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开课,以前虽然听过,再听一次还是有收获。只是期待没那么大罢了。
编辑把要改的文章发了过来,改了又给编辑发过去,通过。
以前每次过稿都很快活,可能习以为常了就不觉得有什么值得欢喜的成分。可能新鲜感或新的刺激才行。
就像小时候有糖吃就很开心,现在给我一麻袋糖我也没感觉。
我的时差很奇怪,白天坐在电脑旁整个人的状态都不对,有时对着屏幕半天敲不出一个字,一到了晚上,所有的文字透过我的每一个毛孔喷薄欲出。
我的灵感似乎都来自于夜晚。夜晚给我一双想象的翅膀,因此我怀疑自己前世是夜行动物。
继续阅读那本《红酒一族》,读得馋了,就翻出姨妈年前送的红酒。才发现万事俱备,只差个开酒器。
于是找了个尖锥子,一点一点把木塞搞碎,最后剩一点弄不出来掉进去了。
酒的口感非常好,入口醇厚,绵长。16年产的,家里没有高脚杯,上次的水晶杯顶替。
玫瑰色的液体在杯子里摇晃,小口呷着,惬意,舒缓。
微醺的感觉非常棒,烦恼,焦虑,压抑,不快乐,变得很轻。
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买醉,因为酒能让记忆消失。
对于不快乐的人来说,最怕记忆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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