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但不要因为追逐权力和财富而迷失本心。
即使因着生计活的很累,也应该明白追求“幸福”的权利方向没有错,而且还要明白公民生存权利与义务,正如明白“舍”与“得”的关系一样。
鲁迅笔下人物“祥林嫂”,虽然与我们不在一个时代,但追求“幸福”的权利经历是相似的,在故事情节的结尾,鲁迅描述她觉醒了,悔恨自己的错,说:“我真傻”!
然而,我们对“幸福”权利的理解太浅薄、太功利、常常被我们的自我愚顽、自以为是所绑架与辖制,自愿当“被收割的韭菜”,由于趋众心理的奴性,顺理成章地成为“吃瓜群众”,几乎丧失独立思考判断是非的能力,甚至丧失“道德”底线,可想而知这样的奴性“愚民”岂能担当重任?岂能有鹰的胆魄获取生命的重生呢?岂能扬眉吐气地追逐梦想,活出使命感、活出责任感、活出精彩人生呢?
如果这种民众心理继续下去,必然造成人的心智软弱与道德观念的沦陷,相关的不仅仅是个人得失问题,应该相关到多方面、多领域......
我们别忘了历史的耻辱,曾经的“东亚病夫”为何有其称呼?然而我们似乎全民健忘,为蝇头小利“忘乎所以”,丢弃“信实”、丢弃“良知”,乐意玩“自欺欺人”的愚人把戏,热衷于“内耗”游戏,对“亵渎神明”视而不见,对“弱势群体”呼求置若罔闻,不敢正视“真”问题,以“假”、以“乱象”掩盖“真”、“真相”,害人害己害未来的子孙后代!
结束天理难容的恶行吧!真正接受信仰真理,接受普世价值观,真正意义上使公民“高素质化”、“文明化”而非“愚民化”、“奴性化”!
愿我们因为觉醒、悔改不再演绎鲁迅笔下“祥林嫂”式的悲情人物故事;我们因着谦卑、怜悯、顺服信仰真理之心,有鹰的生命,有鹰的眼光,有鹰的翅膀,有鹰的有鹰的信心,有鹰的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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