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会忍不住做一些自己难以启齿的事:熬夜刷耽美小说、看偶像剧、10点以后吃东西、因为前一天的晚睡导致第二天中午才起。有时候会安慰自己,没关系,人总不能一直绷着。但是,其实这些不算娱乐。因为并没有因此得到放松。而是在无形中消磨自己的意志力,摧残自己的注意力。
这是一个“心魔”在悄悄争夺这具身体的控制权。当然,我与“他”本来争夺这具身体已经很久了,只是,我以前一直没有意识到“他”的存在而已。所以每每企图在清醒时分捕捉到“他”的蛛丝马迹,却总是像一拳打在棉花上,倒弄得疲惫了,给他入侵的机会。
那如何判断自己做的事是否符合我的意愿,而不是出自“他”的恶意设计呢?
答案就是我会不会在与人闲聊时提起这件事并引以为荣。如果在10点以后被人问起在干嘛,自己回答在吃东西会感到很难为情,那就说明这件事本身有问题。如果是因为下午没有吃东西,或者晚上工作效率很高导致真的饿了,我是不会觉得难为情的。就像我沉迷一本好书而耽误了本来用来学习工作的时间,也不会觉得难为情,反而为自己从书中获得的知识、道理或是浪漫的悸动而感到兴奋、骄傲。当然,这也可以作为评判一本书好不好的标准。
人与人之间的价值观相差是很大的,正如我与周围大多数人对于“早起”的概念不一样。我认为5点6点算早起,有人认为7点8点算早起。我要做的就是在自己现有的价值框架里不背叛自己。阅历会像风吹石头一样慢慢地改变我理想中自己的样子。只要坚持不背叛自己,总是能过得更为坦然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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