。同时鼓励各省市根据自身的特点和能力分别探索不同的集采任务,如由湖北牵头19个联盟探索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山东将牵头开展中药饮片采购联盟、广东省牵头11个省市联盟采购血液制品,包括静脉注射人免疫球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因子VII、人纤维蛋白原、人血白蛋白五个品种。广东还将牵头开展新冠相关检测试剂及耗材的采购联盟。做到各省际联盟加强统筹、突出重点、优化程序、自主参与。积极探索影响集采的各种因素,做到常态化、科学化地采购。鉴于目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数量日益增多,已具有较多的后备过评的品种,使得市场竞争更为激烈,竞争产品的数量愈多,降价幅度愈高,这是符合药品市场供需关系和价格规律的,为持续降低医药价格创造了条件。国内大规模的龙头企业,既走仿创结合的发展方向、又有对原料药的布局,为做大做强医药生物产业发挥了带头的作用。此外,还有根据生产企业的数量确定集采的入围企业数量,按“单位可比价”确定申报企业入围的数量以及供应地区确认的顺序,由最低价中选企业开始,然后按顺序依次交替确认剩余地区,确保市场占有率。随着省际联盟集采工作的深入,进一步总结经验、克服短板、反过来极大地推动国家药品和高值耗材带量采购的可持续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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