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人类不存在本源的意向性。人类的意向性只是自然选择的产物,大自然自身并未明确而客观地做主任何功能归属,所有这些归属依赖于意向立场的思维定式。达尔文颠覆设计论证所传达的令人不安的含义:据以正式表征生物人造物的真正功能、真正意义的终极的用户手册,是不存在的。我们所说的本源的功能性和它的认知主义后裔(本源的意向性)一样没有根基,如果没有关于功能的实在论,你就不可能有关于意义的实在论。意义只存在网络的连接中。
当我们读到一本小说(一本没有明说的自传时),我们发现自己可以把其中虚构的事件,同作者生活经历中的许多真实事件对应起来,看来就像真的样!一些事情发生在我身上;因此我们可以牵强地说,这是一本关于那些真实事件的小说。作者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不管怎样,在这种牵强的意义上,这是真实的:那些事件就是文本所关系到的东西,因为正是那些真实事件解释了这一文本为什么被创造出来。
阅读和诠释像小说这样的文本这一行为在想象中创造了一些新的事物:一些人物在做出一些行为的心智图像。毕竟当我们去看一部按照我们读过的一本小说改编而成的电影时,我们通常认为—“那根本就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
当这一文本得到诠释时,就会产生一种良性幻觉,存在一个作者. 但是,在非牵强的意义上,这个文本是关于什么的呢?什么也不是。它是小说。它似乎是关于各种虚构的人物、地点和事件的,但这些事件从未发生过;它实际上不关于任何东西。诠释者一方想象的这些行为,补充了文本,就如小说插图版中的图片,它“与小说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更大的”小说的世界,这些附加的东西相当真实,但它们更是“文本”,不是由虚构物构成,而是由判断构成的。实现实也是:我们无法感受它们真实的样子,只能感它们提醒我们的内容。读者在阅读的时候全都只是自我的读者。作品只是作家为读者提供的一种光学仪器, 使读者得以识别没有这部作品便可能无法认清的自己身上的那些东西。
在文艺评论中,过去有偏见地看待意向谬误,在意向谬误圈子内,人们长期认为”问作者”解决不了任何同文本(或其他艺术创作)的意义有关的问题。过去文艺评论界的观点,如果不把作者、原创者作为权威性的、有特权的意义向导,就会认为随后的读者(使用者、选择者)对于某种东西的“这种”意义是同样重要的标志,但是文艺评论界当然难免出错,他们的认可就是极其无效的历史事实。 某种东西实质上是它的创造者最初想让它成为的东西事物的,不管这些历史事实多么无可争议,它们投射到未来都不能保证有意义。
作品很容易被评论家诠释为一部经过精巧涉及、以实现作者的许多复杂意向的人为产物,很多作者喜欢很得体地遵从读者归于他们的意图,甚至乐意对此详加说明。正如福斯特说:“在我看到我说的东西之前,我怎么知道我想的是什么呢?”,常常是通过反思我们发现自己在说什么和没有改正什么,我们才发现自己想的是什么(因而发现自己指的是什么意思)。至少在这些情况下,我们与我们的外部批评者和诠释者是在同一条船上,我们都是遇到一些文本,然后把自己所能找到的最好理解放到它上面。我们说了某句话这一事实,给我们所说的话赋予一定的个人说服力,或者至少给它一种假定的作者权威。
公众喜欢的书和他为他们提供的书是完全不同的。并不存在像作者这样的东西,也就是说,没有一个人从无之中创造一个虚构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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