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不是侦探!
老师,你不是侦探!近日的一则新闻看得我直冒冷汗:13岁的小A在某中学就读,上周五下午三点左右,她离开了家,一夜未归。没想到第二天接到警察的电话,说孩子从30楼坠下身亡。家人表示,小A的突然坠楼,可能与她遭遇的一件事有关:“同学说丢了钱,老师带着同学调监控,在监控里看见小A翻过同学衣服”。当时老师并没有公开点名,但消息还是传开,聊天群里、同学之间也开始讨论起了小A。
追贴的人一边倒,都在同情死者,骂这个教师失职,甚至说这个教师就是杀人凶手。控诉她不该带学生看监控。
当班主任这些年,没少给孩子们断千奇百怪的案件。幸亏没摊上官司!试问:哪个班主任没当过侦探?
年轻生命的消逝让人唏嘘,叹息。但她的死就应该由这位教师买单吗?如果不堪舆论压力,这位教师也一死了之,又该谁来买单?
说实话,我觉得教师的行为并无不妥。网民说教师应只身一人调取监控。简直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去调取过监控的人都知道,监控录相模糊不清,辨识度很低,一个人下结论难免过于简单武断。教师带多个学生去调查,恰恰是认真负责的表现,避免了冤假错案的产生,保证“不看错人”——毕竟,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再者,虽然调取监控,发现端倪,这个教师却也没有公开点名,说明教师的师德没有问题,是位心细、谨慎的好老师。情商低的老师怕直接揪住这凿凿证据居高临下、不依不挠了吧?她没这么做,没有扩大事态。她尽到了教师的职责和对肇事学生的人文保护。何错之有?
再说当事人小A,未经允许私自翻他人衣物,被怀疑被议论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老师不调监控,同学们就风平浪静了吗?肯定不会!一石激起千层浪。好奇心和揭秘心会促使年轻的少男少女不依不挠,非弄个水落石出不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嘛!纸终究包不住火。事情出来了,该解释解释,该道歉道歉。何苦拿生命儿戏?!实践证明:企图用死来解决问题的,结果都只能制造更大的问题和麻烦。
近年来,社会舆论把教师变成了“扛着驴子行走闹市”的尴尬人。拿贫困补助评选来说吧:工作透明公正了,说你不尊重困难学生的隐私和人格;私底下了解确定名单,又说你暗箱操作!谁来给个合情合理的方案来?没有!你怎么做都是错!错!错!
几次三番后,教师们的胆量整体下滑。尽量少批评学生,批评时言辞尽量不激烈,更不能和学生起冲突。隔靴搔痒即可,至于效果,令当他论。万一哪句说得不好,学生跳楼了呢?以前,班上丢钱,老师组织班干部抽茧剥丝,按图索骥,使案子水落石出,努力给学生一个交代。但现在,学生丢了东西,教师会积极配合学生:“打110吧!”其实多数情况下,不了了之。教师虽然没摊上事儿,但偷东西的学生最终成为了小偷甚至大偷。
曾经有个自称“神探”的狄教师,成功帮一学生找回丢失的手机,谁知,顺走手机的学生发短信威胁狄老师:“我要自杀!你逼的!就等着家破人亡吧!”这霸气的警告着实吓得狄老师不轻,赶紧登门道歉,安抚。仿佛自己才是那偷手机的贼,真正的贼却高高在上,审判决定着他的未来。后来,那学生没自杀,但狄老师再不破案了,狄老师全校的老师都不给学生断案了。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嘛。
难怪有人说,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成为了未成年人渣的保护法了。
后记:
踢猫效应说:一父亲在公司受到了老板的批评,回到家就把沙发上跳来跳去的孩子臭骂了一顿。孩子心里窝火,狠狠去踹身边打滚的猫。猫逃到街上,正好一辆卡车开过来,司机赶紧避让,却把路边的孩子撞伤了。这个孩子,正是公司老板的儿子。
每个人都是一只了不起的蝴蝶。我们每个人扇动一下翅膀,都会对他人,对社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而这影响,经过千回百转之后,可能变成更大的力量,加到我们自己头上。不论当事人是否愿意。
真心盼望教育环境的净化,期待每一位教师能够心无旁鹜地教书育人。唯有如此,孩子们成材的环境才会越来越好,成材的机率才能越来越高。
作者 付卫平,偃师市实验高中语文教师,河南省骨干教师。爱生活,爱工作,爱阅读,爱思考,情感细腻,乐观开朗,坚持提升和完善自我,坚持赏识和励志教育,坚持做正能量的传播者,坚持以微薄之力影响身边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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