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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伦漫忆:和卷福做邻居

英伦漫忆:和卷福做邻居

作者: 辣舅舅罗比 | 来源:发表于2019-02-19 20:52 被阅读112次

    作者:辣舅舅罗比(个人wx: rob828,本系列拟写30篇完整文章,约15万字。欢迎交流)

    《一个中国驻外记者的英伦漫忆》

    第一章第二节 

    1.2 和卷福做邻居

    抛家弃友赴英伦,

    落地三日债纷纷。

    青黄不接谁救我,

    前辈送我白菜根。

    “难道是熟悉的菜刀和菜板”? 

    当我在朋友圈发出抵英后的第一条动态,并配了一张我在厨房里拿菜刀斩一棵白菜的照片后,骆女士马上慨叹了一句。

    骆女士是我的“前任”,她在我之前担任新华社伦敦分社的时政记者。她的任期在两个月前届满,等我到任的时候,她已经离任回国。

    “有这么惨?”另一个在国内的朋友也非常关心地问我。

    其实这棵白菜,是陆翔从他家的口粮里分给我的,他专门嘱咐在伦敦读中学的女儿小陆送到我宿舍门口。

    解剖一个国家,从解剖这个国家的吃饭问题开始。

    抵英的第一天,陆翔就开车带我去了伦敦最大的华人食品超市“荣业行“。我还没来得及咬一口英国人自产的三明治,就已经吃上了从国内进口的老干妈。

    老干妈,拯救了多少漂泊在英国的华人的味蕾。

    后来我才发现,单位为了解决驻英职工的吃饭问题,花费了很大心思,比如向附近中餐馆购买打折午餐券,分社每两周到农贸市场集中采购一批蔬菜水果分给大家。饭票节省下来,可以和朋友分享,去市场买蔬果肉蛋,也间接创造了和英国当地社会接触的机会,经常有同事抢着报名跟随分社的采购车去农贸市场感受一翻。

    说一下伦敦分社的驻地。分社驻地是位于伦敦西北区的一栋8层小楼。如果把伦敦比作北京,那么分社差不多位于北京三环西北角的位置。

    小楼上面几层住人,下面几层用作办公室。这是分社早在80年代就已经买下的物业,因此员工在这里住宿和办公不需要交房租。

    驻英的大部分同事平时上班路程只需要2分钟:在宿舍里穿好鞋,出门下电梯到三层办公区,两分钟不到。跟在北上广终日奋战在地铁线上的白领通勤族相比,简直方便得不像话。

    说到地铁,从分社小楼出门,走十来米就是Swiss Cottage地铁站,所以约朋友见面,只需要报上地铁站的出口,不需要专门定位。因为方位好找,交通方便,加上附近生活设施齐全,来过的朋友都说这里是一片风水宝地。

    有一年,附近有一位家财万贯的犹太富商(也是周边其它物业的所有人)想花高价买下分社这栋小楼,连同他在附近已有的物业,做成公寓楼出租出售。分社的高社长笑眯眯地接待了犹太老板,告诉了他一个“秘密”。

    高社长说:“我们都后悔当初买楼买少了,要不我给你(犹太老板)出个好价钱,你把旁边的姊妹楼卖给我?”

    高社长当然不可能有钱买下另一栋楼,他只是想告诉犹太老板:别看你有钱,我们分社小楼,打死都不卖!

    Swiss Cottage也是这个街区的名字,这个地名源于附近一家叫做 Ye Olde Swiss Cottage的酒吧,酒吧始建于1804年,是这个街区最老的建筑之一,也是本社区居民日常社交、会面、唠嗑的聚集点。因为新华伦敦分社和多家中国驻英媒体都在附近,这个酒吧后来也成为中国驻英媒体人在北伦敦“面基”的老地方。

    在英国谈到一个地点,有街区(Neighbourhood)、选区(Constituency)和行政区(Borough)等不同说法。在大选和地方选举当中,同一个选区的人投票选举代表本区的议员;行政区则有自己的地方自治机构,可以对本区的地方事务(如学校管理、垃圾处理、公共图书馆服务)行使自治权。

    Swiss Cottage是我们所在的街区。Hampstead(全称Hampstead and Kilburn)是分社所在的选区,而以“朋克文化发源地”出名的Camden则是我们所在的行政区。

    来到伦敦不久,我听到一则消息,说是英国当红小生、《神探夏洛克》的主演卷福(本尼迪克特·康伯巴奇)花47万英镑在Hampstead买了一所房子,正在装修。

    我去查看了卷福家宅的位置,果然就在同一片区。

    Swiss Cottage和Hampstead的“名人效应”远不止于影视明星。走在伦敦的街头巷尾,你不时就能看到一些如雷贯耳的大咖生活过的痕迹。

    从分社出门往北,沿着Finchley大道步行几分钟,登上一个矮坡,能看到坡上建了几排整洁的红砖民宅。其中有一栋门檐上爬满藤蔓的三层小楼,这里是心理学大师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伦敦故居。

    在 1938 年,为了躲避纳粹,弗洛伊德 带着家人一起逃离纳粹占领的维也纳,来到英国伦敦,住进了这座民居,成为伦敦现代史上最知名的难民之一。

    弗洛伊德在这里一直居住到去世,房子由他的女儿、同为心理学家的安娜·弗洛伊德继续使用,直到1982年,86岁的安娜离世。4年后,按照安娜的遗愿,这所庇护了弗洛伊德家族两代人的建筑改为博物馆。

    我们走过Finchley大道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一抬头,就能看到街道旁边专用于标注文化遗产的土褐色指示牌:“弗洛伊德博物馆,向右走”。

    就这样,无意中,我和卷福做起了街坊,成了住在弗洛伊德家族旧居旁的邻居。(今日打卡:1696字,未完待续。明日拟写章节:伦敦——世界新闻之都)


    作者简介:辣舅舅罗比,国内央媒驻英国伦敦记者,现归隐写作中。采访过布莱尔、布朗等三任英国首相;专访过伦敦市长、利物浦市长;现场见证和报道苏格兰公投、英国脱欧、特雷莎·梅就任首相、奥巴马访英、阿桑奇避难厄瓜多尔驻英大使馆等国际事件;牛津、剑桥、伊顿、哈罗等名校的常客。


    注:本篇为第1章第2节,未完待续。明天的续写内容是“伦敦——世界新闻之都”。

    本系列写作思路:在3-4天的时间里,围绕同一个主题进行有层次写作,每天写超过1000字,三天不少于3000字。三天的内容加起来,大致构成一篇完整的文章。

    最终将完成约30篇完整文章,预计总共15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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