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虽是重负,但远不如剥夺心的自由来得沉重。
一
朋友哀嚎着让我看一位知乎答主悲惨的人生故事。
这位答主是一位女生,大学毕业没多久,因为偶然寄宿在老乡家中而被男主人强奸,因羞耻而随意地下嫁了村里文化水平不高的一位男生,订婚后才发现自己因那次强奸而怀孕了,独自忍痛在小医院做了流产手术,回到家因害怕暴露自己流产的事而照旧干农活,身体抱恙。与村里的男生结婚后,才得知对方曾受伤所以此生不能再干重活,而且男方家欠下了一大笔债需要两位年轻人偿还。在女生终于经过辛苦打拼,还上了债务、置了房产过上小康生活,并且孕育了子女的时候,她遇上了很般配的理想男生······
后面的故事我已没什么耐心再听朋友复述下去。
朋友说:你不觉得就这所有的细节和经历都透露出一种命运的捉弄、悲惨和无奈吗?
我并不这么想。
二
这位女生的经历称得上命运吗?并不。命运从没让她走投无路,也没给她非此即彼的选择,要不要嫁给后来的丈夫是她自己选的,没有人强迫。去小医院打胎还要佯装无事回家干农活,是她自己选的。要说唯一让她只有一种选择的命运,就是在结婚生子后才遇到真心喜欢的人,出于伦理的责任,她最好放弃自己的爱情。但是,这段不对等的、不让她满意的对象不正是她当初因为强烈的羞耻感和自暴自弃而选择的吗?那么她就要承担自己选择的后果。
这么说是不是很冷酷无情?
我知道你们会说,她当年被强奸后的确走投无路啊,在那个年代,女生失去了第一次的贞洁,是注定遭到所有人的唾弃的,所以她只能想方设法地隐瞒。而在这样不宽容的环境下成长的她,那强烈的羞耻感也是自然的,她在这种被社群塑造的羞耻感面前无能为力。
难道除了接受所在社会的群体意识的影响和塑造,就没有自己思想和选择的自由了?所有在这种男权社会和保守环境下成长、生活的女性,都会因为被强奸、失去贞洁而羞愧得无地自容、丧失生活的希望?恐怕未必吧,多懦弱的环境下都会产生出强硬的斗士。
也许有人还会说,极个别的斗士,那可能也是因为其特别的家庭环境或教育经历,并不能代表大多数人。所以,对被拘束甚至禁锢在某种社会意识中的人,应当对他们的行为保持一些宽容和同情,从他们所处的社会现实中寻找原因,而不是指责他们脆弱,正像我们今天不会指责抑郁症患者是不够坚强一样。
这样的想法是多么唯物主义啊!
三
这种发展到极致的唯物主义,已经是物质“决定”意识论了。所谓Materialism,准确来讲只是承认物质先于思维而存在,而不是唯物质主义,其反面Idealism,也不是唯心或唯精神论,有人认为更准确地应翻译为“观念论”,那么在此姑且也将Materialism称为“物质论”吧。
认为故事中的女生在其所处的社会中,受到社会对女性贞洁的严格要求和不宽容的影响,遭遇强奸后产生羞耻感是必然的,为了应对这种羞耻感而偷偷打胎是必然的,因为羞耻、自暴自弃而随意嫁人是必然的,所以这些都如命运的安排,无法逃脱,徒留无奈。
那么这位女生自己的意识去哪了?自己的想法去哪了?她不是她,她没有自己的思想,她的所思所想只是其所在的社会意识的复印机而已。
这样唯社会现实论的解读,极端的唯物主义,岂不是正好抹消了人之主体的存在?恰恰与马克思的本意背道而驰!
马克思的物质论,正是要反对费尔巴哈将社会中的人抽象为具有爱的、仁慈的空洞的概念,而要将人还原到现实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中,在具体的生产活动和雇佣关系里找到贫穷的原因,最终找到解决无产阶级贫困问题的方法和道路。他的目的是要突出人的主体,而今天的唯物主义却恰恰抹消了人的主体!
这和当年的费尔巴哈又有何异!费尔巴哈说:“人应当仁慈!”,今天的唯物主义者说:“人是被环境所决定的!”
客观条件,就这样成为了我们的牢笼,囚禁了人之主体的自由思想和选择。
四
故事中的女主角,是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在大学中她不可能没接触过讲自由的、讲解放的思想,如果她不能由此发现以前所接受的观念之误,要么是自由解放的思想不够强烈,要么是她的心并未向此敞开。
有人或许要指责我站在今天思想更加开放、女权运动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来说这些话,可谓“站着说话不腰疼了”,要是当时的主角是自己,恐怕就不会如此说了。
但是无论我遇上同样的事,有何种的感受,做出何种的选择,我都必须不得不坚持着萨特所说,人,是只能自己做决定的!
于是我突然感到,唯物主义多么残忍啊!它正是剥夺了我们自己做出自己的选择和决定的自由啊!
它让我们相信自己的想法和选择,都是客观环境使然,所以我们一方面不仅可以摆脱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的罪责,另一方面也必须承认自己的无能。
也许正因此,我们才常常悲伤,因为悲伤正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如果我们意识到自己每时每刻所拥有的自由,那么就会立刻充满力量,顶天立地,何来悲伤?
五
原来,不是看似对故事女主角冷眼旁观的话残忍,不是萨特要我们承担自己选择的重负残忍,而是要我们承认我们被客观物质条件所决定的唯物主义残忍!因为前两个者或许有可能摧毁个人,但极端的唯物主义将摧毁整个人类的精神自由!
后话:
读者大概很容易由本文想到“自由意志”一词,而我刻意回避对该词的使用,因为其在哲学史上的内涵、讨论太过复杂,我并没有信心能准确使用它,所以干脆先规避之。因此至于自由意志究竟是否存在的问题,我们也就不在此讨论了。但是就本文所提及的知乎故事的内容而言,在具体生活的常识(Commonsense)中,难道你并不具有自由吗?
当我头脑中突然出现“唯物主义真残忍”的观点时,我是疑惑不解的,残忍的怎么是并不唯物主义的想法呀,因为它在指责已经很悲伤、看似很悲惨的故事女主角了。接着我才想明白,原来我之所以会觉得社会决定论残忍,是因为女主角在我看到社会决定论的那一刻,就消失了。
我不得不将今晚这番短暂而草率的感悟写出来,因为当我清晰地意识到自己的观点时,我知道我已不是以前的我了。
这篇文章的观点和论述确乎草率、匆忙,望各位哲友勿怪,各种观点,大家可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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